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与堕落
创世记中蛇引诱亚当夏娃堕落的故事,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很多研读创世记前三章内容的人,对于如何解读其文字的意义,生出了种种疑问。有的人认为内容过于荒诞,无法以现代的理性了来理解,视之为传说、神话、或者是比喻故事。其实按照整本创世记前后一贯的文脉来看,三者都不可能。作者应该是以记载历史事实方式,来描述其内容。加上后来主耶稣也肯定创世记的记载。圣经作者保罗对于创世记的观点,都承认那是确实发生在过去的事件。我们没有理由将其视为毫无根据的捏造故事。
魔鬼引诱的诡计
「耶和华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对女人说, 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2女人对蛇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3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 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4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5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创3:1-5)
创世记的内容直到第三章以前,没有看到任何罪恶的叙述。在万物被造的起初,一切都甚为美好。但是第三章的一开始就出现了一只狡猾的蛇。自然会让人感到疑惑,难道是神创造了罪恶?或是神造的美好的世界,竟然会无端生出罪恶来?头一个问题我们很清楚知道不可能。全然美善的神不可能是罪恶的源头。如果万物被造原是全然美好,那蛇有怎么会成为引诱人犯罪的媒介?首先,我们必须知道在人类堕落以先,灵界早已经有魔鬼存在。它原是神所造的天使,却因高傲自大,背叛神而堕落。蛇的出现就是魔鬼借着蛇来破坏神造人的美好旨意,让罪恶进入人类,让人堕落后离开神,服在它的权势底下。这就是魔鬼敌对神的作为的展现。启示录中曾经描述一件过去曾发生的事件:「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他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 」(启12:9)无法确定这是指魔鬼起初背叛神被赶出天庭,或者是在基督钉十字架后,击败魔鬼对人辖制的权势。第一节中出现的蛇确实是一只活物,但被魔鬼利用成为迷惑人的工具。
蛇向女人发出欺骗的的话语:「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这句话是个问句,内容却似是而非,先将神原本命令人的话扭曲了,再将整个句子变成问句,让人去否定。当人说出「不」的时候。它又把人说出的否定,转变成对神命令的否定。本来神对亚当夏娃的命令是:「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 16b-17)魔鬼将神的命令扭曲为神禁止人吃园中所有的果子。将神对人你的赐福与保护的善意,扭曲为恶意禁止。就好像父母基于对儿女的保护,规定儿女出门游玩,各处都可以去,就是不可以去危险的地方。儿女的友伴想用激将法来欺骗他:「难道所有好玩的地方,你的父母真的不准你去吗?」乍听之下,明显是否定的答案。一旦用否定开启了对话,朋友就抓住话柄,顺水推舟:「对嘛!你的父母并没有禁止你到所有的好玩的地方。那就放心去啊!」父母出于对儿女的保护,对儿女行为设下了界限。却被欺骗者扭曲为恶意地限制儿女的自由。这种带坏儿女的损友,其诡计与魔鬼如出一辙。
女人在遭遇蛇的第一个谎言时,尚未立即被骗。她纠正了魔鬼的话:「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整句话说得不错,唯独加上了多余的句子「不可摸」,修改了神原来的命令。我们对神的命令应当慎重,不应为了困难执行而删减,也不应随自己的意思增加。夏娃回答了蛇的问题,似乎并未忘记神的命令。她自以为不会受骗,却让逐渐掉进魔鬼的圈套,卸下对谎言的防卫心。
