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寻常”的爱 二
2021-01-03
作者:米甸旷野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太5:38—48这里,我们在登山宝训中第一次碰到总结整段经文的字眼—“爱”。爱,被不折不扣地定义为对仇敌的爱。如果耶稣只告诉我们爱我们的弟兄,我们也许会误解他说的爱是什么意思,但是现在,他的意思是毋庸置疑的。
一、人之常情——“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中国有句俗语:“有仇不报非君子”、“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自从人类犯罪后心中就充满了仇恨,从该隐身上就可看到。因为这些都是从撒旦来的,这正是他要引诱人违背上帝所要达到的目的。
圣经旧约的律例岂不也是如此吗?旧约的律法称之为复仇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太5:38)。这讯息似乎在说:“主阿,你看见我的仇敌对我所做的一切。现在,请你追赶它。”
有些基督徒也正在说:“那正是我希望神对付我仇敌的方式。让他压倒、吞契他们。他们对我所做的正如埃及人对以色列人所行的(出15:9—13)。他们追赶我,欺瞒我,击败我。我已有清楚的圣经根据可要求神将我的仇敌赶走。”并且像大卫般地用我们律法及沮丧的心,自以为义地对抗我们的敌人,哭求道:“愿死亡忽然临到他们,愿他们活活的下入阴间,因为他们的住处,他们的心中,都是邪恶。”(诗55:15)换句话说,他是在说:“主啊!杀了这位叛徒。别让他继续活下去。因他对我所做之一切不义,让他下地狱去吧。” 其实大卫他是在描绘自己的无辜。他见证道:“至于我,我要求告上帝。耶和华必拯救我。我要晚上、早晨、晌午,哀声悲叹。他也必听我的声音。”(诗55:16-17) 然后,他修正他的态度道:“我是一位祷告的人,我总是跪下祷告。”
我们来看看耶稣提到旧约的律法有关诸多的伤害,他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马太5:38-39) 不错,《旧约》从来没有明确地让我们恨我们的仇敌。相反,它不止一次地告诉我们必须爱他们(出23:4;箴25:21;创45:1;撒上24:7;王下6:22等)。但是,耶稣所说的不是平常的仇恨,而是存在于上帝子民与世人之间的仇恨。以色列战争是历史上唯一的"圣战",因为这些战争是上帝反对偶像世界的战争。耶稣所责备的不是这种仇恨,因为,如果是这样他就是责备上帝和他的子民打交道的全部历史了。相反,他肯定了《旧约》,他象《旧约》一样关心敌人的失败和上帝子民的胜利。不,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耶稣又一次使他摆脱旧以色列的政zh i联盟。从今以后,不可能再有信仰大战了。
二、基督以身作则——为仇人死
公义圣洁的上帝与罪人是势不两立的。你若问:“上帝怎样看待那般在罪中将死的人呢?”请你去看圣经:(约一4:9—10)“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这种的表现又是多么特殊啊!耶稣为救赎他的仇人,离开天上莫可言喻的光荣,离开圣父的怀抱,和众天使的崇拜,屈尊降卑到一个被罪败坏,并为死亡和咒诅笼罩的世界,生在马槽里,成了一个“多受痛苦”的人,忍受羞辱与讥笑,为人藐视、厌恶,甚至为仇人忍受最大的耻辱,这“不寻常”——最大的耻辱就是基督为罪人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一步一步的迈向髑髅地,钉死在那苦架上流血舍命来洗净世人的罪恶。
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显示之爱,有什么能与之相比呢? 言语实在不足以形容他的爱。当你去思念基督受苦受难的情景时,我就会惊叹不已。那爱超过人间一切的爱、是爱的精华,我们只得赞叹道:“啊!何等的爱,何等奇妙的爱!”最玄妙的言语也不足以形容救主无比的深爱于万一。
“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壹3:11,16)
十字架上再次印证了他那不同寻常的爱 路23:34
“那时他曾把人类祸患的杯喝尽了最后一滴苦汁,他忘了自己的痛苦,而想到了那些逼 -/迫他者的罪,以及他们将要受的可怕报应,反而在自己的心中唤起了他们的同情,基督怜恤他们的无知和罪过,只是提出一个赦免的理由——‘无知’”。这“不同寻常”的爱的品质,在基督的十字架上最高体现了。
亲爱的长辈弟兄姐妹们,你看耶稣基督对罪人的爱何等的特殊啊!主是舍己完全爱人的、绝对纯洁的、真诚和温顺的上帝的羔羊。他是对仇敌、对那些不爱人的和不可爱的人的毫无保留的爱。
三、爱仇敌——不同寻常的爱
