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所要求的跟从
2018-11-01
作者:卡森
来源:我们合理的信仰我也要投稿
“耶稣见许多人围着祂,就吩咐渡到那边去。有一个文士来对祂说:“夫子,你无论往哪里去,我要跟从你。”耶稣说:“狐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又有一个门徒对耶稣说:“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亲。”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吧!”——太八18-22”
真实的耶稣所要求的,是切身的,而且是代价极重的(太八18-22)
在这一组小插曲中介绍了两个人物——一个是律法师(太八18-20),传统上称为文士,另一个人,只是被称为门徒(太八21-22)。有些人认为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对比:文士总是反对耶稣的,所以耶稣拒绝了这个文士的要求,却吩咐这个门徒来跟随祂。
实际上,这是人为的解释。对耶稣来说,没有反对者这个类别(就如:“所有的文士都是耶稣的敌人”);相反地,祂按照人们对祂的意见来评断他们。“文士”这个范畴也可应用在基督徒教师的身上(太十三52,二十三34,在希腊原文中是同一个字)。在八章十九节,这个人恭敬地来到耶稣面前:虽然文士本身是最主要的教师,他却称呼耶稣为“夫子”(=老师),而且,上下文中没有迹象表明他这样靠近耶稣有任何不真诚的动机。第二十一节开头说“又有一个门徒”,这表示马太把这位律法师看成是一个门徒,因此提到第二个人时说“又有一个门徒”。毕竟,门徒这个词并不是指一个坚定委身的“基督徒”(尽管对此有完全相反的意见)。在应用到耶稣的服事时,习惯上它是泛指当时跟随耶稣的人群。这样的跟随非常可能只是出于自然的;毕竟,耶稣是个巡回布道家,有些乡亲们就跟随祂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为了从祂获取更多的教训,成为祂的亲密朋友。同样的,施洗约翰也有跟随他的“门徒”(太十一2)。这些跟随的人,也就是这些门徒,可能在寻求耶稣的教训上比一般人更真诚,至少比那些不想或者找不到时间来寻求的人更真诚;但是,这中间也包括了卖主的犹大。因此,马太福音八章十八至二十二节的这两个人都是某种类型的门徒。如果耶稣只有吩咐第二个人说:“你跟从我吧!”并不是因为只有他是个真门徒,而是因为在那个时候,只有他打算不跟从耶稣,所以需要吩咐他彻底改变他的委身。
这几节经文的基本要点相当简单。两个门徒(从我刚才解释的意义上说)都对耶稣承诺某种形式的忠诚,而耶稣却在某种程度上断然拒绝了他们两人。但是,他们二人是有差别的。第一个人太快承诺,而第二个人太慢履行。
第一个人说:“夫子,你无论往哪里去,我要跟从你”。乍看之下,这似乎是一个承诺。我们可能会想起以太对大卫王无条件的承诺,那时大卫王正面临一场叛乱,就劝告他改变对自己的忠诚。以太回答说:“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又敢在王面前起誓,无论生死,王在哪里,仆人也必在那里”(撒下十五21)。我们也可能会想起路得那无与伦比的决定,那时拿俄米试图劝阻路得不要跟从她。路得却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里死,我也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罚与我”(得一16-17)。但是,在这个人身上,耶稣所察觉到的,与其说是以太和路得那样的委身,还不如说是像彼得那样的过分自信,彼得后来大胆地承诺说:“众人虽然为你的缘故跌倒,我却永不跌倒。……我就是必须和你同死,也总不能不认你”(太二十六33、35)——结果,他只是羞愧地否认他的主,甚至是起誓否认祂。
耶稣的回答可试验这位文士是否真的委身,然而,可能也反映出耶稣察觉了他身上有什么问题。耶稣回答说:“狐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太八20)。这个回答所强调的,主要不是祂的无家可归,而是祂的贫穷。显然,这个律法师以为跟随耶稣可以带来稳定,甚至还有特权;耶稣看穿了他。毕竟,如果耶稣是弥赛亚(他可能仔细考虑过),如果弥赛亚要统治一个极其蒙神赐福的王国,强盛而且富有,那么,为了在那荣耀日子来临时可以成为耶稣的亲信,现在就作一个紧跟耶稣的人才是明智之举。或者,他的动机没有这样愚钝。也许他非常喜爱在耶稣身上所看见和听见的,因此决定更近地跟随祂,却没有仔细考虑到现实问题,就如耶稣的巡回布道服事的方式,以及这种工作所带来的困难和贫苦。
无论如何,耶稣给这个人设立的障碍,说明了非常重要的一点。正如一个解经家所说的:“对我们的主而言,祂所最不看重的,莫过于拥有跟随者,除非是真诚而坚定的跟随者;祂对此事一点不渴望,仿佛这是很容易成就的事一样”。最伤害基督教会见证的莫过于,只要有人愿意作一点公开的信仰告白,就把他们放在教会的高位,这些人滔滔不绝地谈论经历,却很少显示出坚忍的性情。这个古老的格言常常得到应验:“熟得快,烂得也快”。这不是否认悔改信主可以很快发生,也不是说所有迅速的表白要效忠基督都必然是肤浅的。这乃是坚持说,与耶稣真诚紧密的关系,有时是需要计算代价,并领悟这个事实:忠于耶稣,也许需要付出昂贵的代价。
第二个人,耶稣的另一个门徒,提出了一个要求,从表面上看似乎很合理:“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亲”(太八21)。解经家在两个意见之间犹豫不决:或者这个人的父亲最近去世了,他要求一点时间,好埋葬他父亲,并为他父亲哀哭;也可能是这人的父亲年纪老迈,他正等着给他父亲送终,然后再来考虑更紧密地跟随耶稣。无论哪一种情形,这个人都反映出巴勒斯坦犹太人的虔敬:儿子要照顾他们的父母,并料理父母的后事。
