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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应否追求“灵恩”?

2018-03-11 作者:周永健  
来源:拥抱每一天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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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朋友,华人教会卷起一股“灵恩”的热风。有一些公开的聚会偏重说方言、医病、赶鬼等教导和实践,吸引了不少的信徒,我们能否追求这样的经历,参加这样的聚会呢?

  “灵恩”,对不同的人来说,可能有不同的意思。

  首先,它与圣灵的恩赐有关。而《圣经》列举的恩赐包括:做师徒、做先知、做教师、智慧言语、知识言语、信心、辨别诸灵、行异能、医病、帮助人、治理、说方言、翻方言等等。

  其次,“灵恩”可能是指信徒生命中,所经历圣灵的工作。如被圣灵充满、结出圣灵的果子或者是彰显圣灵的能力。也有些人把“灵恩”和“恩膏”相提并论(约壹2:20、27)。目前流行的“灵恩”一词,多用来形容一些追求圣灵的现象或运动,包括一些群体、聚会、神学取向,往往有负面的含意。无论怎样,都是关乎圣灵的位格和他的工作。

  主耶稣被钉十字架,为世人完成救恩,并差遣圣灵来到世间。基督徒是因信靠主耶稣而得着救恩的人,这是出于上帝的恩典,透过圣灵的工作,叫人知罪悔改,明白真理(约16:8-13)。圣灵住在每个信徒的心中,与我们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是属于神的(罗8:16)。信徒都有圣灵,“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9)

  《圣经》吩咐我们要被圣灵充满(弗5:18),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弗:4:30),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帖前:5:19)。因此,问题不在于有没有圣灵,或是要得着圣灵,或是要经历“灵洗”;问题不在乎追求外在的事物。关键在于信徒有没有让住在心中的圣灵做王,管理我们的生命;有否顺从圣灵的引导,体贴圣灵的意思(罗8:5-17)。

  若要了解“灵恩”,必须先明白圣灵在信徒身上的工作。我们应当追求的,是生命的成圣,常常活在圣灵中,结出仁爱、喜乐、和平、良善、温柔等圣灵的果子(加5:22-23),又要祈求与圣灵同工,使我们在侍奉上不是靠自己的才干和经验,而是倚赖圣灵的大能。

  主耶稣到世上来,宣告神国的临在。他行神迹奇事:医病、赶鬼、叫瞎子看见、瘸腿的行走、死人复活等。这些都是神国彰显的记号。在初期教会福音传开时,“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并圣灵的恩赐,同他们作见证。”(来2:4),目的是使人接受主的救恩,相信使徒们所传讲的都是真实可信的。五旬节圣灵降临的现象,就是最好的说明。

  时至今天,我们是否仍要追寻或者是重复昔日的特殊经历?神已建立他的教会在地上,藉着教会传扬神国的福音,宣讲圣经的真理,并有属神的儿女在各地各处为主作见证。行奇事的神仍会介入这个世界,特别是在有需要、重要和突破性的时刻,如福音开展、教会复兴等期间,一些不寻常的现象可能出现,如说方言、医病、赶鬼等。这些不可预知、难以解释、有时更是突发的事件,都使我们惊讶,惊叹神主权的大能。但这些若是在指定的时间与地点,即是只在某些聚会中,由某些指定的人策划而行出来的指定效果,那么“神迹奇事”就变成常见的意料中事了。

  《圣经》教导我们要切慕属灵的恩赐,求多得造就教会的恩赐(林前14:12)。恩赐是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林前:12:11),我们不应妄求或强求,更不要以为由某些人按手在身上,便可以说方言、医病、赶鬼,或得着特别的恩赐。圣灵既是恩赐的主,他所分给我们的,我们要好好地发挥运用,而不是想得到或模仿别人的恩赐。我们本身的教会是属灵的家,是我们敬拜、团契、侍奉、聚集的地方。教会外的公开聚会,如布道大会、培灵奋兴会、研经会、差传会、讲座等,各人可按自己的需要和时间的许可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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