我们是“蒙恩的罪人”吗?
33谁能控告 神所拣选的人呢?有 神称他们为义了(或作“是称他们为义的 神吗?”) 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上帝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8:33-34)
常听基督徒自称“蒙恩的罪人”,这也许是一种自谦的称谓,也许是对身份的真诚认定,对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而言,我们还是一个“蒙恩的罪人吗”?
一、我们到底是蒙恩的义人还是蒙恩的罪人?
加2: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1 我不废掉上帝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加6:1 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
这几节圣经的意思很明显:
第一、基督徒是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了:罪已经死了,在基督里称义了;
第二、虽已重生得救,但依旧在肉身活着:还会偶尔被过犯所胜;
第三、基督徒的生活依旧会面对罪欲的争战,也有可能会失败,但并不代表这个失败了一次的基督徒就是一个失败者。
我们无从考证“蒙恩的罪人”一说源自何处,但就圣经的教导看,圣经从未把蒙恩得救的基督徒视为一个“罪人”。而是称呼我们为上帝的儿女。
就基督徒的身份看,《圣经》里只有两种人:罪人和义人。而罪人是没有得救的人,义人才是蒙恩得救的人。不是因为你自己成为了一个义人,而是你被上帝救赎——蒙恩而称为义人了。 “那时,义人在他们父的国里,要发出光来,像太阳一样。” (太13:43) “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 (太25:46)如果你认为自己是一个蒙恩的罪人,你认为自己是否也是一个得救的人呢?如果你得救了,你就不再是一个罪人,如果你还是一个罪人,就是说明你依旧没有得救!
至少圣经没有这样的表述。就逻辑关系看,如果你是“蒙恩的”(be saved by His salvation),你就不应该还是一个罪人,如果你还是一个罪人,你就尚未“蒙恩”!蒙恩罪人之说,其实是对另一个基督徒“称义成圣”之概念的误解。他以为,只要我们成了真正得救的基督徒,就应该是不用努力,不会犯罪,没有罪性的诱惑。
“蒙恩的罪人”有时是对救恩和善功,对上帝的工作和人配合之间关注的误解。他们看到了上帝的救恩,因此他知道自己已经蒙恩。但又看到了自己人性的败坏,而以为自己还是罪人。犯罪与罪人是两个不同概念。我们实际的信仰经历是:我们原本是该是该灭亡的罪人,靠着自己的意志也无法成圣。当耶稣基督亲自来担当了我们的罪,洗净了我们的过犯,我们只要接受救恩,就因信称义了。故,不是蒙恩的罪人,而是蒙恩成圣之人。
赞同“蒙恩罪人”之说的人有一个常被提及的理由:保罗说过: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提前1:15-16)但我们细看上下文就知道,保罗不是说他现在依旧是一个罪魁,而是这个曾经的罪魁已经蒙受上帝的怜悯(恩典)而不再是罪魁了。《加拉太书》2章17节说:“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
无论是就圣经的教导,还是逻辑的表述,一个真正信靠耶稣基督人,他都不是一个“蒙恩的罪人”,而是“蒙恩的还会偶尔被过犯所胜的义人”。
二、蒙恩得救的人还会犯罪吗?
之所以会有人呢把基督徒视为“蒙恩的罪人”,这里有一个基本的误解。因为蒙恩得救的基督徒还会犯罪,所以,当他犯罪后,他就认为自己依旧是一个罪人。甚至有人认为,今天我没有犯罪,耶稣来了,我就得救了;如果今天犯罪了,碰巧耶稣来了,我就会下地狱。但圣经的教导并非如此,你之得救是因为上帝的救赎,恢复了你与上帝的父子关系,你之被接纳也不是因为你美善,而是上帝主动的饶恕。我们信主以后还会犯罪,但不是因为我们犯了罪就成了罪人——我们只是偶尔被过犯所胜的“蒙恩的圣徒”——被上帝称义了!你只要偶尔被过犯所胜,而认罪悔改,上帝依旧会赦免你的罪恶。约壹1:9告诉我们: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对一个蒙恩得救的基督徒,面对罪恶,我们有以下可能:
1、还有可能犯罪,但不是必须犯罪
上帝给了我们智慧能力,也给了我们圣灵让我们可以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因此,基督徒有可能依旧会犯罪,但不是必须会犯罪。靠着圣灵的保守和人的谨守,活在基督里,那么就可以不犯罪。正如使徒约翰所言: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2:1)
2、基督徒有可能偶尔被过犯所胜,但不会继续犯罪,他能靠主胜过罪
让我们花点时间来看看不同圣经的版本所表述的这中间的关系:
约翰一书5章18[和合本]我们知道凡从 神生的,必不犯罪;从 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从 神生的必保护他”),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
[现代中文]我们知道,上帝的儿女不会继续犯罪,因为上帝的儿子保守他,使那邪恶者不能加害于他。
[NIV]We know that anyone bornof God does not continue to sin; the one who was born of God keeps him safe,and the evil one cannot harm him.
