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的奥秘(上)
复活的奥秘(上)
经文 林前十五章
今天是主日,也是受难周的第一天,下一个主日就是复活节了。我们从今天开始要讲关于复活的信息,题目是《复活的奥秘》,经文是《哥林多前书》的十五章。保罗在这一章经文中对“复活”作了很详细的讲解。这一章经文很长,所以内容也会很多,我希望尽量在两个主日内将这个信息讲解清楚。话不多说,我们直接进入主题。
一、复活的见证(林前十五1/11)
在这段经文的一开头,保罗向哥林多的信徒重申了当初传给他们的福音,他告诉他们,他们若能持守,就必能在这福音上得救。接下来他便讲到了这福音的主要内容,那就是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受死了、埋葬了,且按照圣经所说的复活了。他说:“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一3、4)”再接下来的5到11节,他就详细讲到了主复活之后向众人,包括他自己显现的事实,以及他见到了复活的主之后,生命所发生的巨大转变。以此说明了主耶稣基督的复活是一个有据可查的历史事实。也就是说,他在文中所提到的这些人、事、物都可以作为耶稣基督复活的见证。
“见证”这个词有两个方面的意思。1、指证明、证据(主要指事、物方面)。2、亲眼目睹事件发生,可以作证的人,即见证人。所以,“见证”是一个很严肃的词,是不能随意使用或随便对待的。无论是证据,还是证人都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见证”会直接影响到人们对一个事件的判断,事情的真相究竟是怎样,是确有其事还是子虚乌有;当事人是好是坏、是善是恶,“见证”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正因为此,上帝在颁布律法的时候,就严严地警戒说:“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二十16)”
世人作见证需要向国家法律负责,而基督徒作见证不但是要向法律负责,更要向上帝负责。所以基督徒是不会轻易评论他人的事情,更不会随意论断他人的好坏的,因为哪怕他的论断还没有触犯到地上的律法,构不成犯罪,但是他也是要向上帝交代的。
因此,保罗信中为主基督的复活所说的这些话,以及他在信中所提到的人、事、物等,都是可以向上帝负责的切切实实的强有力见证。也因为这些强有力的见证,使我们看到主基督耶稣的复活是一个不能辩驳的事实。
那么这些见证都有哪些呢?
1、圣经。“……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十五4)”“圣经所说”指旧约圣经的预言。耶稣基督为世人的罪受死,又从死里复活,是照着圣经的预言发生的。它不是门徒为了哗众取宠而捏造的一个新的事件,而是早在许多年以前就已经藉着先知的记录告知世人了。这个记录就记载在诗篇当中,“诗十六10因为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使徒彼得在耶路撒冷传道的时候,曾引用这节经文证明耶稣基督的复活,使得当天就有三千人悔改,受洗归入基督。保罗在安提阿传福音的时候,也引用了这节经文,当时合城的人都被吸引,要来听这复活的信息。
圣经是上帝的灵藉着先知所记录下来的话,因此,圣经的话就是上帝的话,圣经的预言就是上帝的预言,圣经的见证就是上帝的见证。所以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是有上帝亲自为祂作见证的。上帝是公义的、是圣洁、是信实的,祂断不说谎。祂痛恨作假见证的人,也禁止作假见证的事,所以祂既为基督的复活作了见证,那基督复活就是实实在在的。
2、门徒。“并且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末了也显给我看。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十五5/8)”主基督复活之后多次向门徒显现,保罗在这里提到亲眼看到复活的基督的人有十二使徒、五百多弟兄、主肉身的兄弟雅各和保罗自己。这些人都是基督复活的见证人。他们亲眼见到了复活的主基督,其中十二使徒都至少见过两次,他们中的彼得,也就是矶法,则是多次见过复活的主;五百多弟兄是同时见到复活的基督的,到保罗写这封信的时候,这五百多弟兄有的已经离世归天了,但还有大部分人仍旧活在世上,也就是说,他们随时可以向众人为主的复活作见证。“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一时”意思是:一次地,同时地。五百多弟兄同时看到了复活的主,这个见证十分重要。如果他们不是一次地,同时地看到,那么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就会说,他们的见证是假的,是自己编造的。但是他们是一次地,同时同地看见了,因此他们所作的见证就是必然一致的。如:基督是在何时何地向他们显现,以什么样的形象显现,对他们说了什么话,作了什么事,又是怎样离开的;显现的时候他们自己在干什么,在场的其他人又在干什么等等问题,因着主是一时向他们众人显现,他们就能够给予一致的回答,如此就能堵住那些别有用心之人的口。保罗自己也亲眼见过复活的基督,当年,他在前往大马士革的路上,基督向他显现,主从天上发光,四面照着他,并且对他说话,他就因此归入基督,成了基督的仆人。(徒九1/22)
旧约的律法规定说:“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以定案。(申十九15)”如今为主复活作见证的人何止两三个人呢?
