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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日崇拜程序刍议

2017-05-02 作者:朱贵金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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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麦神学家祁克果曾说:“崇拜如一台戏剧,所有人都是演员,观众只有一位,就是上帝。”从这个理念来看今天的崇拜,特别是崇拜中的很多人似乎都有一些不正确的认识及观念。本文主要目的是纠正当今教会主日崇拜中一些理念及认识上的偏差,以使崇拜更合乎主的心意。
 
  一、主日崇拜理念刍议
 
  1、主日崇拜的神学基础
 
  对“崇拜”这个概念神学家们各有自己的解释。1但每位神学家都会有相同的观点:崇拜是以上帝为主,焦点都是指向上帝。
 
  “主日”(Sunday)被基督徒看为“主的日子”(Lord’sDay),是礼仪年中的基本组成部分。初期教会的信徒在此日聚集举行崇拜,主要因为此日乃主复活之日,故称“主日”,以纪念救主基督复活。2当今教会的主日崇拜,已成为基督徒教会生活的中心,也是基督徒每周灵性生活的高峰。四世纪的一位教父PrsperofAquitaine说过:“LexCredenti;Lexorando”。意思是“如何相信,就如何祈祷;如何祈祷,就如何相信。”祈祷是基督徒的崇拜,整个崇拜就是一个祈祷,把我们所信的表达出来。
 
  崇拜也是神学和行动的结合。崇拜过程中,上帝的作为表现在:拯救、恩典、救赎、差遣;而人的具体行动也流露在:感恩、认罪、赞美、祈求上。JamesF.White强调崇拜有七大要素:人(people)、敬虔(piety)、时间(time)、地点(place)、祷告(prayer)、宣讲(preaching)、音乐(music)。当教会的一切其他活动都消失了之后,只有崇拜仍将长存在天上。3笔者认为,当今教会的崇拜就是将来天上永远敬拜的演练,故我们当竭力使主日崇拜臻于完美,使主心喜悦。
 
  2、崇拜者的理念刍议
 
  主礼者:是祭司的职分而不是节目主持。在主日崇拜中常有主礼者把自己当成节目主持,“履行”自己的角色真像一个晚会的主持人,把自己当成“主角”,把会众当成了“观众”,而真正的主角上帝却被当做了被谈论的对象。自己不懂得崇拜学也不去学习,以至于使得整个崇拜在他的“主持”下变成了一个晚会或者演讲会。这种理念极容易使得崇拜变成以人为本,而不是以上帝为本。因此必须引起重视。
 
  讲道者:是为主证道而不是演讲。常有传道人把自己在崇拜中的角色弄混了,以为自己才是崇拜的主角,因为崇拜过程中“证道”的环节用时最长,尤其在以圣言为主的教会中,更容易使讲道的人认为自己是主角。因此,讲道者应认识到自己崇拜理念是否有偏差,免得自己的服侍成为“乌撒的手”被神击打。讲道者是上帝的仆人,宣讲的信息是代表上帝的话语临到会众,自己不过是上帝流通的管道,应该洁净自己为主使用。
 
  诗班:是颂赞上帝而不是演出。在教会崇拜中,引起误会最多的常常是诗班。误会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诗班员自己误以为自己就是“演员”,因为他们所坐的位置是面对会众,很像音乐厅里的情形;另一方面是会众确实也把诗班员当成了“演员”,是唱诗给他们听的,甚至有的教会主礼的人带头为诗班的献唱鼓掌。这是在崇拜学上的极大错误,因为这已经偏离了以基督为中心的崇拜。崇拜中所有人都是演员,观众只有一位,就是上帝。
 
  会众:是崇拜“戏剧”中的演员而不是听众。会众是真正的祭司,所唱的圣诗也应成为祭品献于上帝。在崇拜中会众不是观众,而是敬拜者(Worshiper);不是听众,而是圣礼中的表达者(或表演者,上帝才是真正的观众)。象祁克果所说,在崇拜中每个人都将自己看成是演员的角色,而用心、魂、灵来积极参演。4会众会容易对自己的角色有认识上的偏差,他们在整个崇拜过程中没有把自己当成崇拜者,而是老老实实地自始至终地把自己当做了一个观众或者是听众。但我觉得这不能怪信徒,责任在于教会的牧者,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教导过信徒什么是崇拜学,我们当存怎样的心来参加主日崇拜,在崇拜中你们不是观众而是演员,观众只有一位就是上帝。每次谈到这一点笔者都觉得心急如焚。
 
