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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奴之家”的阅读和思考

2013-12-13 作者:范学德  
来源:作者空间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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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又要去南湾华人基督教会讲道,按照计划,明年还会去讲,讲什么呢?突然想到,还是讲一个系列吧,于是,我选了讲“十诫”。

  第一讲的题目确定为:“耶和华你的上帝”,经文出自《出埃及记》第20章第2节:“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申命记》第5章第6节重复了这一段经文。

  路德和加尔文都在自己的著作中解释过“十诫”,巴刻在《基督徒须知》一书的第4章,也是论述“十诫”的,《天主教教理》也开出专门的一卷,论述“十诫”。仔细阅读,颇有启发。

  一再默想这一句话:“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突然想到了两个字:宪法。这一句话就是十诫的宪法,总纲。用一个名词来形容就是:恩典。

  它是十诫的序言,或者前言,或者导言。

  上帝是真实的活生生的上帝,而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犹太人是在历史中与这位上帝相遇,成为他的子民,由此产生了“我与你”的关系:你是我的子民。“你——我”。

  这位上帝的经典表述是:“我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

  在《出埃及记》第3章中再三重复:“我是你父亲的上帝,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摩西蒙上脸,因为怕看上帝。……上帝又对摩西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耶和华你们祖宗的上帝,就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耶和华是我的名,直到永远,这也是我的纪念,直到万代。你去招聚以色列的长老,对他们说:耶和华你们祖宗的上帝,就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向我显现,说:我实在眷顾了你们,我也看见埃及人怎样待你们。”(出3:6、15-16)。

  在《新约》的《马太福音》中,记录了耶稣的话:“论到死人复活,上帝在经上向你们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么?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太22:31-32)

  这个关系的核心是爱,或者说,恩典。它集中体现在一个实际的历史事件中: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这个领出来的历史事件可以用三部曲来概括,出埃及,过红海,进迦南。

  以色列人在历史和生命中,不断地回忆赞美这个决定性的历史事件。随手翻开《诗篇》第105篇,第106篇,第107篇,第135篇和第136篇,都是吟唱这个事件,《尼希米记》第9章,通篇回溯这个历史。在这个历史中,他们看到的核心真理就是,“你是乐意饶恕人,有恩典,有慈爱,有怜悯,不轻易发怒,有丰盛慈爱的上帝。”(尼9:17)或者像诗人一再歌唱的那样:“因他的慈爱永远长存。”(第136篇)

  《耶利米书》第31章第3节:“古时,耶和华向以色列显现,说:’我以永远的爱爱你,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

  《约翰一书》第4章19节:“我们爱,因上帝先爱我们。”

  上帝对他儿女/子民的爱:是“先在的爱”,“永远的爱”,“不变的爱”;“无条件的爱”。保罗说,全部律法都包括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加5:14)因着这样的爱,我“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用另外的话来描述:“恩典”。

  “为奴之地”:这是当时的现实,属于一个民族;也是如今的现实,属于每一个人。我们是自由人啊,什么时候成奴隶了,何曾居住在奴隶之家?耶稣的同时代人——以色列人,当年也面临同样的困惑,耶稣回答他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住在家里。”(约8:34/35)

  被罪奴役,这是亚当子孙的命运。

  被领出“为奴之地”,就是耶稣救赎了我们,砸碎了罪对我们的捆绑,使我们获得了真正的自由——上帝儿女的自由。使我们成为“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祀,是圣洁的国度,是属上帝的子民。”(彼前2:9)

  信仰,对于一个个体来说,就是个体重复族类(——上帝子民)的历史。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也是我的上帝,我和耶稣一道呼喊:阿爸,父。

  那么,奴役我们的到底是什么?

  任何东西都可能成为偶像奴役我们的力量,如果我们把它放在生命的最高位置上,也就是说,把它(们)当作偶像。

  凯勒牧师定义说:“将任何不具有绝对价值的事物变成绝对价值,并且让它成为奉献式生活的中心,就是偶像崇拜。”(《诸神的面具》12)“假神就是任何在你生命最中心最重要的事物,你若失去它就会感到生活没有价值。”(面具13)

  美国著名神学家尼布尔认为,偶像就是把有限的相对的事物提高到最后终极价值的地位。他说:“按照先知的看法,人的真正罪恶,乃是不愿承认他的软弱、有限和依赖的地位,而妄想抓住一种人所不能有的权力和安全,同时企图超越被造物的限度,虚张自己的德性与知识。先知教训的整个重点在乎说明只有一位上帝(‘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上帝’——《以赛亚书》44章第6节),人的罪是由于他的虚荣和骄傲,妄以为他自己,他的民族,他的文化和制度是神圣的。所以说罪恶乃是人不愿承认自己的被造地位和对上帝的依赖,而图谋自己的安全独立”(《人的本性与命运》第136页)。

  注意:其一:奴役我们的往往并不都是坏东西,而是好东西。“东西越好,我们就越希望它能满足我们深处的需要和期待,因此,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可能变成假神,特别是那些生命中最美好的事物。”(面具13)如健康,如爱情,如成功,等等。路德说,魔鬼明白以丑恶和黑暗的面孔出现并不是好伎俩。它更愿意以上帝的名义进行它的邪恶活动。正如一句德国谚语所说:一切作恶都是以上帝之名开始的。