3、保罗和哥林多人生命的转变。“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称为使徒,因为我从前逼 -/迫上帝的教会。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上帝的恩才成的。并且他所赐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众使徒格外劳苦。这原不是我,乃是上帝的恩与我同在。不拘是我是众使徒,我们如此传,你们也如此信了。(林前十五9/11)”保罗在接下来的这段经文中讲到了自己生命的转变。他说自己从前是逼 -/迫上帝教会的人。也就是说,他曾经在思想和行为都是与上帝和上帝的教会作对的。“逼 -/迫上帝的教会”就是说他原来也不信基督复活这回事,不但不信,还十分反对,认为传基督复活的人就是在传异端,是该不惜一切代价严厉禁止的。所以,他参与了迫害传基督的司提反,又到处去捉拿那些相信基督复活的人。后来,他的思想和行为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他转变成了何等的人?成了基督的使徒,成了信徒的榜样,成了最热心相信并传扬基督复活之道的人。他是怎样有这样的转变的?他说不是由于他自己,乃是因为蒙了上帝的恩。这恩指的是什么?就是指在大马士革的路上蒙复活的主显现、拣选和差遣。因此,他的意思就是要告诉哥林多人,他的生命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转变,教会中之所以会有这样一个无比热心传扬主道的外邦人的使徒,正是因为他遇到了复活的耶稣基督,因此,他生命的转变这件事就是主复活的最好证明。
另外,在最后一节,他还提到了哥林多人转变、信主这件事,他说:“不拘是我是众使徒,我们如此传,你们也如此信了。”所以,在保罗看来,哥林多人所信的正是基督的复活,而他们能够信也不是因为自己,而是因为基督复活的大能,所以他们信主这件事,正他们向自己和世人证明基督复活的最好证据。
我们也是如此,对于基督的复活,不需要别人给我们什么证据;我们能够信,我们的生命能够发生改变,这就是基督复活的最好证明。因为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就断不能信,我们的生命也断不会发生美好的转变。
关于基督复活的证明还有许多,如:耶稣基督的裹尸布、空坟墓,以及犹太公会成员的恐慌等等,这些人、事、物也都直接或间接地证明了基督的复活。只是保罗没有在这里一一列出来。然而,就他所列出的这些见证,已经完全足以为基督的复活作证明了。
二、复活的意义(林前十五12/19)
保罗为什么要用这么长的一个篇幅来解释复活这件事呢?因为在当时的哥林多教会中有人不相信,且教导人说没有死人复活的事。“既传基督是从死里复活了,怎么在你们中间,有人说没有死人复活的事呢?(林前十五12)”犹太的撒督该一派的人是不相信复活的,曾经他们为了证明没有复活的理论,还与主耶稣辩论过,那时他们来试探主说:“有兄弟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未生育子嗣就去世了,第二、第三个,直到第七个都娶过他的妻,都是没有子嗣就死了,那么,到复活的时候,这个女人是哪一个的妻子呢?”主说,从死里复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乃为上帝的儿子,就像天使一样。(路二十27/40)当时的希腊思想也是不相信死人复活的。他们认为身体不复活,灵魂也可以永存。(圣经背景注释)在当时的西方世界,希腊思想占据主流,所以教会也是时常受到希腊思想的影响。至于我们当今这个世代,我们高举理性、崇尚科学,因此死人复活的事于我们现在人而言也是难以理解和接受的。然而,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我们人类现在所掌握的知识也是有限的;所以我们不能理解的不代表就是不存在的,我们现在难以接受的不代表就是不可能实现的。毕竟我们已经证明,有许多以前不能实现的事,如今已经成就了,而我们也相信,许多现在不能实现的事,在将来会得到实现。这正是科学告诉我们的。