  司琴:崇拜中的音乐祭司而不是为了表演。司琴者必须从心里认识到自己做的是在向神献上音乐为祭。5除了给会众唱诗或者诗班伴奏之外,司琴单独在崇拜中出现是在序乐和殿乐的时候。序乐是在崇拜最开始的位置,有些会众还没有静下心来预备进入崇拜,这时司琴应该先以自己最安静的心理为会众提供一种音乐的氛围,引导会众的心进入崇拜;而殿乐则是在崇拜的最后,司琴应该用音乐回应整个的崇拜,将崇拜的主题借着音乐的语言感染会众的心灵,让会众从司琴提供的音乐进入生活当中。
 
  3、崇拜程序刍议
 
  现根据中国教会主日崇拜的基本程序,将每个崇拜的礼仪环节做一简单的说明:
 
  序乐——降临之事的先声。序乐的内容应指向当天崇拜的主题。
 
  宣召——召聚群体敬拜。不是主礼者在召聚,而是上帝在呼召人来崇拜。上帝的呼召是整个崇拜的基础,没有神的呼召就没有群体的敬拜。
 
  唱诗——会众颂赞三一神。此时的唱诗应以颂赞主的创造、救赎为主。这是自旧约就一直延续的一个传统。
 
  祈祷——群体共同的祷告。祈祷者应以“我们”的名义在主前祈祷,因为是代表所有会众;不同于在家中的私祷。
 
  宣信——宣告群体的信仰。自使徒时代就遗留下来的传统,当时是为抵御异端侵扰;当今教会仍面临各类异端冲击,仍需继续恪守此传统。
 
  颂赞——代表会众的颂赞之祭。笔者觉得用“颂赞”比用“献唱”更能表达诗班音乐的性质,是代表会众献给神的“颂赞祭”。而“献唱”则常会被误以为是唱给会众听的。
 
  读经——宣读上帝的话语。应根据教会的节期选择经文,必须包括旧约与新约两个部分。
 
  唱诗——信息之前预备心灵。这是第二首会众唱诗,此时的礼仪位置是在信息之前,所选诗歌应以预备会众的心灵为主。
 
  信息——上帝的话语临在。这是整个崇拜的高潮,其他的礼仪环节如唱诗、祈祷、颂赞、奉献等都是人对神的言说,而此时则是上帝的话语临在于全体会众当中。主礼者不可说“我们很荣幸请到某某牧师……”或“请某某人给我们讲道”,应该说“为主证道”或者说“宣讲主的信息”。
 
  奉献——献上感恩的祭。是崇拜程序中唯一用具体行动表示感恩的礼仪环节。旧约以祭物奉献,当今多以金钱代替,用奉献袋或会众走到台前奉献。许多教会省略这个环节是非常可惜的。
 
  唱诗——回应上帝的话。这是崇拜程序中的第三首会众唱诗。此时的会众唱诗在信息之后,因此所选的诗歌必须根据当天的信息主题而定,作为对上帝话语的回应。
 
  祈祷——主教导的祷告。即“主祷文”,是主耶稣所教导门徒的典型祷文,已成为主日崇拜中必不可少的祷告,是涵盖了信徒所需要祈祷的各个领域。
 
  祝福——上帝赐福临到会众。牧师祝福不可用“我们”,要用“你们”;因为此时牧师不是会众中的一员,而是代表上帝向会众赐福。
 
  殿乐——崇拜与生活的交融。殿乐和序乐在崇拜中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只可惜很多教会的会众只把殿乐当作了散会时的背景音乐,从来不去聆听,也不顾它的存在。需要教会的牧者对会众正确的教导方可。
 
  二、崇拜中的音乐刍议
 
  在犹太历史这么早的时期中,音乐已是百姓生活中为着赞美、感恩、崇敬和劝勉而产生的一种方式了。6并且在诸多宗教当中,“唯独犹太教和基督教,把音乐发展起来,使它成为崇拜的一个主要部份。”7
 
  1、序乐与殿乐
 
  序乐乃将临之事的先声。赫士德曾给用于崇拜的风琴前奏曲下过这样的定义:“风琴前奏曲如同窗帘,让我们暂时与世隔离,在圣殿内与神亲近”。笔者认为“窗帘”(curtain)若理解为“幔子”可能会更好一些。8有些主礼者在序乐之后宣召时会说“现在开始崇拜”之类的话,是有欠妥之处的,因为序乐也是崇拜的一个部分,当主礼者这样说的时候,就已经把序乐的礼仪环节挤出了崇拜程序之外。
 