蛇进一步欺骗她:「你们不一定死。」这是明目张胆地否定神的话:「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两句话的差别,就差一个否定的副词「不」。当我们使用「不一定」这个字时,好像还留一点余地,就算说错话了,还有圆解的退路,「我有没有把话说死」。然而,神的命令既然说出了「一定」,那就拍板定案,没有余地可言。魔鬼此时是明目张胆地反对神的命令。它甚至歪曲神规定此命令的动机:「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首先魔鬼怀疑神良善的动机,将其歪曲为出于私心,怕人与祂一样完全。例如,法律规定未成年青少年不能喝酒,坏朋友就用话语来引诱:「你父母自私,酒这么好喝的东西,他们自己享受,就是不让你尝到飘飘欲仙的滋味。别再当妈妈的乖宝宝了,喝一下又不会死。」又如,拒绝寻花问柳的男人,会被带坏他的朋友嘲笑:「胆小鬼,不像个真正的男人。怀疑你是先天出了问题。」这些嘲讽的话都是激动人私欲,引诱人堕落的招数,与魔鬼诱惑夏娃相同套路。
魔鬼再投人私欲所喜好,让人追求以自我为中心,不服在神的管辖之下。这句话「如 神能知道善恶」听起来十分吸引人。有人会疑惑,人若能像神一样,知道善恶,就不会因为无知而做错事,这岂不是好事吗?问题是我们知道善恶的标准,却无能照着这标准行出来。当人尚不知道善恶的标准时,神就是人能分辨善恶的唯一依靠。如果人要把这种分别善恶的权柄,从神的手中转移到自己身上,想凭自己来判定孰善孰恶,那就有行善拒恶的相应责任。权力原本是伴随着责任,有越大权力的人,就要为他所拥有的权力,负上事情成败的责任。例如小孩不能够拿着父母亲的信用卡,拼命消费,最后却不愿付账,让父母来收拾善后。未婚男女,在婚前发生性行为,把女方肚子搞大了,想要一走了之,或是用钱解决,撇清关系。不愿尽一个婚姻中丈夫,或父亲的责任。这些都是自以为知道善恶,却行不出来的例子。人不服神给他的分别善恶的标准,想要自己做主来分别善恶。最后就必须为自己行动上的软弱无能,付出代价。
人性中的自我中心、高傲自大的弱点,在此成了魔鬼引诱人所利用的途径。人有贪财的私欲,就用不义之财来引诱;人有好色的欲望,就用女色来诱人掉进桃色的陷阱。人自觉得怀才不遇,就用吹捧的言语,将其虚荣心膨胀到目空一切。表面上看来,人的私欲得到了满足,突破了外在的限制,自以为不受拘束,海阔天空。实际上正掉进魔鬼的圈套。每一次人被诱惑跌倒,就收紧束缚人的绳索,直到人完全被魔鬼掌握,动弹不得。这就是魔鬼引诱人离开神去跟随它的诡计。我们反省自己堕落跌倒的经过,与始祖犯罪的经过并无二致。都是受不了魔鬼的花言巧语欺骗,一步一步掉进魔鬼设定的陷阱。欺骗夏娃的魔鬼,今日还在想尽办法欺骗所有人类。我们当记取始祖犯罪的教训,看清魔鬼的伎俩。
人类受欺骗而堕落
「6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7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创3:6-7)
前一段提到了蛇对夏娃引诱的过程,本段则描述夏娃经不起诱惑而堕落的经过。在一开始夏娃并没有马上被骗,她大概还记得神禁止人吃分辨善恶果子的命令。当魔鬼鼓起三寸不烂之舌,否定神动机良善、并极力游说她,争取像神一样知道善恶的能力,要她摆脱神命令的束缚,她就掉进魔鬼的圈套之中了。令她立场动摇的原因有三:(1)见到神禁止她吃的果子滋味美好,可满足她的口腹之欲;(2)果子赏心悦目,满足她眼目的情欲;(3)且是令她爱不释手,能使她像神一样有智慧,能傲视群伦。这些引诱夏娃的情欲,与约翰壹书中描述的世界所追求的价值观一样:「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约壹2:16)这三点经常是人最容易受到诱惑的弱点,也正好是魔鬼让人跌倒的绊脚绳。狡诈的魔鬼专挑人喜爱的事物来引诱人,物质的需要、内心的贪欲、情感的渴求、权利的争夺,人一旦有需要,就想得满足,似乎是理所当然之事。然而,追逐这些事一旦超过正当的限度,就成了罪,往往也就是容易让人跌倒的弱点。
圣经中对罪的理解,就是偏离了神原本美好的旨意。神造人的时候,是按照神完美的形象,有智慧可以理解神所造的世界,有感情可以表达对周围人事物的爱,有意志可以顺从神的旨意而行。但是,这些美好的事物一旦被人误用,就偏离了神原本定规的美好心意,将神所赐的能力用来满足人的私欲,作出了违背神旨意的犯罪勾当。罪的意思不单单是「射箭偏离靶心」,好像左传说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不会否认自己达不到完美的标准,但是我们对罪的严重性,不能看成如此轻松。从本段经文我们读到罪进入世界的原因,就是夏娃听从蛇的引诱,选择违背神的命令,满足自己的私欲。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来,罪源自于人的意志对神的不顺从。夏娃从与原本与神紧密相交、关系和好的状态,掉进犯罪的陷阱,成为惹动神愤怒的景况,都是因为她在意志上选择背离神所造成的,如此就是一件严重的事。当我们反省自己落在被罪捆绑的状态,实际上应当看成这是对神心意的背逆,悔改就是从悖逆的心态转离,归回与神和好的关系。这点对罪的认知,让我们重视悔改归正的重要性。不是去改邪归正追求成为圣贤,而是恢复与神之间被破坏的关系。