  其二:偶像往往结队而来。罪是一个团伙。

  其三:与偶像的征战往往是一生之久。

  近日读《别尔嘉耶夫集》,汪建钊编选,上海远东出版社出版。书中,在探讨“自由”的过程中,别氏深刻地论述了奴役这个问题。

  别氏认为人承受着各种基本形式的奴役:

  1.人受存在的奴役。就是人把共相,普遍性,一般性当成生存中最重要,最高的东西,但在一个人的生命中,恰恰是个别的,不可重复的,独特性才是最主要和最基本的东西。一切具体的存在都比抽象的存在更丰富更重要。抽象的存在是思想的建构物,它不具备任何内在的生存性。(129页)

  2.人受上帝的奴役。作为人理念中的上帝和实际上的上帝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别,在人们关于上帝的理念中,反映的是人的社会关系,即统治者与奴隶的关系,上帝是统治者,人是奴隶。沉思上帝,不能用发生在社会和自然中的任何事物来进行类比。在这一点上,费尔巴哈是对的,人按照自己的形象和摸样来塑造上帝。

  “上帝的意识需要不断被净化,首先需要净化的是奴性的社会构型说。上帝与人的关系一旦维系于社会生活,顷刻就会衍生为统治者与奴隶的关系,也就是社会构型说所称,上帝是统治者,人是奴隶。但上帝,上帝与人和世界的关系不同于人的社会关系。上帝不是统治者,他不实行统治,不握有权杖,不蕴含权力意志,不需要囚徒式的奴性膜拜。上帝是自由,是爱,是解放者。上帝给予的是自由感,而非奴性。”《别尔嘉耶夫文集》(133页)

  3.自然的奴役。人使自己屈从于外在自然。技术使人部分地摆脱自然的自发性的奴役,但又轻易地使自己成为自己所造的技术的奴隶。(145页)

  4.文明的奴役。他所谓的文明,指的是更社会化更集体化的过程。人使自己屈从社会集团,最突出的就是“人沦为理想的文化价值的奴隶。人进而把科学,艺术以及一切文化的质塑造成偶像,使自己成为他们的奴隶。”(第158页)

  5.“人受自我的奴役”:“人置于各种偶像的奴役之下,而这些偶像正是他自己所创造的。人总是成为奴隶,起因于他外在于自身,异化了自身,这却是奴役的内在根源。”(第161页)

  “人之奴役不仅在于,外在力量奴役他,更耐人寻味的是,他自己甘心成为奴隶,奴性地顺从外在力量的奴役。”自我中心是人的原罪。“人沦为周围世界的奴隶,是因为它首先是自我的奴隶,自我中心主义的奴隶。”

  “人经常受远离动物的‘我’之精致的‘我’的奴役,他经常受最高理念,最高情感,自己的天才所奴役。人可能根本没有发现,没有意识到,最高价值正在转化为自我中心主义的自我确证的工具。”

  6.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的奴役。“一旦个人身上最鄙俗的东西转入被视为理想的,超乎个体的价值的集体现实,它就变成了美好的事物,甚至还成了一种义务。利己主义(集体的利己主义,阶级,民族的)贪婪,傲慢,权力意志,仇恨他人,暴力——全成了美德,只要它们由个体移入民族整体以后,为了民族,一切都可以为所欲为”(167页)。只要在集体(民族,国家)的名义下,就可以制造许多违背人性的罪恶。

  民族主义要求鄙视,反感和仇恨其他民族的人。“民族主义是潜在的战争!”民族主义催生的主要谎言就是,民族的理想,民族的利益。民族的统一,民族的使命,等等,其实,与民族有关的仅仅是少数特权者和统治者,以及拥有私人财产的阶层。民族主义的最高价值不是人,而是客观化的集体现实。是集体的自我中心主义。(168页)

  7.财富(金钱)与性的奴役。资产者创造了一种没有风格的奢华;奢华之风主要通过追逐女性而蔓延。性欲携带着非个性的特征,爱欲携带着个性的特征。蒲鲁东说:“爱即死。”

  8.教义或崇拜方式的奴役。这是凯勒牧师提出来的。爸正确的教义,属灵的恩赐,事奉的效果和道德生活之造成偶像,吧它们高举到上帝的位置上,只靠着它们来维系自己与上帝的关系,却不依靠上帝自己和他的恩典。

  9.成功的奴役。成功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可怕的毒品。对成就上瘾。在你所从事的事情上,你是做得最好的,最优秀的,没有人像你。你是人上人。(进入圈子里,俱乐部)

  从这些奴役走出来,是一生之久的历程,需要靠着上帝的恩典,让主拉着我们的手,一步一步地走天路。

 

【作者简介】 范学德,50年代出生在中国大陆。19岁入党,1978年考入吉林大学哲学系,1985年考入**中央党校,获硕士学位。在中共辽宁省委党校教授哲学多年后,于1991年秋来到美国。在教会中与基督徒激烈辩论信仰三年半后,于1995年年初信耶稣,成为基督徒,一年后到慕迪圣经学院读研究院。毕业后他经常在北美、欧洲、澳洲等地布道,其它时间从事写作,出版了《我为什么不愿成为基督徒》、《心的呼唤》、《梦中山河——红小兵忏悔录》、《活在美国》和《细节中的文明——寻找美国的灵魂》等十多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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