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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传道人“下海”

2016-03-10 作者:张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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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徒行传】第18章

  1这事以后,保罗离了雅典,来到哥林多。

  2遇见一个犹太人,名叫亚居拉,他生在本都;因为革老丢命犹太人都离开罗马,新近带着妻百基拉,从意大利来。保罗就投奔了他们。

  3他们本是制造帐棚为业。保罗因与他们同业,就和他们同住做工。

  4每逢安息日,保罗在会堂里辩论,劝化犹太人和希利尼人。

  这段经文反映的是大约主后51-52年间的某个时候,当保罗还没有收到西拉和提摩太带来的马其顿教会的奉献时,他在哥林多传道时的生活状况:每周六他去会堂传道,而其他几天则为了生计而和亚居拉、百基拉夫妇一起经营帐篷生意。

  当时,保罗因为哥林多人论断他为利传道等原因,为了基督的名不受亏损,他立志在哥林多侍奉而不接受哥林多教会对他个人和他团队的任何奉献(林前9:12-15),而为了生计,他选择了一边下海经商,一边传道侍奉。

  这件事常被某些教会用以要求传道人带职侍奉的依据。但也有些教会以传道人是分别为圣侍奉了上帝的人而反对传道人带职侍奉。传道人是否合适带职侍奉,或者说,一边“下海”经商,一边侍奉传道呢?本文尝试就此做一点抛砖引玉式的探讨。

  一、传道人是什么人?

  为何传道人带职侍奉会引致诸多争议呢?原来,这与传道人特殊的侍奉性质有关。正如某些敏感职业,如果兼职会引致相应的麻烦,而在他们受职之时,就要承诺不可从事本职之外的其他职业,比如公务员,某些技术类人才,某些掌握了公司机密的员工等。因为公务员经商容易因为职务之便而导致腐败,某些技术性人才的兼职会引致商业机密的外泄,导致竞争对手获利等。实际上,就目前的中国劳动法而言,也不许可一个劳动者同时和两家服务对象签署两份劳动合同。那么,传道人的带职侍奉会引起各种争议,是不是也会引致相应的问题发生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传道人的侍奉性质。一般而言,我们不把传道人的传道当作工作,因为这是站在上帝与人之间的神圣的服侍,服侍上帝,服侍信众。因此,我们把传道人的工作叫做侍奉(ministry)。与新约传道人对应的是旧约的利未人和祭司,他们是分别为圣而奉献给上帝的人,所谓分别为圣就是从一切的世俗事务中抽离出来而专门用以承担上帝的事务。而且当时因为宗教的原因,涉及到很多洁净与不洁净的条例。因此,旧约圣经是反对祭司和利未人在圣职之外,还要去干点别的外快。

  传道人同样是分别为圣的侍奉者,是从世俗的工作中分别出来而专门侍奉上帝的人。因为传道的性质,让侍奉具备了宗教的神圣性。况且侍奉工作十分繁杂而要求精细。也就是基于此,传道人带职侍奉,下海经商,从一开始就在教会中充满争议。

  二、传道人为何要“下海”?

  所谓传道人“下海”就是在侍奉传道之外,再去兼职做点事情,以求赚取利润。传道人为何要下海?原因很多,基本原因有两个:第一是迫于生计;第二是贪爱世界。

  1.贪爱世界

  关于后一种,保罗在他的书信中就谈到:底马贪爱现今的世界,往帖撒罗尼迦去了。底马之所以下海去帖撒罗尼迦,不纯粹是因为生计问题,而是贪爱世界。

  实际上,传道人无论待遇怎么好,基本都不能像大公司的CEO,或者私人企业主那样,以盈利为目的而赚取到太多的收入。因此,当你预备做传道人以先,你就得预备好一个不畏贫穷,不惧受苦,但能接受清贫的心志。传道人因为底马现象而下海的并非罕见。跌倒在金钱之下的传道人,旧约有巴兰先知,新约有耶稣的门徒犹大,为五斗米折腰的传道人自古至今也不在少数。因为贪爱世界而下海的传道人,在没有预备好甘于贫穷的心志以前,下海比贪腐教会钱财要高尚得多,对他自己和教会都是有好处的。

  2.生计所迫

  这一原因在当今中国教会较为常见。待遇太低,消费高,担子太重,迫使传道人要么失去了有尊严的生活,要么选择下海。

  待遇太低也有两种情况,第一是教会经济能力确实有限,没有能力供应足够的经济给传道人。另一种情况是教会观念狭隘,他们认为传道人不配得那么多的薪水,正如犹大认为耶稣不配得那三十块钱的香膏。而如果那个香膏用在希律的身上,他可能还觉得磕碜寒酸。对于教会经济能力有限的教会,你只要愿意解决,还是有办法解决。可以通过教会联谊,通过上级教会组织帮助,等等,总是可以解决问题的。

  而基于教会观念问题造成的传道人不得不下海现象,教会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也终究要向上帝交账。今天大多数教会是有能力解决传道人待遇问题的,但传道人待遇始终难以解决,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教会观念太过落后,他们看重教会硬件远超过对人才的培养,看重量化的结果远超过对自己的传道人,他们认为传道人这头牛就该在场上踹谷要笼住嘴。大多数地区的传道人的薪水还不及当地小学教师的一半,这不啻为对圣职本身的鄙视。基于保罗当年类似的原因,很多传道人选择了“下海”。

  三、下海是否影响传道的专注和果效?