  殿乐乃崇拜与生活的交融。在笔者所参加过的教会主日崇拜中,尚未看到过会众能够等到殿乐完毕才开始离开圣堂的。几乎所有会众都在“阿们颂”结束后就匆匆走出圣堂,甚至有的在“阿们颂”还未结束时,就已迫不及待地要离开了。至于殿乐的进行,对于许多的会众来说,根本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此种现象之普遍,已让许多牧者习以为常,不以为然。但从崇拜学及神学的角度来看,这种现象与教会的崇拜礼仪之间,却存在着一些不和谐之处。教会的牧者应教导会众明白殿乐的含义,使会众不至于在唱“阿们颂”时就已手中拿包,摆好架式准备离开,使得殿乐的性质变成会众交谈与离去时的背景音乐。
 
  对于序乐与殿乐的选择与应用,以及如何规范、如何与教会的礼仪年互相配合,是值得特别关注与研究的另一个重要课题。
 
  2、诗班音乐
 
  诗班音乐是代表会众将最好的音乐如馨香之祭献于神。诗班音乐作为一种文字音乐,可以说是唱出来的祈祷,是代表全体会众的祈祷。如杨彬程所说,“它与礼仪的关系越密切,便越神圣,它能发挥祈祷的韵味,或培育和谐的情调,或增加礼仪的庄严性。”9
 
  从这个角度看,会众也必须学习以礼拜和祈祷的心留意听诗班所献上的颂赞。骆维道曾指出教会的一个不好的现象,就是有些主礼者常在诗班献唱后说:感谢诗班为我们献唱。此话从神学和崇拜学的角度看都有问题。诗班赞美的对象是上帝,无需向诗班道谢。10从会众的角度讲,他们有权利期待诗班所献上的音乐,能“道出他们的心愿,表达他们的心声”。
 
  另外,诗班员作为“提白者”(prompter)11,他既是祭司又是祭物。诗班在引发会众参与、以歌词曲调表达神学、传递与表露情感、连接崇拜礼仪的各环节、预备讲员的证道、回应信息等功能之外,本身就是一个信息。张刚荣谈到诗班的职务依圣经规定有三方面:领导(tolead)礼拜、代表(torepresent)会众在上帝面前和教导(toinstruct)会众。12骆维道总结自旧约时代至今的礼拜中,诗班所曾扮演的角色有下列几种:1、祭物与祭司:旧约的利未人在圣殿专司献祭与赞美上帝之责,诗班的位置是在祭坛两旁或周围,唱诗的对象或方向是直接向上帝的。2、先知与宣扬者:站在讲坛或圣餐桌后面,朝向会众。3、教育者与领诗者:这是最重要的角色。4、会众:会众的一部分,其座位与会众无异。5、“表演者”:减少敬拜上帝的气氛,容易使人陷入以“人”为中心的敬拜,应当避免。13
 
  笔者认为诗班在圣台上所坐的位置不同,也会表达不同的神学理念,反映出诗班角色的不同。14中世纪时的天主教堂内,诗班是做在天井里面,唱出的圣咏仿佛从天上传来,充满教堂的各个角落,会众看不见诗班,诗班所代表的似乎是天使的回应的角色。圣公会的诗班位置通常在圣台的两边,诗班员对视,通常围栏较高,会众不能完全看见诗班员,诗班似乎扮演着与牧师一样的祭司角色。但上海大多数教会诗班的位置是面对会众,这似乎是教导者的角色,有些脱离会众的感觉。当然,有时要看礼仪需要诗班扮演怎样的角色,如同牧师(尤其是圣公会的牧师)有时是面对会众,此时他就代表神在向人说话;有时是与会众一样面向圣台,此时他就代表会众如同祭司向神祈求及呈现。诗班音乐的角色如果想要更好的体现,诗班的位置是否也是应该考虑的一个方面?例如,如果诗班坐在会众的最后(或者会众的前面,但与会众同向)唱颂,是不是更能体现代表会众的角色?如果诗班坐在圣台的两边,就更象礼仪辅祭及协调者的角色;但坐在圣台前面面对会众时,不论诗班员本身还是会众,都容易认为诗班的角色是演员或教导者。
 
  3、会众音乐
 
  当会众在崇拜中一起唱诗时,即是与周围的人一同宣告自己的信仰,同时也是与天上的圣徒相通,与周围的会众共享团契,实践了使徒信经中所告白的“我信圣徒相通”。15与此同时,会众在崇拜中一同唱诗时,基督教的精神也与之一同被表达了出来,正如Lovelace所说的,真正的基督教精神是从唱诗开始的。16
 
