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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作什么,才能得到永生?

2018-09-13 作者:康来昌   
来源:生命季刊微信平台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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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经文:17 耶稣出来行路的时候,有一个人跑来,跪在他面前问他说,良善的夫子,我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18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19 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20他对耶稣说,夫子,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21 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22他听见这话,脸上就变了色,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马可福音10:17-22)
 
  有人问耶稣,当作什么,才能得到永生。
 
  问的人出色。他年轻(“少年人”太19:20)、有钱(“产业很多”22节,“很富足”路18:23)、做官(18节)、道德好,(所有诫命,从小遵守)、最特别的,这位高大全先生谦卑,他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下,“跑来,跪在耶稣面前”(可10:17),不耻下问、虚心求教。难怪,“耶稣看着他,就爱他”(21节)。这么优秀的人,谁不爱啊!
 
  少年官想得永生,得永生和“进天国”(可10:23)、“得救”(26节)指同样美好的事,永生,强调美好的长久;天国,强调美好的广泛;得救,强调从不好到美好。按常识按法律说,要得到好东西,就要做好事,最好的事就是守律法,守全法律进天堂,这天经地义。当少年官说,我从小遵守,耶稣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20、21节)。这是什么意思?
 
  守全律法得永生,这完全正确,问题是:没有人守的完全。少年官说都守了,是不明白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中,他如守全律法,会爱穷人如己,他做不到这点,就没守全律法。耶稣的话,提醒少年官,提醒每个人:再完美的人,凭自己的完美也进不了天国。他以及人人都只能信靠耶稣(跟从我)得救。人的罪恶在于不信靠神而信靠钱财或权力或知识或爱情或理性或道德,或任何受造之物。它们很好用,但不可信,因为他们不是神。
 
  保罗和这少年官有类似之处,他也年轻有为,他自豪诚实地说:“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逼 -/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腓3:5-6)
 
  在圣灵光照下,保罗知道,只有认识或信靠耶稣才能得到永恒的美好。他说: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腓利比书3:7-8)
 
  从人来看,得救是不可能的:“倚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门徒就分外希奇,对他说:这样谁能得救呢?”(可10:25-26)感谢主,“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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