[新译本]我们知道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而且从 神生的那一位也必保守他,连那恶者也不能碰他。
[当代圣经]我们晓得从 神而生的,都不会长久地犯罪,因为 神的儿子要保护他,连那邪恶的魔鬼也无法害他。
[吕振中]我们知道凡由上帝而生的都不犯罪,是那由上帝而生的保守着他,而那邪恶者不能触害着他。
[和合本修订版]我们知道,凡从 神生的,必不犯罪;从 神生的那一位,必保守他,那邪恶者无法加害于他。
对照不同版本,我们不难看出经文的意思,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也会偶尔被过犯所胜而犯罪,但不会为了犯罪而犯罪,他会有圣灵的提醒责备。不会一直活在罪恶过犯之中。
3、基督徒胜过罪是自由意志降服圣灵的结果
基督徒如何胜过罪恶呢,不是靠着你一个人自由意志的抗争,而是与神同工的结果。圣经说得很清楚,圣灵来了才能让我们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但圣灵提醒而不强迫,责备而不代替。因此,你要胜过罪恶,是神人同工的结果。
基督徒胜过罪恶恰恰不是因为你自由意志的刚强,马丁路德就否认自由意志在对罪恶中的作用,他甚至认为,人只有自由的意志作恶,却没有自由的意志行善。一个基本的顺序就是,你信仰是身份的改变让你胜过罪恶,而不是胜过了罪恶才让你成为上帝的儿女。当你确认了你是上帝尊贵的儿女的身份后,你的生活必然改变。信仰的过程是一个由死亡进入永生,由黑暗进入光明的过程。你的信仰改变了你,而不是因为你改变了才进入信仰。
一个基本的现象是,我们常会看到许多虔诚的信徒,天天谈到罪,但依旧无法胜过罪,而另一些基督徒,因为他们天天瞩目耶稣,活在基督里面,反而让他们更容易活出基督里的圣洁和公义。
三、身份认知之错误的危害
也许我们以为“蒙恩罪人”之说是自谦,也是无伤大雅的误解,无需较真!从神学上也许如此,但信仰的历程中,身份的错误往往带来可怕的后遗症,比如:
1、挫败感
错误的身份认证让我们以为,只要我犯罪就一无是处了,他们将犯罪与罪人的等同,以为只要我犯罪,我就不再是上帝的儿女,而是罪恶的奴隶了。你看看身边很多基督徒,恰恰因为他们是基督徒,而变得每天充满罪疚和挫败感。
2、罪疚感
挫败感的一个原因之一是他的罪疚感,他总是以为自己做得不好,不够虔诚,犯罪而自以为是罪人。因此,一直活在罪疚感之中,而不是救恩和上帝的爱中,他是自己一个人苦苦与罪恶抗争,本质上还是有善功赎罪,善功而蒙神讨好上帝的心态。实际上,上帝接纳我们不是因为他们好,而是因为我们是祂的儿女。另一方面,我们越是纠结于罪恶,就越是容易犯罪,甚至因为自己的犯罪而陷入一系列情绪性的罪,比如愤怒,失望,罪疚感,挫败感,失落感,看不到方向以及不能接纳自己等。
3、错误的努力方向
错误的身份认知容易将我们带进自负、自义和自责的漩涡之中。让我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对抗罪恶,圣经说得很清楚:耶和华如此说: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心中离弃耶和华的,那人有祸了!(耶17:5),你若仅靠自己的努力而想讨神喜悦那就是白费心机,你若依靠祂的救恩就能胜过罪恶。你需要追求亲近上帝,而不是对抗罪恶。当你亲近上帝,你就容易对抗罪恶,当你苦苦挣扎,靠着自己的努力与罪性抗争,你就会失落痛苦。
基督徒不是没有罪性的人,得救是罪性老我的死亡,重生了基督的新生命。只有死了你才能重生。但死亡不是没有了,不是消失而不存在了。死亡是断绝了关系,但不代表不存在了。老我死了代表是我们与罪性和撒旦断绝关系而建立了与神的关系,不代表老我不存在了,其实你依旧有老我的纠结。正如保罗所言:
罗7:15 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
罗7:18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罗7:19 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20 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21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22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上帝的律;23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罗7:24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罗7:25 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
胜过罪恶我们要依靠的是谁?就是上帝自己。我们每个人都会有罪性的挣扎,甚至会有我们无法想象的罪恶发生。但我们并非因此而成了罪人。我们依旧有可能偶尔被过犯所胜,但我们依旧是上帝的儿女——我们不是“蒙恩的罪人”,而是“已经蒙恩,但可能会偶尔被过犯所胜的蒙上帝称义的圣徒”!
【作者简介】 张远来:雅博网作者,现居广州。本人为专职牧师,自由撰稿人,主要著作有《借古鉴今》、《危机与契机》、《中国教会体制的反思》、《灵恩运动反思》、《我信故我思》、《广州教会发展现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