但耶稣的回答却令人震惊:“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吧!”(太八22)。当然,这句话是吊诡式的:“任凭(属灵的)死人埋葬他们(肉身的)死人吧!”但是,这句话仍然很尖锐。它不表示耶稣鼓励人们长期不孝敬父母,在别处,祂严厉地谴责人们以圣殿的奉献制度为借口,就扣留对父母应尽的奉养。新约圣经中没有一处取消了申命记二十七章十四节和十六节所强调的:“利未人要向以色列众人高声说:……‘轻慢父母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事实上,这一点可以有力地帮助我们理解耶稣在后面要解释的论点:“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太十37-39)。耶稣在八章二十二节所关注的,主要不是禁止所有跟随祂的人参加近亲的葬礼,而是要使人看见有保留地作门徒所面临的危险。事实上,耶稣有时候刻意说一些相当惊人的话,不是意味着要逐字逐句地按字面意思来理解,而是因为这样可以最生动地表达祂的要点。例如,在马太福音五章二十七至三十节,耶稣坚称最好把好色的那只眼睛剜出来,最好把摸了不该摸的东西的那双手砍断。初代教会的一个教父按字面来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就把自己阉了;但是,从某个角度来说,单单自阉也是不够彻底的。耶稣的意思不是说,自残是一种有效对付罪的方式,而是说必须彻底地、从根本上来对付罪,即使这样的对付要付出昂贵的代价。同样,在马太福音第八章,耶稣的意思不是说,人不应该关心他们的父母,而是说如果关心父母成了不跟从耶稣、或者推迟跟随耶稣的借口,那么,关心父母虽然重要,其重要性却被高估了。
有些读过这些经文的人,曾在他们的家庭关系上作出了困难又代价极重的决定。我的一个同事,来自富有的家庭,当他进入服事以后,就被剥夺了继承权。另一个亲近的朋友,当她成为基督徒以后,在情感上遭到不信的家人的轰击:“你认为我们不够好吗?不是我们把你养大的吗?难道你现在说你比我们更好吗?”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流逝,分歧会变得更尖锐,初信者意识到,在某些方面,他或她的目标和价值观,跟那些从家庭继承而来的观念已经大不相同了。
因此,这段经文中的这两个小插曲教导我们,真实的耶稣所要求我们的,通常是切身的和代价极重的。就是为了这个原因,耶稣才在别处用比喻说明:那些想要成为门徒的人,应该在他们过分轻率地承诺以前先计算一下代价(路十四25-35)。
保罗肯定理解跟随耶稣需要付代价。每个基督徒要付的代价可能不一样;但是,对于保罗而言,这些代价包括:羞辱、疼痛、贫苦和遭到大规模的反对(林前四8-13;林后十一21-33)——甚至被看成是“世界上的污秽,万物中的渣滓”。
福音派人士常常误解这一点,主要是因为我们(正确地)强调靠恩典称义的重要性和神是随己意赐下救恩。我们的行为不能拯救我们;我们得以在神公义的法庭上得赦免,在祂面前得以称义,是单单根据神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恩典。但是,难道这就意味着我们完全不需要考虑付代价吗?
最近,我的一个朋友向耶和华见证人会的一位女士作见证,就出现了这种经常发生的误解。这位女士非常怀疑地问我的朋友,他以为得救的途径是怎样的:而他的回答多少可以代表传统福音派的说法,就是强调神的恩典。这位女士的回答,大意是这样:“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讲。但是我不能够忍受一个不需要我付任何代价的宗教。”
她有很深的误解;事实上,她的回答暴露出双重的误解。她需要领悟一个事实:在圣经中,得救是在于神白白的恩赐。从这个角度来说,除了她的罪.她不能贡献什么:如果这就是她不能忍受的那种宗教,那么她是在拒绝圣经的启示。所以,第一,她误解了圣经中救恩的性质。但是,在另一方面。这些基本的真理并不意味着完全不需要付代价,对个人完全没有要求。根据圣经,救恩已经由某人付了代价: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白白的、不需要付代价的。但是,得救的个人,必然伴随着一些代价,包括悔改、向个人的私利死、从根本顺服耶稣基督的主权。这些不是赖以得救的功德。归根结底,它们是神的恩典在基督徒生命中彰显的证据,但是,它们仍然是个人性的,或者是必须付上极重代价的。因此,她显出的第二个误解是:她没有理解赎价已经付了,因此救恩虽是白白得来的,却如此有力地在我们的生活中作工,改变我们,向我们的意志挑战,要求我们献身和效忠,并导致我们最深的委身。
具体地说,跟世上许多基督徒所付的代价比起来,西方基督徒所付的“代价”非常小。然而,原则上,这些代价对所有的基督徒都是一样的:向利己主义死,天天“死”,这可能是非常痛苦的。但是,正是这种态度孕育出了像波顿(Borden of Yale)那样的人,他放弃了巨额的财富和显要的地位,预备前往中东地区服事。他到达中东以后,却在很短的时间内感染疾病去世了;在他弥留之际,其他人悲叹说:“可惜了;”他却坚定地说:“毫无保留;毫不退缩;毫无遗憾。”从某个角度说,我们得救,完全不需要我们付任何代价;从另一个角度说,却要我们献上一切。前者是真实的,因为耶稣已经付了全部的代价;而后者也是可能的,因为耶稣使我们能够回应祂从上头来的呼召。强调后者,忽略前者的人,可能永远也不明白救恩是单单靠恩典的;而强调前者、忽略后者的人,可能接受的是恩典的低劣模仿品,他们对圣经里的福音了解很少,更不明白圣经里的圣洁。
真正的耶稣对人的要求是切身的,而且是代价极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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