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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义务和本分

2016-11-13 作者:回归伊甸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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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现在讲道的题目是《人类的义务和本分》。圣经告诉我们;上帝的诫命是要人去遵守的,它的意义十分广博,它是一切真理原则的集合与浓缩。那么,诫命是从何时开始适用于我们的呢?这一点我们稍后再讲,让我们先通过几处经文来认识上帝的诫命。

  【传12:13】“这些事都已听见了,总意就是:敬畏上帝,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或作:这是众人的本分)。”十诫命包含了人类对上帝和同胞应尽的所有本分——“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这是我们人生的义务。诫命是一切真理的集合体,所以我们必须要去理解诫命的真义,并去遵守它,这样,我们就会被保护在诫命的篱笆内。

  【来9:1-5】“原来前约有礼拜的条例和属世界的圣幕。因为有预备的帐幕,头一层叫作圣所,里面有灯台、桌子,和陈设饼。第二幔子后又有一层帐幕,叫作至圣所,有金香炉(炉:或作坛),有包金的约柜,柜里有盛吗哪的金罐和亚伦发过芽的杖,并两块约版;柜上面有荣耀基路伯的影罩着施恩座(施恩:原文作蔽罪)。这几件我现在不能一一细说。”这是关于圣所的描述,从中可以看到,至圣所中有约柜,约柜里有十诫命。这意味着什么?

  【申4:13】“他将所吩咐你们当守的约指示你们,就是十条诫,并将这诫写在两块石版上。”十诫是上帝吩咐我们遵守的约,被存放在至圣所里。换句话说,诫命所在的地方,是我们不能目睹、不能触摸、不能进去的地方,那是上帝的宝座所在之处。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诫命是一个纯粹的行为准则,并没有附带的方法、理由和解释,就像至圣所是一个我们不能进入、不可参观的地方,其中只有上帝的命令一样。所以,当上帝吩咐我们遵守诫命时,我们只需要单纯地去顺从。除此以外,我们不能做什么,更不能更改或废除主的诫命。这就是为什么上帝会把诫命放置在至圣所里。

  【罗7:12】“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诫命是圣洁、公义、良善的,我们没有理由去妄加评断、说好说歹。诫命就是爱,爱是公义与慈悲的结合,所以慈悲和公义,这两者是缺一不可。

  【约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在耶稣的心中,公义与慈爱、真理与恩典并存,所以他是活生生的律法。

  【来10:16】“主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上帝要将他的诫命放在我们心里,记录在我们的思想中,使我们在生活中活出律法的义。耶稣的生活正是这样。

  以上是对诫命做了一些讲解,接下来让我们回顾一下上帝颁布十条诫命时的背景。

  当以色列人蒙拯救出离埃及之后,上帝引导他们来到西奈山下。在颁布律法之前,上帝向百姓们宣告了自己的权柄,就是可以颁布律法、命令他们遵守的权柄:

  (出19:5-6)我要与你们立约,你们若只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我也要作你们的上帝。上帝有权要求他们听从上帝的话语。为什么上帝拥有这样的权威?接下来他对此做出了解释:

  【出20:2】因为“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上帝说所以我有命令你们的资格和权柄。由此可见,遵守诫命不是为了得救,而是得到饶恕与拯救之人的本分。许多人他们嘲笑遵守诫命的人说:“这是律法主义,我们已经靠着十字架的恩典得救了,为什么你们总是强调诫命呢?谁又能够去遵守诫命呢;”这是错误的想法。

  大家要知道;上帝赐下诫命是为了让人去遵守的。如果我们没有能力去遵守上帝的律法的话,那就是上帝的责任。如果上帝给我们的诫命,但我们却遵守不了,这就是不合理的。

  比喻:如果给残疾人规定一个法律,你必须要从这里跳到那里去,你残疾人他能够做得到吗,那是不可能做到的,为什么呢,因为他是残疾人,他的脚连走路都无法走,他还怎么能去跳呢;--同样的,上帝他不会要求我们去做我们做不到的事情。上帝他赐给我们福音,通过十字架的恩典让我们能够去遵守诫命,福音他就是有这样的能力。

  这只有悔改重生的人才能做到遵守上帝的诫命。那些没有悔改的人是不能、也不愿意遵守的。但是,魔鬼他就是让人去误解这样的福音,所以很多人就说;我是无法遵守诫命的,只有耶稣他才能遵守,因为他是神,我们是人。所以我们只靠耶稣的十字架就得救了,耶稣在十字架上替我们守了律法,我只要信就行了。这就是错误的福音。

