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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讲章:新年纳福

2014-12-29 作者:徐春林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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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文:诗1:1-232:1-241:1-2112:1-2119:1-2

 
  以上所读的经文都是出自诗篇,诗篇在圣经中是极为重要的,它是以色列人的赞美诗,在节期或是聚会时,他们吟咏诗篇,就像现今我们歌唱圣诗一样。这些经文都是每首诗的开头。也可以说是每首诗的主题经文,概括了诗的内容。再者每段经文中都提到一个大家非常熟悉的字,就是“福”字。“福”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有天上的与地上的或属灵的与属世的。生命、平安都在“福”的范围之内,它是人人都盼望得着的。今天我愿借这几处经文与大家分享个题目叫“新年纳福”。
 
  上帝是赐福的上帝(1:28),祂是万福的泉源。耶稣宣传上帝的福音说:“日期满了,上帝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4-15)我们要成为有福的人,必须接受福音。现代的人只知要享福,却不知去纳福。“纳”在词典上的意思是“收过来,放进去。”只有先纳福,才使我们有福,只有在今生成为有福的人,将来才能在上帝的国里享福。那么如何才能成为有福的人?以上经文告诉了我们五种纳福的方法:

  一、喜爱律法的人是有福的人(诗1:1-2)
 
  诗篇第一篇是全部诗篇的总题,要把全书的宗旨阐明出来,它开宗明义地昭示了人们一个如何蒙福的真理。作者首先提到三个消极的要求:“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事实上诗人是运用了希伯来文的“同义对仗”的写作手法,来阐明正直的人决不度不敬虔之徒的那种生活。这三句话我们可以理解为:“不做不该做的事情,不去不该去的地方,不交不该交的朋友。”人若不转离那些有害和遭毁灭的事,就不能经历到上帝的赐福。
 
  那些要蒙上帝赐福的人,不仅要转离恶事,而且要在耶和华的律法上建造自己的生命。就是“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就是对上帝的律法要有充分浓厚的兴趣,并且寻求顺从上帝的旨意,因为耶和华的律法是他旨意的显明,是人正常生活的规范。这律法是神的恩典与怜悯,并非难以忍受的辖制。敬畏上帝的人会喜爱它、渴慕它、且愿意通过默想上帝的律法来塑造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这样的人必从上帝那里得福,凡他所做的也会尽都顺利。
 
  二、罪得赦免的人是有福的人(诗32:1-2)
 
  大卫有七篇悔罪诗(6、32、38、51、102、130、143)。这篇是第二篇,是大卫在犯了大罪之后所写的诗。首先在他犯罪后约有一年的时间不肯承认自己的罪,也许他认为自己是一国之君,不肯谦卑,等到先知拿单指出他的罪之后,他才肯承认(撒下12:1-23)。承认之后,罪得到了赦免,内心也有了平安。
 
  大卫在这里用了三个不同的词说罪。第一个是“过”,就是越过了上帝所不许可的界限。第二个是“罪”,就是没中目标,即没有做上帝所希望他做的事。第三个是“诡诈”,代表欺骗和心中弯曲的性情。要将这些消除,上帝用了三个方法:一是赦免,即饶恕了他。二是遮盖,就是使它不再被看见。三是不算,即上帝要除尽他罪的记录。
 
  大卫以亲身经历,指出罪蒙上帝赦免的人,才是真正快乐的人。他们的内心不再受罪的重压,良心也不再受罪的挖苦,内心能享受到真正的赦罪的平安。所有来到他面前认罪悔改的人都能享受到这样的福分。“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8-9)
 
  三、眷顾贫穷的人是有福的人(诗41:1-2)
 
  诗篇共分五卷,这首诗是卷一的最后一首诗。这卷诗以“有福”作为开始(第一篇),又以“有福”作为结束(第四十一篇),可以说是首尾呼应。
 
  这首诗说“眷顾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我们的上帝满有怜悯,怜恤是他的本性(何6:6申4:31诗103:13),若不是上帝的怜悯,我们早就灭亡了。神特别眷顾那些可怜的人,那些困苦贫穷的、软弱无助的更是上帝眷顾的对象。我们的主耶稣也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他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上帝悦纳人的禧年。”(路4:18-19)
 
  眷顾贫穷的人是蒙恩的人常有的表现。基督教的慈善事业很多,多是因为信徒蒙了神的恩惠,就向别人施慈爱。信徒做救济工作,并不是求名、得人的称赞。乃是因自己蒙了大恩,就要向别人施舍,将自己的爱心送给人。信徒向穷人施舍,并不指望有任何回报。但是神看见了必然报答。
 
  眷顾贫穷的人是圣经特殊的要求:“藐视邻舍的,这人有罪,怜悯贫穷的,这人便为有福”(箴14:21)。“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箴19:17)。我们不要依赖富足的人,却要眷顾贫穷的人,这样必蒙神赐福。
 
  四、敬畏上帝的人是有福的人(诗112:1-2)
 
  这首诗讲述了上帝为敬畏他的义人存留的福乐。上帝应许要祝福那些敬畏他、喜爱他命令的人。
 
  在旧约圣经中,上帝时常赐给他子民遵守一条命令就是“敬畏上帝”(申36:1-2)。敬畏上帝是信仰的基础,也是人智慧的开端。“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箴9:10)敬畏上帝就是从内心畏惧和尊崇他,如同儿女怕得罪父母一样。敬畏上帝是因他是荣耀、圣洁、威严和权能的上帝。诗人在感叹上帝的创造大能时,毫不掩饰地宣称:“愿全地都敬畏耶和华,愿世上的居民都尊崇他,因为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33:8-9)凡是存着敬畏之心的人,必照着上帝的话去做,因此不敢违背他的命令。
 
  上帝应许要以美福赏赐凡敬畏他的人。“敬畏耶和华心存谦卑,就得富有、尊荣、生命为赏赐”(箴22:4)神所应许其他赏赐还有:得蒙保守,免遭死亡(箴14:26-27),得着日常所需(诗34:9)和在世得享长寿(箴10:27),本诗也说到“敬畏上帝的人,他的后裔在世必强盛,正直人的后代,必要蒙福。”可惜今天的人不敬畏上帝,只盼望我们都存敬畏上帝的心,在世敬虔度日,讨上帝的喜悦。
 
  五、行为完全的人是有福的人(诗119:1-2)
 
  诗篇一百一十九篇是圣经中最长的一章,共有一百七十六节。这是一首用混合体写的默想诗,它表达了对上帝话语的深切爱慕。
 
  上帝的话语就是应许、命令、见证、教诲,也有公义与责备。它不但是我们的安慰与保护,也是我们行事为人的准则。
 
  这里要求我们要行为完全,主要体现在遵行耶和华的律法或遵守他的法度上。上帝的律法的核心是十条诫命。诫命,有两方面的内容,即:爱上帝与爱人。也有两方面的要求,即我们当做的事与我们不当做的事。如当孝敬父母,不可杀人等。这都为我们的信仰与生活提出了标准。
 
  这里所说行为完全的人便为有福,就是要求我们既爱上帝,又要爱人,只爱上帝不爱人或只爱人不爱上帝的,都不算为行为完全。上帝不许我们做的我们不做,上帝要求我们做的我们一定做到,这就是行为完全。行为完全的人必蒙上帝赐福。耶稣也要求我们说:“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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