当夏娃吃了神所禁止分辨善恶的果子,也分给了亚当吃。亚当是原本从神那里领受命令的第一个人,他不但没有遵守这命令,反而与妻子一同犯了神的禁令。神在向亚当颁布禁令的时候警告他们:「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在他们违反神的命令,吃下禁果之后,他们的属灵生命立刻与神断绝,也就是死了。灵性的死亡造成一连串可怕的结果。在这个时刻,他们眼睛明亮,能看到自己赤身露体而觉得羞耻,就拿了无花果树的叶子,做成了裙子,遮盖自己的羞耻。当他们尚未犯罪之前,神将他们配合成为夫妻,「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2:25)因为这是神所配合,人间最紧密的夫妻关系。两个人心无邪念、坦坦荡荡。
当他们吃了禁果后,罪进入他们心中,他们就眼睛明亮。虽然原本的赤身露体并没有改变,但是在他们的眼中却成了羞耻的事。人类未犯罪之前的天真无邪状态已经不再。就像一个初次犯错,得罪妈妈的小婴孩,想要遮掩自己的过错,不敢看妈妈的眼睛。当人犯罪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对事物看法的改变是从心发出来的,心一旦背离了神,失去了神的保护。被歪曲的视觉,看见的事物都是扭曲歪斜的。犯罪之后第一个出现的后果,就是心不再如原本的光明纯洁,表面上似乎是眼睛明亮,眼中看见的视觉,却反映出心被扭曲了。心灵的歪曲导致人际的关系被破坏。整个与神、与人、对世界万物的关系,全部都被破坏。人类堕落入罪中就是因此而起。
罗马书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原罪的教义就是因此而来的。虽然有的人觉得不平,为何亚当犯罪,连累后代无辜子孙,神未免太不公平了。其实,我们只要反省自己,是否也有亚当夏娃一样的犯罪本性?是否在蛇的引诱之下,同样会犯出始祖的罪行,就可以知道。这犯罪的倾向已经根深蒂固地深植在我们人性里面,只要有机会就会显露出来。这从始祖所遗留下来的犯罪倾向,普遍存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包括尚未成长的婴孩,无一例外。如果没有犯出来,只是尚未找到机会,一旦时机来到,必然会做出犯罪之事。即使行动尚未显出来,内心也蠢蠢欲动。
这存在人本性中的犯罪倾向,就是来自于始祖留传下来的「原罪」。我们无须因为要让自己觉得好过而去美化它。应当正视它的源头,就是内心悖逆神的动机,思想如何回到神面前,去解决这个超出我们能力能解决的问题。唯有来到造我们的神面前,才有可能靠着祂的能力,摆脱罪的辖制。这就是我们需要基督拯救的原因。
人类堕落的结果
「8天起了凉风,耶和华神在园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听见神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神的面。9耶和华神呼唤那人,对他说,你在那里。10他说,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11耶和华说,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么。12那人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他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13耶和华神对女人说,你作的是什么事呢。女人说,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创3:8-13)
人类违背了神的命令,吃了禁果,导致灵性死亡。灵性死亡所表现出的结果,首先是属肉体的思想进入了人的心中,原本无邪的心思变成了污秽羞耻的思想。接着就是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而躲避神。神与人的关系原本如此亲密,神可以与亚当直接对话,交付他管理万物的使命,为他造出亲密配偶,与他成为一体。神的声音原本就是亚当熟悉而愿意听从的。如今情况却改变了。神在伊甸园中呼唤亚当,原本听起来亲切的声音,此刻亚当听见了,却躲避起来,不敢面对神。这何等像人犯罪后的反应,当人知道自己做出不该做的事,最直觉的反应就是逃避,特别是逃避那曾经对我们耳提面命的主人。在亚当心中他最怕面对的就是,造他、交付命令给他、又如此爱他的神。你是否有类似的经验,当违背爱你的人对你的期待,作出让他伤心之事时,因着羞愧,而不敢面对此人。人虽然自惭形秽,想要躲避神的面,但是人躲得掉吗?