  【雅1:25】“惟有详细察看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的,并且时常如此,这人既不是听了就忘,乃是实在行出来,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这里将律法称作是“使人自由之律法”,“使人自由”并不是从律法的要求中被解放,而是指脱离罪的辖制,在上帝的旨意中享受自由。所以,上帝颁布十诫命,是为了帮助我们脱离罪的权势,使我们生活在主所赐的自由与安息中。所以,上帝的律法是要我们去遵守的,它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就如同上帝的品格永不改变一样,他的律法也是不变的。上帝的律法它包含四条对上帝应尽的义务和六条对人应尽的义务。被这样的律法约束,难道不是一件值得感谢的事情吗?

  【诗119:96-97】“我看万事尽都有限,惟有你的命令极其宽广。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终日不住地思想。”上帝的诫命无限宽广,完美而没有穷尽,足供我们永世去研究。所以十诫命是所有真理的浓缩。以上我们讲到了关于对诫命的认识。我们再来看

  十诫命是从何时开始适用于人类的呢?

  受造之初,亚当作为第一个人出世了,从他出世的那刻起,诫命中的前四条,即对上帝应尽的义务,便开始适用在他身上。“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妄称上帝的名;当记念安息日。”之后,上帝又创造了夏娃,诫命中的后六条也随之适用于人。按照这个逻辑,早在人类最初受造,十诫命就已经适用在人身上了。诫命所要求于我们的,是“可做与不可做”,善恶树所要求的也是如此——上帝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上帝要求我们去顺从他的诫命。

  我们怎样才能去顺从上帝的诫命呢;就是当我们重生时,顺从诫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就像亚当夏娃被创造的时候,可以自然地去遵守诫命一样。相反,对未重生的人来说,遵守诫命则是一桩重担和苦役。要遵守诫命心中必须要有上帝的爱。

  【约14:15、21】“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在这里,主将爱上帝与遵守诫命相提并论。

  23-24;“耶稣回答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们所听见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来之父的道。’”爱耶稣就必须要去遵守他的道。爱不是一种概念,而是实践在生活中的顺从。

  【约15:9-10】“我爱你们,正如父爱我一样;你们要常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正如耶稣遵守父的命令、住在父的爱里一样,我们也要遵守主的命令,住在主的爱里。多么明确的表达!尽管如此,仍然有很多人生活在误解中,认为强调顺从和诫命就是律法主义。

  【约一5:1-3】“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上帝而生,凡爱生他之上帝的,也必爱从上帝生的。我们若爱上帝,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上帝的儿女。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什么是爱上帝?是每天爬上山顶大喊“上帝,我爱你”吗?不是的。这段经文更明确地告诉我们,爱上帝就是遵守诫命。所以在《圣经》中,爱上帝等同于遵守诫命。上帝拯救我们的应许是有条件的,耶稣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他救人,不是让人留在罪中,而是要救他们脱离罪恶。爱他的人,要以顺从来显明他们的爱心。真正的顺从是出自内心的。”

  真正的顺从是发自内心的,我们认识上帝越深,对他的爱就越多。事实上,人与人之间也是这样,我们对别人的态度,只会是喜与厌两者取一。不喜不厌,只能说明我们对他还不够了解。如果深入地认识了一个人,我们心中就会生出对他的爱,这种爱可以让我们心甘情愿地顺从对方。同样,圣灵如果居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心中就会生发对上帝的爱和顺从他的愿望。所以,遵守诫命不是为了得救,而是得救之人内心感谢的自然表达。

  任何人都是对真理认识的越深,他们对上帝的爱就会越大。

  我们和耶稣的关系,就像一对年轻的恋人,他们通过互相的了解了,最终他们就会步入婚姻的殿堂,他们彼此之间就会立下婚约:“无论健康或疾病、富足或贫穷、成功或失败,愿意只爱对方。”不仅如此,他们还会在婚约上签名,以文字方式确定过去相爱的经验。

  同样的,《圣经》也将我们与主的关系比作婚姻的关系,与主结婚的那一天,我们会正式与主立约,承诺愿意遵守他的诫命、顺从他的旨意,从此进入婚约的关系中。

  但许多基督徒却相反地认为,以前是被律法的文书所束缚,如今既然和耶稣结婚,就可以撕毁文书了。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十诫命是我们和主之间的约定,在伊甸园中就已经赐下了。当我们对主的认识和爱不断加深,经历了重生的经验时,就会像新婚夫妇签订婚约一样,以文字的方式与主立约,承诺愿意顺从一切得救的条件。