死人复活不是依靠人的能力来成就的,乃是靠着上帝的大能来成就的。上帝远超世人,实际上祂超越一切,祂在万有之先,万有也是靠祂而立。死人复活的事不是在将来才成就的事,也不是基督独有的事,早在王国时代,先知以利亚和以利沙的时候,上帝便已藉着撒勒法的寡妇的儿子和书念妇人的儿子,这二人的复活向世人彰显了他的大能。这二人的复活不是靠着人的理性,也不是靠着人的科学知识或医学技术,乃是靠着上帝复活的大能。(王上十七17/24,王下四18/37)
基督信仰最宝贵、最重要的是什么呢?就是基督的复活所带给我们的复活的盼望。在接下来的经文里,保罗用辩证的方法来说明了复活这个教义对基督信仰的重要性。
1、若没有复活,那传福音就是妄作见证。“若没有死人复活的事,基督也就没有复活了。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并且明显我们是为神妄作见证的。因我们见证神是叫基督复活了。若死人真不复活,神也就没有叫基督复活了。因为死人若不复活,基督也就没有复活了。(林前十五13/16)”“妄作见证”就是作假见证的意思。保罗辩论说:如果没有死人复活的事,那么就从侧面证明了上帝没有叫死人复活的能力,如此,基督从死里复活也不是真的了。如果基督不是真的从死里复活,那么我们的信就没有意义,我们为主传道也没有意义,因为所传的不是福音(没有复活就不是福音)。并且不但没有意义,还会得罪上帝,因为是作假见证了,就如同保罗当年为律法热心,迫害基督徒一样,虽是为上帝大发热心,却是作了上帝的仇敌,得罪上帝了。但基督明明是复活了,且是靠着上帝的大能复活了。因此,死人复活的事是确实存在的事
2、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就仍在罪里。“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林前十五17)”“徒然”意思是空洞的、空虚的、白白的,没有效果的。如果没有死人复活,那么基督就没有复活;如果基督没有复活,那我们就仍在罪里。没错,基督是为我们的罪死了,祂背负了我们的罪,叫我们得到上帝的赦免,但是如果祂没有复活,那么我们就是仍在罪里,被罪捆绑,不能胜过罪。赦免是出于上帝,胜过罪则是自己生命的需求;若不能胜过罪,那么虽有上帝的赦免,我们却仍是罪人,因为我们仍是被罪捆绑的。就像在旧约时献祭的以色列人,他们虽因羔羊的血得到了上帝的赦免,却仍是活在罪中,所以,他们每年都要为自己的罪献祭。罗马书里面说:“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四25)”耶稣基督死了,又复活了;我们的过犯得了赦免,生命胜过了罪,得称为义了,这才是完全的救恩。没有复活,我们就不能得着完全的拯救。因此,耶稣基督必须从死里复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胜过罪,得称为义的盼望,不然,我们的信就是徒然了。上帝是信实的,祂既已经应许要拯救我们到底,又怎会半途而废?又怎会不为我们成就完全的救恩呢?诚然,上帝为世人所预备的,正是完全的救恩。
3、若基督没有复活,就没有将来的盼望。“就是在基督里睡了的人也灭亡了。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十五18/19)”“在基督里睡了的人”就是指离世归天的基督徒。基督徒与世人相比最明显的一个不同就是:我们有来世的盼望。如果没有复活,那么这个盼望就是幻影。所以,我们如果说自己信主,却不信复活,那么我们所盼望的就不是在将来。我们把弟兄的离世称作“安息主怀”,因为我们相信复活。有复活,才有安息,若没有复活,那死了就是死了。且死了虽是死了,却是没有安息的,因为是在罪中死了。这样,我们若不是盼望将来,我们为何要信呢?我们信,若只为今生,那有何意义呢?且若没有将来的盼望,又何来信心,何来动力过好今生呢?约瑟牛顿牧师说:“我只知道,如果我们对于不朽的生命没有坚定的信心,那么我们短暂的生命,就在一天天的飞逝中很快消失!哀莫大于心死。”所以今生与来世是不分开的,我们只有真实的看到了来世,我们才能懂得如何去走今生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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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黎弟兄:雅博网编辑。广西桂平市人,2011年参加神学培训,毕业后进入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