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子的人有永生
2019-03-16
作者:俞礽平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约3:31-36
引言
我们所读的经文出自圣经中的《约翰福音》(以下简写《约》)。谈到关于“永生”的课题,是最为直接、明确、详细的。我们可以从《约》的叙述(参20:31)中看到永生与信耶稣基督,这位上帝的儿子之间的关系。今天我们会藉着《约》的脉络来思考“信子的人有永生”这个信仰真理。
一、不同的来源(31)
这节经文紧接在施洗约翰所宣告的“祂必兴旺,我必衰微”之后。解释了为何耶稣基督这位成为肉身的道必须更为兴旺:只有祂是从天上(上头)来的。所以祂在万有之上。不同于施洗约翰,他之所以必衰微,是因为他是属乎地的。当然,这里所说的“地”不同于对抗上帝的世界,它与罪恶无关,表明的是受限制或有限的意思。正因为施洗约翰是属乎地的,因此他所传讲的也属乎地:虽然他呼吁人们认罪悔改,在水中受洗,却不能叫人得着从天上来的生命。虽然他受上帝的差遣传讲天国近了的消息,却无法像从天上来的那位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讲说天上的事,就是唯有在天上的那位才知道才能见证的。
我们相信约翰提醒当时的人们区分耶稣基督与施洗约翰的不同之处,正是在于他们有着不同的来源,因此有着本质的区别,包括他们所宣讲的内容。那么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我们是否注意到这个重要的提醒了呢?当有人告诉你靠自己的努力和修行就能获得超脱,或者又有人告诉你跟这他走就能在永恒的荣耀和幸福里有份的时候,你是否想过这个人以及他所说的是出自于哪里呢?如果这个人是属地的,他所说的也是属地的,他既不属于天上又如何能将天上的事告诉你呢?(或许有人会说基督徒不是也是活在地上的人吗?那怎么相信他们所说的呢?但圣经(就是来自于上帝的启示)告诉我们,我们是已经从上头而生的(参3:3),是属于上头的人,保罗也称基督徒为属灵的人。因此无论从生命的归属,或从宣讲的来源上看都是属天的。)许多异端邪教甚至是人为所发展出来的宗教都是属地的(包括今天在教会中若只是传讲人的道理,而不是来自圣经的真理,它也只是属地的)
因此,我们看到圣经启示我们为何信子能得永生,因为子的来源不同,祂不是属地的,乃是那超乎万有之上的。
二、不同的回应(32-33)
约翰说尽管耶稣基督乃是从上头而来的,但世界上的人对祂的身份和职事却又不同的回应。有的人愿意领受祂的见证,有的人却不愿意。在这里约翰所说的没有人领受祂的见证,并不是指完全没有来接受,而是引用耶稣基督自己所说的话(参3:11)。在与尼哥底母的对话中,尼哥底母虽然宣称“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但实际上他们并不真正明白耶稣基督所教导的,所见证的。这些不愿意接受的人正如福音书内所提到的部分犹太人,因为他们以宗教文化传统和经书为傲,忽视了传统和经书的精髓正指向这位耶稣基督。与这些不能领受耶稣基督见证的部分犹太人不同,约翰紧接地就提到了一个撒玛利亚妇人认信耶稣就是基督的故事。在那个故事中我们看到撒玛利亚妇人在与主耶稣对话后对祂的认识从先知(4:19)转向了基督(4:25-29)。撒玛利亚妇人接受了主耶稣的见证,相信耶稣基督所说的。正如约翰接下来所提到的: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耶稣基督所说所行完全是神所说所行的(参8:28-29),以至于到一个地步,相信耶稣就是相信神。反过来来说,不相信耶稣基督的就是以上帝为说谎的(参12:44-50)。而这些领受主耶稣见证的人,就是受了圣灵为印记的人,就像保罗所说的(参林后1:22,弗1:13)。
在今天,我们也一样会看到面对主耶稣或代表祂的教会所传的见证有不同的回应。有的人谦卑地领受了,而有的人则以科学或其它宗教文化传统作为让自己的引以为傲的理由,拒绝耶稣基督的见证。(信什么都好或什么都不信,又或信自己、信科学)
三、不同的结果(34-36)
最后我们要提的就是约翰对不同的回应所做出的宣告。
首先,约翰清楚地表明祂是神所差来的那位,而且不同于其它先知,因为祂所领受的圣灵是没有限量的。在整个救赎历史中,神一直藉着祂所差遣的许多先知向祂的子民甚至世界来说话。每个先知领受圣灵的度量,都是照着他们所受托的工作。而施洗约翰已经做过见证,他曾经看见圣灵降下,并且住在耶稣基督身上(参1:32-33),应验了以赛亚的预言(参赛11:2,42:1,61:1)。所以约翰宣告耶稣基督是从上头而来完全地见证天上之事的那位。
并且,约翰提到父对子的授权(这里提到的授权不是地位的差别,而是分工的不同):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在这种爱的关系里,我们看到充分的授权,甚至包括了审判(参5:20-30)。因此,我们看到了约翰所宣告的,不同的回应有不同的结果: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那么到底“信子的有永生”是在说什么呢?
“信”这个词在《约》出现高达98次,可知“信”是《约》的主题,更值得注意的是,98次的“信”没有一次是以名词“信心”出现。显然,在《约》里,“信”的重点在于人持续的行动和放置的对象。在《约》中,“信”不是观察而得的知识、推论而来的结果、劝说而生的决定,因为它们都无法承载信心。所以,《约》中的“相信”不是在历史中某个时刻内心的感动和决定,而是延伸展开的生命。从《约》的叙述里,我们会发现没有一个人的信是完全的,所有的人物都走在相信的旅程上。因此,“相信”不是某个时刻发生的事情,而是一条生命的旅程。同时“信入”(原文在“相信”这个动词背后还有一个介系词“进入”)更指向进入到相信的对象中,强调信心放置的对象的重要。这样的表达方式只被应用在耶稣基督身上,因为这是一种生命的认同和投入,因此所收获的就是永生。
“永生”除了指生命不受时间限制,没有终止之外,更重要的是它在品质上与必朽的生命截然不同。这种生命不在于人的自我修炼,哪怕是生命的极处仍然是在受造的范畴之内。这种生命来源与基督的联合,正是藉着“信入”耶稣基督这唯一的途径,与属天的生命联合在一起,从而获得这从上帝而来的恩典,这种与受造之生命截然不同的生命。所以,永生所谈论的不只是一个在时间上的永恒生命,更是一个与救赎有关的生命。因此,约翰才会说到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小结
那么我们做一个最后的梳理:“信子的有永生”不是因为我们的选择,而是因为我们所信靠的对象,祂是唯一从天上源头来的那位上帝的儿子,按照上帝所定的方式,我们只有接受祂的见证,并信靠祂,在生命上与祂联合才能得到祂所赐的永生,从此不在上帝震怒审判之下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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