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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来赐我们顺从诫命的心

2017-04-10 作者:阿斗  
来源:雅博网作者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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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约中有两处完整提到十诫之处,一是出埃及记20:2-17,另一处就是申命记5:6-21。在当今之世,十诫的重要性已经越来越被忽视,在追求个人自由的世俗化社会,对十诫的教导是相当反感的。甚至连基督徒里面,也有人提倡:十诫已经废除,对基督徒来说是无效的,不用在教会再教导,甚至不该在教会中公开挂出来。近来教会中有称为「恩典福音」者,就是如此教导。网上有位著名的传道人也声言,他一看到教会墙上有十诫,就恨不得将其撕掉。把十诫与新约的教训如此地对立起来,是让人很不解的作法。

  我们相信一件事,神的公义标准,从旧约到新约从来没有一点改变。神颁布律法的宗旨,不会让以色列人仅仅照着律法的仪文去守,而不是让他们从心中顺服律法中永恒的公义原则。我们可以从以下这些经文就看出来:

  「好叫你和你子子孙孙一生敬畏耶和华―你的 神,谨守他的一切律例诫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以色列啊,你要听,要谨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与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数极其增多,正如耶和华―你列祖的 神所应许你的。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 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 神。」(申6:2-5)

  这是以色列民最看重的一段经文,称为Shema,每一个人都要熟记在心的。谨守神的诫命,与爱神连在一起,不可分开。显然神不是要他们守住外表,不重视心中对神的爱。

  「你要爱耶和华―你的神,常守他的吩咐、律例、典章、诫命。」(申11:1)「吩咐你爱耶和华―你的神,遵行他的道,谨守他的诫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数增多,耶和华―你神就必在你所要进去得为业的地上赐福与你。」(申30:16)

  以上两段经文,都是将爱神与遵从神的诫命连在一起。可见守神的诫命就是爱神的表现。

  其次我们又看到遵从诫命与心中顺从神是连在一起的。心中顺从正是神对他们的要求,不能说神吩咐以色列民守诫命,只是要他们外表遵行。而是要求他们的心需要被神改变,从悖逆转的石心,转为顺从的肉心。

  「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里面,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使他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们的 神。」(结11:20 )「我也要赐給你们一个新心,將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從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給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结36:26-27)

  这句话是对将来的应许,在弥赛亚来临时应验在基督身上,也就是说基督必赐神子民新心,以下的经文中的大卫,就是指大卫的后裔基督:「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王;众民必归一个牧人。他们必顺从我的典章,谨守遵行我的律例。」(结 37:24 )可见基督来时要我们,有一颗新心,能够顺从神诫命中公义圣洁的标准。

  心中对神命令的顺从,正是新约时代基督对我们的要求。基督对我们的要求,与神设立律法的宗旨不是两套风马牛不相及的概念。硬生生的由新旧约时代的分别断开。神对人公义的要求是永恒不变的,律法的宗旨也是如此。只是在旧约时代神子民尚未得新灵与新心,基督来正是成就这个应许,赐下新灵与新心,让我们遵从神公义的法则。我们所犯出的罪是从内心的罪性发出来的,我们生活中外在的反应与内在的心思意念紧密相关。唯有心的改变才可能,对神所命令下的律法顺从。这就是基督来所要成就的事。

  我们要如何保守我们的心?

  箴言说:「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4:23)心怎么保守?正如:「我儿,不要忘记我的法则,你心要谨守我的诫命,因为他必将长久的日子、生命的年数与平安加给你。不可使慈爱、诚实离开你,要系在你颈项上,刻在你心版上。」(箴3:1-3)神的慈爱、信实的属性正借着律法向百姓传达出来。把律法刻在心版上正是旧约中的新约里的教训:「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耶31:33)

  耶利米的新约,与以西结的新心这两段经文都有立约的话语,「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这就是旧约里预言,在新约将实现的应许。这个约在耶稣基督身上完全应验出来,正如希伯来书两次引用本段经文,都指向基督的赎罪祭。表示耶利米的新约,指的就是基督的血所立的新约。可见律法的宗旨是让人刻在心版上。基督带来心的转变,达成律法所要求的公义原则。这就是律法成全在基督里的意义。这成全的部分正是律法公义的原则,不是外在的规条。外在的规条内化成生命的素质,也就是刻在心版的律法。对律法内在的顺从、外在的实际内容绝不是互相排斥,应该是相互一致的。

  为什麽刻在石板上的仪文要被圣灵取代?

  保罗书信中多次提到基督徒「不在律法以下」、「向律法死」、「脫離律法的轄制」。这难道不是说明律法已经废弃了?这说法并不准确。我们需要看看保罗写这些教导,所要针对的问题何在。他在罗马书强调的是称义的方法,唯靠信耶稣基督,不管犹太人或外邦人是一样的。守律法当然不可能称为得救的途径。在加拉太书中,他针对割礼派的人想要将守律法、行割礼强加在外邦基督徒身上,声称不受割礼、不行律法不得救。那是毫无妥协余地的。哥林多后书,保罗提到新约的执事不再是靠着律法定罪的执事,而是靠着圣灵得生命的执事。一个是将律法当作外在仪文来守,守不住就被定罪。另一种是靠着圣灵,更新人的生命,让律法的义成就在顺从圣灵的人身上。那当然再也不靠着外在规条的辖制,而是靠着心灵的更新,而生出的顺服了。顺服的对象是神,当然也包括神的诫命中永恒不变的原则。前者是将律法当作外在的规条,后者是心被更新后对神的诫命心悦诚服。两者有极大的差异。

  所以,十诫能不能讲,该不该挂出来。端看基督徒是否正确理解十诫。如果教会的教导就是将其当作外在的仪文,那就走旧约犹太人的回头路。按着这种想法,连主耶稣的命令都可以当作仪文。十诫难守,主耶稣的登山宝训更难。但是,如果我们把十诫当作神永恒不变的公义圣洁原则,我们的心既然被圣灵改变成肉心了,那为何要排斥神的命令?

  把十诫当成可丢弃的,要撕掉的,不该教导的,都走到一个极端的路线,就是忘记十诫中有永恒不变的真理在里面,不只主耶稣重申了,保罗、约翰、雅各都在新约时代,重复教导。把十诫中的真理当成可废弃的,就等于说把神对其子民的命令,当作是在新约、与旧约时代互相冲突了。神圣洁公义的原则岂能够随意更变?唯一改变的状况,是基督已经成全律法,所以一切当从基督成全的角度,按照基督的教训来遵从。基督说什麽?「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23:23)律法中确实有更重要的部分,是我们当行的。这是主耶稣清楚的教训。我们应当正面看待,照着去作。

  盼望声称律法废弃的人,认真解释主耶稣对律法的教训,也要同时按照情境理解保罗的教训。两者绝不是对立的,而是彼此相合的。正确的理解,绝不会出现,看见十诫就想撕掉的极端作法。

 

【作者简介】 阿斗:雅博网作者,电机专业,罗格斯大学毕业。原为信号处理高级工程师,现已退休,全心服侍主。20岁读本科时在团契信主,一直在团契及教会带职侍奉。八年前接受神学装备,之后一直参与圣经教导的工作、担任华神地区联络人、并在多家教会讲道。作品发表于网上博客《阿斗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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