什么是“不同寻常的爱”?就是我们爱人,不因别人报答我们而特别偏爱他们。如果我们爱那些爱我们的人,如我们的兄弟、国家、亲属、同胞和朋友,甚至我们的教会。那么,我们就和异教徒与税吏没什么两样。这样的爱是平常而自然的,但却不是基督教的特殊的爱。主所重视的爱与那种爱相反,他坚持认为,我们必须爱仇敌。这样他就向我们表明,他所说的爱是什么意思,以及我们对此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
在世人看来,爱仇敌是一种不可容忍的错误,也是他力所不及的:这样做恰恰颠倒了善恶的观念。更重要的是,在服从律法的人看来,爱仇敌的观念与上帝的律法背道而驰,因为上帝的律法要求人们断绝与仇敌的一切联系,并审判他们。但是,耶稣接受了上帝的律法,并阐述了律法的真正含义。律法所表达的上帝的意志,就是人应当用爱仇敌的办法来战胜仇敌。
我们是如何来区分仇敌和朋友呢?和我同一个教派的就是我的朋友?我们经常以自己的动态来区分敌或友,旷野派的、新派的、老派的。 “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太12:30)”我们之间存在的是朋友也好、仇敌也吧。在《新约》中,我们的仇敌是指那些倔强的、对于我们的爱表示冷淡的人,和那些仇恨我们的人,而不是我们所仇恨的人,因为耶稣拒绝考虑这种可能性。基督徒必须把仇敌看作兄弟,而且要以爱对待他的敌意。基督徒的行为不应由别人对待自己的方式来决定,而是以耶稣对待自己的方式来对待别人;这种行为只有一个来源,那就是耶稣的意志。
不要与恶人作对 太5:39 约15:18—19
戴尔、卡耐基说:“永远不要对敌人心存报复,那样对自己的伤害将大于对别人的伤害”。圣经上说:“人有见识就不轻易发怒;宽恕人的过失便是自己的荣耀。”(箴19:11)并且预言之灵也说:“任何人若为自己报仇,都不能算为无罪”。
“要为那逼 -/迫你们的祝福。”罗12:20
敌人的仇恨越深,他就越需要爱,除此之外,基督徒的爱并不认为在仇敌之间有什么不同。不管敌人是政zh i上的还是宗教上的,他从耶稣的追随者那里都能得到无条件的爱。在这种爱里,没有私人与公职人员之间的内在差别。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要么是基督的门徒,要么根本不是基督徒。是否有人要问,怎样表现这种爱呢?耶稣回答说:要祝福和善待你的仇敌,并毫无保留地、一视同仁地为他们祈祷。
“要为那凌辱你们的祷告。”这是最高的要求。通过祷告,我们到仇敌的跟前和他肩并肩站在一起,并为他祈求上帝。耶稣并没有应许我们说,当我们为仇敌祝福并为他们行善时他们就不会凌辱和迫害我们了。他们当然会那样做的。但是,只要我们为他们祷告,即使凌辱和迫害也不会伤害和征服我们。因为,如果我们为他们祷告,我们就把他们的痛苦、贫困,他们的罪过与毁灭全部承担下来,并为他们祈求上帝。
四、成全律法的要求—拥有崇高的美德 太5:45—48
“你们要完全,向天父完全一样,”这品德要它不可能在自然的可能性的范围内产生,而只有在超越自然的可能性的时候才能产生。"超越"永远不会被"一样"所埋没。基督徒的标志就是"不寻常"。基督徒不能按世人的标准生活,因为他必须永远记住"超越"。
应当竭力向我们周围的人彰显耶稣的爱,藉以减轻他人的重担。如果我们所谈论的都是有关天国和属于天国的事物,那么不久以后,邪恶的言谈对于我们就失去其引诱力了。我们的脚步再不会踏上危险的地带,我们也再不会去招惹试探,而自陷于恶者的权势之下了。罗13:10
在被钉十字架的基督及其子民中,"不寻常"得以实现。
作基督徒味着区别于其他人的,就是"特殊的""不寻常的"、"不平凡的"特性,而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叫他为基督徒。这就是更好的义超过文人和法利赛人的义的特性。自然的事对于异教徒和基督徒来说都是一样的,基督徒生活明显不同的特性是从"超越"开始的。正是这种特性使我们得称为至高上帝的儿女,是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
基督徒要有“特殊的”“不寻常的”、“不平凡的”特性,这并不是叫我们做一个另类的人,与社会格格不入;乃是向世人表现出基督那“不平凡的”特性来。(约13:35)
常常,我们觉得神命令我们爱仇敌就像一帖苦而无味的药。但是它调味油,我们必需吞下去,因它是医治的良药。若你心中效法基督有了他那不同寻常的爱,你也是完全人了,因为“律法的总结就是爱”。
但愿“使基督因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叫你们的爱心有根有基,能以和众圣徒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便叫上帝一切所充满的,充满了你们。”弗3: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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