  得救还有条件?是的。自称相信耶稣,却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得救呢?我们必须顺从主的旨意,按照他的诫命生活,真正的信仰生活是意味着与耶稣结婚。

  让我们假设一下,一位弟兄他即将结婚,此时他心里还在想:“哎!从今以后,我再也不能像过去一样自由地去朋友家睡觉,再也不能自由地出去旅游,再也不能和别的女朋友见面了……”像这样的人就不应该结婚,难道不是吗?从步入婚姻的那一刻起,他必须甘心地告别过去的生活,接受一种新关系的约束。

  从某种意义上说,婚姻的确是一种新关系的结束,因为结婚以后,你不可能再和以前一样,随意与别的异性交往,因为你有了妻子或丈夫;以前你可以自由自在地进行一个月的自助旅行,现在却要向妻子或丈夫尽自己的义务。虽然婚姻带给了我们约束,但是进入婚姻关系中的我们,内心却是充满幸福感的,因为对方对于我们并不是一种负担。同样,顺从诫命也不是负担,因为住在耶稣里是一件幸福快乐的事情。

  【林后11:2】“我为你们起的愤恨,原是上帝那样的愤恨。因为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相信耶稣意味着我们与他结婚。从今以后,我们就要完全的去顺从他,不再去违背律法了,因为违背律法就会灭亡。

  就像,如果我们把手指伸进火里,我们的手就会被烧伤,因为你违背了这自然法则。如果我们冲向悬崖迈出那危险的一步,死亡也是不可避免的。同样,违背道德律法也会带来相应的结果,只是不像违背自然法则一样立竿见影。许多人因为没有立刻看到明显的后果,便越发大胆地犯罪。但我们需要明白,上帝虽然延迟了对我们的审判,但违背律法的结果最终一定会临到。

  现在的人们为了迎合自己的需要,他们在更改上帝神圣的律法。礼拜的日子、律法的讲解都被更改……上帝赐下诫命的宗旨,是为了帮助我们抛弃罪恶,去过圣洁的生活。所以在上帝的诫命中,含有指证我们罪恶的力量,将我们领到耶稣面前,使我们悔改重生的力量。福音和律法不可分割,信心与顺从也是并行的。我们要更深的去明白这些。

  【约一3:4-5】“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耶稣显现,是为了除掉律法吗?当然不是,是为了除掉人的罪。

  【太5:17-18】“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换句话说,到了天地都废去了那一日,律法的宗旨会完全实现。为什么?因为律法的宗旨是指出我们的罪、引领我们到耶稣面前。当耶稣再来、天地废去时,我们就会被改变身体,升到天上,那时律法的宗旨才完全实现。我们都是犯过罪的人,我们要认识到自己的罪的状态。

  就像病人只有承认自己患病的事实,他才愿意接受医生的救治;我们罪人也只有看清了自己犯罪的丑态,才愿意接受耶稣的十字架。而使人幡然觉悟、自知有罪的工作,正是律法的工作。因此保罗说:“律法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但魔鬼却欺骗世人,说律法是不可能遵守的。这个谎言曾使亚当夏娃受骗,如今也使千万的基督徒受骗。我们却不要上魔鬼的当,我们要知道;十字架并没有废掉上帝的律法,十字架和十条诫命是紧紧的连在一起的,上帝的律法指出我们的罪,耶稣十字架的宝血可以洗净我们的罪,使我们可以得到饶恕成为圣洁。使我们可以重新回到天上。而十字架所反射的,正是律法的光芒。

  当我们认识到耶稣是因为我们所犯的罪,忍受了多么可耻的羞辱和残忍的痛苦时,我们的心就会更加的去爱他,十字架便会成为我们与上帝的立约之处。

  这篇讲道对很多人而言,或许非常熟悉的道理,但请记住,日光之下没有新事。恳切地盼望大家通过这篇讲道,对我们的本分、上帝的爱、主的律法获得更深的认识!

  祷告:我们在天上的父,唯一能从罪恶中拯救我们的,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唯一能使我们脱离软弱与不足的,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天父啊,求您拯救我们脱离罪的辖制,引导我们进入真理与亮光中,使我们以顺从主的旨意为乐。当主聚集义人时,使我们也能列身于其中。奉耶稣基督的圣名祷告。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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