  传道人下海对其侍奉和教会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时至今日,在新教传入中国200多年的今天,基督教有了很大的发展,而教会依旧在社会是一个边缘化的群体,不能不说除了外在处境的因素,跟教会自身的诸多弊端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试想一下,如果把一间教会从某个地区全部挪走了,人和建筑都不在了,当地社会会否因此感受到失去了什么的不适呢?如果有,这说明我们的教会对社会有积极影响。如果没有,反映了我们教会的文化对社会影响不足。除了我们自己,社会没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教会。除了我们自我伤害,社会也没有什么能真正伤害到教会。

  就传道人下海对传道人自身侍奉的影响更为明显。首先,一边传道侍奉,一边下海经商,容易让人分心不能专注侍奉。使徒彼得就说过,但我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念。这是初期教会定下的基本的教会牧养的格调。你也很难在下海时,还能专心自己的传道侍奉。

  传道人下海另一个明显的弊端是容易把侍奉与生意混淆。我们很难做到两者兼得。或者不会在利用侍奉的人脉圈做我们自己的生意,或者在经商的过程中对信徒造成困惑。当然,对一个成熟的商人而后牧会者而言,他们有着广泛的商业圈,也熟悉了商业运作,或许可以在技术上避免一些麻烦。而对于一个远离商业圈多年的传道人,而后迫于生计而选择下海,很可能是两样都做不好。一个人能做得最好莫过于上帝托付给他的使命。当上帝托付你使命,就会给你相应的恩赐,如果上帝没有托付一个传道人去赚钱,他很可能也不一定具备相应的恩赐,那他就该明确自己的托付之所在,做自己受托之事。

  四、有时候传道人需要带职侍奉

  传道人下海,更准确的表达是带职侍奉,不是教义问题,而是侍奉,或者教会伦理问题。在某种情况下,比如:教会经济能力确实十分有限的,就像保罗被哥林多人所论断的,在教会观念一时尚未改变的情况下,为了上帝的荣耀,带职侍奉甚至是更好的选择。

  对于某偏远山区的教会和传道人。当地教会有过的几个年轻人也几乎都外出打工了,留下一些老弱病残的老人和留守儿童。教会奉献十分有限,即使全部支持传道人的生活,恐怕也不足以养活他们需要的传道人。在这种情况下,当地年轻传道人,上有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子女需要抚养,传道还需要交通费。对于农村传道他们有自由时间,利用传道之余,力所能及利用当地资源,满足当地的需要,做一点经营,不但能解决自身的生计问题,也能保持与当地社会的接触,甚至更为有利福音的见证。

  当然,就教会长远的发展来看,这也是特殊背景下的权宜之计。不能成为教会长期发展的策略。

  五、让真正的传道人不需要“下海”是教会的责任

  所有的工作都需要专心,所有的侍奉更需要专注。让传道人不需要“下海”而能专注自己的侍奉是教会的责任,也应该是传道人自身的努力方向。首先,教会在选拔推荐传道人的时候,就应该是成熟的义工侍奉者,他们本身要有职场和教会侍奉成功而被认可的见证,有甘于贫穷和受苦之心志(不是要传道人受苦,但传道人需要有受苦与甘于贫困的心志)的侍奉者,而不是没有托付、对教会没有责任心、没有福音使命,混不下去loser。选拔了优秀的传道人培养对象,才能培养出优秀的传道人。

  对于教会而言,我们的使命就是要创造条件,让真正有蒙召使命的传道人不需要“下海”,而鼓励没有传道托付的传道人去成功“下海”。让每个信徒能找到自己的受托使命便是教会的使命之一,帮助信徒知道自己的恩赐天赋之所在,而能按着上帝的带领去借着职场和服侍的平台侍奉,便是一种牧养。无论他是在教会全职侍奉,还是在职场全心创造价值,为上帝之托付而摆上的工作都是蒙神悦纳的侍奉。该在职场下海的去下海就是侍奉,而该在教会去服侍的去服侍,就是合主心意的侍奉。并不在于你在做什么,而在于你在为谁做,是不是在做自己受托之侍奉,以什么样的心态在做,这才是关键。蒙召做传道的好好传道是侍奉,受托去赚钱的好好赚钱也是侍奉。受托是赚钱的去做传道不适合,蒙召传道的去下海更是不妥。我们蒙召的是什么身份,仍要守住什么身份!

  传道人是否可以下海或者带职侍奉,这不是教义问题,而是你是否找到了自己蒙召使命,人生托付的重大问题。圣经说,上帝对每个人都有祂的计划(参耶29:11),我们最智慧的选择就是找到上帝恩赐之托付,而专注我们蒙召之使命!

【作者简介】 张远来:雅博网作者,现居广州。本人为专职牧师,自由撰稿人,主要著作有《借古鉴今》、《危机与契机》、《中国教会体制的反思》、《灵恩运动反思》、《我信故我思》、《广州教会发展现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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