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享基督里的自由
2018-01-04
作者:张丽红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罗8:1—2
昨天晚上和一位姐妹交通,姐妹委屈的说:“老师,我想退出教会的服侍,我们教会的负责人总是辖制我们......圣经上不是说:我们在基督里是自由的吗?为什么我越来越觉得自己不自由呢?”弟兄姐妹,基督里的自由是让我们成为情绪的俘虏按着自己的喜好为所欲为吗?不,不是的。
基督里的自由使我们脱离罪的权势。当始祖堕落的时候,罪就在人身上作了王,人就成为罪人;也成为罪的奴仆,被罪辖制捆绑、被罪奴役驱使。我们在没有得救以前因为“灵”的功用死了,所以人的内心就倾向于犯罪。就是犯罪了也会心安理得,即使偶尔良心责备我们也没有力量脱离罪的奴役。当我们归入基督后“灵”就活了过来,也脱离了罪的权势;罪在我们得救的人身上失去了主权。正如经上的教导:“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喜好的去行......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 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1—5)基督宝贝的救恩把我们从罪的权势中救了出来,使我们不再受罪的奴役,也使我们里面满有赦罪的平安。
基督里的自由使我们脱离律法的捆绑。“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稳了,不要在被奴仆的轭挟制。”(加5:1)“轭”是牛拉东西时架在脖子上的曲木。作用是控制牛、引领牛。“轭”代表别人对我们生命的掌控或奴役。神的选民以色列一直都是在律法的管束之下,这是基督没有到来之前暂时的现象,目的乃是为了预备迎接基督的来临。如今基督已经来了,律法必须离开。因为律法的功用不是让人靠着得救,乃是让人知罪;让人看到自己在罪中无能为力,进而把人引导基督面前。(参加3:22—24)律法本身是美善的、正确的,人不能靠行律法称义乃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根本就没有守全律法的能力。基督来了,他将我们从律法的捆绑中释放出来。他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就赎出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使我们不再活在律法之下恐惧战兢,乃是赐下恩典使我们因信称义得享自由。今天教会里的“律法主义”者是需要悔改的,因为律法没有能力使我们得救,它的功用使把我们引导基督面前使我们因信称义。
基督里的自由使我们有管控自己的能力,结出节制的果子荣神益人。“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加5:13)基督里的自由不是让人免去道德上的责任,不是让人任意妄为放纵情欲。乃是让我们在圣灵的引导下结出节制的果子,在生活中有管控自己的能力。真正的自由是能够做自己的主人,不被任何的情绪所辖制,不被任何的嗜好所驱使。一个自由的基督徒能够结出节制的果子。“节制”有“自制、自治”的意思,也就是指自己来管制自己。但是这种自制不是自己努力刻苦自制的结果,而是圣灵在我们生命中所结的果子;不是我们自身修养的体现,而是信徒体贴圣灵、顺服圣灵时所流露出来的新生命的能力。在试探来临时,当我们选择顺服圣灵的感动时,圣灵就引导我们胜过自己的情绪与嗜好并作出正确的、合神心意的判断。(用爱心互相服侍)
我们没有得救以前活在罪中、被罪奴役是不自由的,也没有能力过得胜罪恶的生活。如今“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8:2)我们在基督里成为一个自由的人。我们不但有免于被律法奴役的自由,有免于被罪控告的自由,有免于被律法挟制的自由;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也有不再被罪辖制的自由。基督里的自由使我们有能力选择不犯罪,有能力选择在生活中荣耀神。当试探来临的时候,只要站在蒙恩的地位“向罪看自己是死的”,顺服圣灵的引导,就必结出美善的果子荣神益人。
[ 赞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