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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圣经的角度看奉献

2015-05-06 作者:刘约翰  
来源:生命季刊微信“牧者心声”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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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些基督徒很喜欢谈奉献,他们每逢听到乐意奉献的见证,都会化为对自己的勉励,因而更热心奉献。有些人很怕听到教会讲奉献,因为总感觉是在变相要钱。若听到有人谈自己奉献的经历,既觉得不自在,也难以相信,好像那人是教会的“托儿”,为要把自己的钱骗到教会去。
 
  人若不明白奉献的真理,便很难把钱给出去。毕竟,赚钱很艰难,且从来没有赚够过。我认为人若想明白奉献的真理,必先明白圣经中的几件事:
 
  其一,“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3:16)
 
  其二,“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10:45)
 
  其三,“我们在神面前,因着你们甚是喜乐,为这一切喜乐,可用何等的感谢为你们报答神呢?”(帖前3:9)
 
  如果明白圣父为爱我赐下祂的独生子,我就没有什么不能奉献的。如果明白耶稣基督为爱我舍了命,我就没有什么不能奉献的。如果明白永远救赎的恩典是昂贵无价的、且是人根本无法报答的,我就没有什么不能奉献的。
 
  人若不明白钱财的有限,也很难奉献。基督徒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已经完全改变。这些改变的表现之一是对待钱财的态度。基督徒不再把钱财看为生命的中心,不再以钱财衡量自己的成功和价值,不再把钱财看为自己努力奋斗的成果,不再依靠钱财建立安全感。以耶稣基督而非钱财作为生命的中心,以生命的价值而非身外之物来看待自己,以管家而非主人的身份来支配钱财,以极其有限而非万能魔力来看待钱财的功用。
 
  主耶稣基督教导门徒不要在地上积攒钱财,因为这些钱财终究会变为无用,而是要把钱财积攒在天上(太6:19-20)。什么叫积攒钱财在天上,根据圣经的一贯教导,无非是两个途径,一个是拿去行善,一个是奉献到教会。而人往往因贪婪渴望赚取很多钱却不愿行善和奉献。这种人就叫“侍奉玛门”(太6:24)——成为金钱的奴仆。
 
  人只有正确认识钱财,才能合宜地运用它。上帝赐给我们财富,并不是为了满足我们的私欲——占有或者挥霍,而是让我们运用智慧按神的心意去尽爱心和本分。帮助身边有需要的人,是我们爱心的行为,而把钱财奉献到教会,则是基督徒应尽的本分。
 
  旧约的以色列人,每年要把收入的十分之一交给利未人,算是对上帝的奉献。另外还要每年在几次节期时奉献礼物给神(交到圣殿),还要对身边有需要的人行善。粗略计算,以色列人每年要拿出来的比例,是收入的25%左右。可见,我们常常讲旧约奉献十分之一是不正确的,那只是一项奉献。
 
  新约的基督徒到底要奉献多少?圣经并没有给出清楚的比例,但耶稣基督也谈到十分之一。虽然不能看为对奉献比例的直接教导,但起码可以认为十分之一的奉献在主耶稣时代还被以色列人遵守。初期教会的基督徒大概也会以这个比例奉献。所以教会在奉献的教导上提到这个比例也是有一定传统的。但奉献的前提是甘心乐意(林后8:3;9:7),只有乐意的奉献,才蒙神喜爱。
 
  神并不缺少什么需要我们补足,祂并不贪图我们的钱财,祂看重的是我们乐意奉献的心;祂看重的是这些奉献被用在需要的圣徒身上,以彰显出神的爱心;祂看重的是人不再以钱财为偶像,而以神为生命的中心;祂看重的是人由贪得无厌变得乐善好施。
 
  我常劝那些还没有明白奉献真理的人不要把钱投进奉献箱,因为神并不看重一个人的钱。那种犹豫不决、把钱放进奉献箱马上后悔的人,那种“进庙烧香,见菩萨磕头”的人,都不要往奉献箱投钱,因为神既不需要赞助,也不接受贿赂。神所悦纳的是敬虔之人存感恩和喜乐的心献上的礼物——这礼物本是从神那里领受的。
 
  奉献并不是损失。相反,神会更多赏赐那乐意奉献的人。神应许说,人若将当奉献的交给神,必得到祂丰富的赐福(玛3:10-12);人若乐意施舍钱财、周济穷人,将会凡事富足(林后9:9-11)。主耶稣说“施比受更为有福”!
 
  任何一个被主爱激励和被神恩感动的人,都会乐意奉献。任何一个乐意奉献的人,都必然经历神的信实——凡事富足。愿神加给我们奉献的力量。愿神赐福祂的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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