  会众也是唯一有着庄重宗旨的音乐团体,没有排练就定期地唱诗要演唱的。因为教会不同于其他音乐的团体,正如伊格那丢所说,会众音乐在崇拜中是听取上帝的音准:“你们的同心、和谐相处的爱,就是一首献于主耶稣基督的诗歌。你们整体当组成一个诗班,彼此和睦和谐,从上帝领受和听取他所定的音准,使你们可以齐声歌唱、万口同声,在基督里向天父歌唱。”
 
  从崇拜学的角度看,当会众开口唱诗时,他们就立刻成为了崇拜程序的参与者与行为者,而不是旁观者。但据笔者观察,在崇拜中常有会众将自己的身份定位为观众,甚至有些教会的牧者也是这样认为。但马丁路德的“信徒皆祭司”的思想最好最具体的体现,就是在主日崇拜中的会众唱诗部分。
 
  1崇拜(worship;service),来自两个古英文字根结合而成,分别为Weorth(worthy值得的,可尊敬的)和scipe(-ship为表的状态或是身分的字尾),worship为动词,service为名词。参看经文:诗篇95:6-7;100:。韦伯认为崇拜是“上帝与他的子民相会。”当今崇拜有时偏重理性,有时偏重情感,令人不安。PaulW.Hoon给崇拜的定义:“基督教之礼拜乃是上帝借着耶稣基督来启示他自己,以及人们对他的回应与行动。是神与人之间的对话,并借着耶稣基督为中保来显示上帝本身的作为以及人类适时的应答。”JohnE.Burkhart给崇拜的定义:“礼拜是对上帝过去所完成,现在正进行以及未来所应许之事的赞美与回应。”PeterBrunner给崇拜的定义:“崇拜是在表现并连结于上帝对人的功劳,以及人对上帝的服事。”WilliamNicholls给崇拜的定义:“教会的崇拜,是蒙救赎者的感谢,也是根据我们的主自己对天父之爱的应答。”参WilliamNicholls,《雅各的天梯》。
 
  2LeonelL.Mitchell,“PlanningWorshipAroundtheChurchYear”,inTheRenewalofSundayWorship,CompleteLibraryofChristianWorship3,Nasshville:StarSong,1993,P.418.“主日”的详细解释,可参考韦柏著,何李颖芬译,《崇拜:识古认今》,香港:宣道出版社,2000年,页217-218。
 
  3WilliamNicholls,《雅各的天梯》,台南:东南亚神学协会,1972年,页1。
 
  4AustinC.Lovelace&WilliamC.Rice,MusicandWorshipintheChurch,Nashville:AbingdonPress,1976,p.153.
 
  5有如此奉献心志的司琴必会得到众人的尊敬,正如林芳兰对巴赫所作的评论,“后人敬仰巴赫,不仅是因为他的作品伟大,更是因为他对信仰的敬虔和写作的专注。巴赫常在作品开始的地方注明‘J.J.’(即JesuJuva),意为‘耶稣助我’,在结束时注明‘S.D.G.’(即SoliDeoGloria),意思是‘单为荣耀神’。”参林芳兰著,“不要用低俗的音乐搅扰神的耳朵”,《圣乐季刊》,第13卷第二期,页4。赫士德,《当代圣乐与崇拜》,页510。
 
  6麦高文著,萧维元译,《圣经里的音乐》,香港:浸信会出版社,1967,页7。
 
  7麦高文认为:“在其他的宗教中,他们所用的,是挽歌和单调的歌。结果发出来的,只是一些不谐和的音调罢了。”笔者认为其他宗教的音乐并非全是“不谐和”的,但将音乐用以崇拜礼仪中,确数基督教最为成熟。麦高文,《圣经里的音乐》,页3。
 
  8参赫士德,《当代圣乐与崇拜》,页509。
 
  9杨彬程著,“圣乐在礼仪中的角色”,《神学论集》,1995年,页558。
 
  10骆维道著,“‘赞美’乎?‘献诗’乎?”,《神学与教会》,1996年,页74。
 
  11古时在戏剧演出时向演员提示台词的人,一般躲在舞台的一个角落,只让演员看见,不让观众看见。
 
  12张刚荣著,《赞美进入他的院――教会礼拜中的音乐》,台北:天恩出版社,1998年,页82。
 
  13骆维道著,“‘赞美’乎?‘献诗’乎?”,《神学与教会》,1996年,页70。
 
  14DaleE.Ramsey,“WhatShallWeDoWiththeChoir”,ChristianMinistry13no41982.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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