诗篇139篇说:「往那里去躲避你的灵。我往那里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在阴间下榻,你也在那里。我若展开清晨的翅膀,飞到海极居住。就是在那里,你的手必引导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我若说,黑暗必定遮蔽我,我周围的亮光必成为黑夜。黑暗也不能遮蔽我使你不见。黑夜却如白昼发亮。黑暗和光明,在你看都是一样。」(诗139:7-12)人会因为羞愧而不敢见神的面;然而,任由人有千方百计,神通广大,也无法躲藏神的面。因为神是无所不在,也是无所不知的。当我小时候,在朋友家玩耍,与朋友互相丢东西,结果把他家里的马利亚像的头给砸断了。他是天主教家庭,当时吓得不知如何面对,就把断头用胶布黏回去。想要湮灭证据,让外表看不出来。事实上无论再怎么样掩饰,也是躲不掉的。最后还是被发现了,难逃责备的命运。我们遮遮掩掩的行为,连人的眼睛都躲不过。做出了得罪神的事,还想能够躲避神的面吗?这种躲避神的作为,在神的眼里是十分幼稚而滑稽的,只能反映出自己的心虚而已。当时躲在树丛里的亚当夏娃也是如此。想跟神玩捉迷藏,就像婴儿想要躲起来,让父母找不到一样,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我们犯错后的反应,常在重复亚当夏娃当年的错误。自以为聪明,在神的眼中是十足幼稚。
神向亚当发出呼唤:「你在那里?」难道神真的不知道亚当躲藏之处?绝无可能。全知的神当然知道,却要亚当自己回应神的呼唤。就像父母明知道是自己儿女犯下的错误,却向他们询问:「你做了什么事?」不是明知故问,而是要他们诚实面对自己的错误,亲自承认。亚当知道躲不过神的眼光,出来承认自己的恐惧:「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亚当在没有犯罪时,他对人与神的关系是天真无邪的。纵然赤身露体,不怕面对自己的妻子,也不怕坦然面对神,就像一个婴孩赤身不会觉得羞耻一样,因为他的心中没有任何邪恶的思想。但是,当亚当犯罪了以后,情况已经改变了,罪恶的思想进入了他的心中。他的眼光被罪所污秽,见到自己赤身而感到羞耻,连神的面也不敢见。
神再问亚当:「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么?」同样是一个神明明知道,却要亚当自己承认的问题。神当然知道亚当看见自己赤身感到羞耻,是因为吃了禁果的关系。因为人违背了神的命令,罪进入了人的心中,原以为如同神一样,能知道善恶是件美好的事情。事实上,吃了禁果之后得到的分别善恶的知识,是人类属肉体的知识。只能够高举人的骄傲,让人心偏离神美善的旨意,带来的结果是原本纯正意念的偏邪,导致与神与人关系的破坏。人类之间尔虞我诈,掩藏心中诡诈的思想,不能以真面目示人,都是源自于人的知识来源,从完全信靠神的属天知识,变成属肉体的知识。这种属肉体的知识害惨了人,人越是自以为聪明,结果却离开神的圣洁标准越远,把事情搞得越糟。人类社会的自以为聪明、相互斗争、欺骗压迫,以上种种罪行,都是因为人用属肉体的知识,代替了对神的信靠。
人以为吃了禁果之后就变得更加聪明,与神相同。结果是变得更加凄惨,离开了与神亲密的交通,灵性死亡,与神、与人的关系都被破坏。当神责问他为何如此,亚当开始将责任推卸到女人身上:「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他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神借着责问女人,夏娃一样把责任推卸到蛇身上:「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推脱责任世人在犯错时最常见的反应。要怪就怪他人,是别人的错、是环境引诱我、是社会让我变坏,千错万错不是我的错,只要不让自己负责就好。从社会上这种有错不认的现象,看见一件可悲的事实。原本受神托付管理万物的人,却失去了该有的尊贵形象,成为一个敢做不敢当的人。亚当是直接领受神命令,带领妻子承担神使命的一家之主。此时却成了不敢负责,把犯下的过错推给女人的懦夫。女人也是一样,明明是她听从谗言,吃下禁果,却把责任推到蛇身上。一个唯独拥有神形象的最高被造物人类,不能负起管理万物的责任。反而被另一个被造物指使,亏负了神期待的重责大任,这是何等让神伤心之事。这就是人类自以为是,违背神命令,吃下禁果后的结果。
结论
这段经文描述了人堕落的经过。人类轻忽神的命令,听从魔鬼的谗言,想要高举自己与神同等,结果落入灵性死亡的悲惨命运。当人以属肉体的知识代替顺从神的知识,不但无法如神知善而行善,反而看见自己在弃恶择善之事上软弱无力。人羞愧难当不敢面对自我,不敢面对神。想要为自己脱罪,而责怪别人,逃避责任。日后人类社会种种罪恶都是由此而来。当我们知道罪的源头来自于人对神的悖逆,改变命运的解决之道必然是来自于神,我们需要神的拯救。因着神对人的怜悯,祂为人类预备了救恩,应许将要赐下救主施行拯救。这是我们转变命运,从死里得生唯一的希望。这将在接下来的一段经文中进一步探讨。
【作者简介】 阿斗:雅博网作者,电机专业,罗格斯大学毕业。原为信号处理高级工程师,现已退休,全心服侍主。20岁读本科时在团契信主,一直在团契及教会带职侍奉。八年前接受神学装备,之后一直参与圣经教导的工作、担任华神地区联络人、并在多家教会讲道。作品发表于网上博客《阿斗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