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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圣经看幸福婚姻的四要素

2021-04-02 作者:耶米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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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2:18-25;24;士14章;得4:9-17

 

  婚姻是耶和华神亲自为人设立的,“婚姻美满,家庭幸福”是神对人的心意,也是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心愿。然而,犯罪后的人,却再也无法回到起初神设立婚姻的美好中,家家有本难住的经,人人有份苦衷。随着离婚率逐年的升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不婚或离婚,据民政部门统计,2020年我国离婚率已高达45.9%。我们来看《从圣经看幸福婚姻的四要素》。

 

  一.婚姻不是凭己爱好而是神配合

 

  1.神为人设立婚姻:(创2:18,21-25)耶和华 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耶和华 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

 

  (来13:4)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审判。

 

  我们看到,是神看到亚当独居不好而非亚当自己,是神决定为亚当创造配偶来帮助他,因为神比亚当更知道他的需要。神在给亚当创造配偶的过程中,没有让亚当参与其中,而是完全凭着神的意思而创造,神知道什么样的配偶最合适亚当。神用从亚当身上所取的一根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使二人成为一体。在亚当的婚姻中,神亲自充当了红娘、证婚者。婚姻是神亲自配合的,是神圣的,既是神配合的,人就不可分开。神为人设立了婚姻,建造了家庭。当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参太19:3-6)。”

 

  2.以撒尊重神给他预备的婚姻:(创24:2-4,67)亚伯拉罕对管理他全业最老的仆人说:“请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地的主起誓,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以撒便领利百加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娶了她为妻,并且爱她。以撒自从他母亲不在了,这才得了安慰。

 

  当应许之子以撒长成四十岁的大小伙子,到了成家立业的年龄时,父亲亚伯拉罕关心儿子的婚姻,差遣管理他全业最老的仆人回他的本地本族,为他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在神的帮助与圣灵的引导下,老仆人给小主人娶来了主人兄弟拿鹤之子彼土利的女儿美少女利百加为妻。而顺服之子以撒在自己的婚事上完全顺服父亲的安排,没有凭着自己的喜爱恨恶去行,以撒便领从未谋面的新娘利百加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娶了她为妻,并且爱她。以撒和利百加都顺服神的带领,因此他们的婚姻是美满幸福的(参创26:8)。

 

  3.参孙凭着“我喜悦”娶妻:(士14:1-2)参孙下到亭拿,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说:“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

 

  (林后 6:14)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

 

  参孙是神特意拣选出来作以色列人士师的,他是带着使命出生的,他一出生就归神作拿细耳人。然而,参孙却不看重自己特殊的身份,在自己的婚事上没有等候神的旨意,父母的安排。当参孙下到非利士人地的亭拿,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参孙就不顾神的律法(参申7:3-4),凭着自己的喜好喜悦她,对她一见钟情,草率地决定娶她为妻。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要父母给他娶来为妻。注定了这桩婚姻的不幸。

 

  4.波阿斯按律法娶了路得为妻:(得 3:6-13)路得就下到场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波阿斯吃喝完了,心里欢畅,就去睡在麦堆旁边。路得便悄悄地来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到了夜半,那人忽然惊醒,翻过身来,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脚下。他就说:“你是谁?”回答说:“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波阿斯说:“女儿啊,愿你蒙耶和华赐福。你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因为少年人无论贫富,你都没有跟从。女儿啊,现在不要惧怕,凡你所说的,我必照着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个贤德的女子。我实在是你一个至近的亲属,只是还有一个人比我更近。你今夜在这里住宿,明早他若肯为你尽亲属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我必为你尽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得4:9-10,13,17)波阿斯对长老和众民说:“你们今日作见证,凡属以利米勒和基连、玛伦的,我都从拿俄米手中置买了;又娶了玛伦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为妻,好在死人的产业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乡灭没。你们今日可以作见证。”……于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为妻,与她同房。耶和华使她怀孕生了一个儿子。……邻舍的妇人说:“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给孩子起名叫俄备得。这俄备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卫的父。

 

  波阿斯是犹大地伯利恒的大财主,路得是摩押的一个穷寡妇,还有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婆婆。在人看来,波阿斯与路得门不当户不对,根本不是理想的一对儿。然而,他们却都敬畏耶和华神,大丈夫波阿斯不怕于自己的产业有碍,愿意遵守律法赎买亲属以利米勒的田地,为死人玛伦的名下留后。因此在至近的亲属放弃赎买后,他毅然决定从拿俄米手中置买属以利米勒和基连、玛伦的,又娶玛伦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为妻,好在死人的产业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乡灭没。波阿斯的这个不计代价的决定得到了长老和众民的祝福,他们愿意为波阿斯作见证。于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为妻,路得怀孕生了一个儿子俄备得。这俄备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卫的父。为了遵守神的律法,波阿斯娶了路得为妻,他们的婚姻是合神心意的,因此蒙了神极大的祝福。波阿斯与路得成为大卫王的曾祖父母,名列基督家谱(参太1:5-6)。

 

  二.在婚姻大事上必须有父母长辈的同意与祝福

 

  1.利百加得父兄的祝福:(创24:50-51,60)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说:“这事乃出于耶和华,我们不能向你说好说歹。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将她带去,照着耶和华所说的,给你主人的儿子为妻。”……他们就给利百加祝福说:“我们的妹子啊,愿你作千万人的母!愿你的后裔得着仇敌的城门!”

 

  当利百加的哥哥拉班与父亲彼土利听到亚伯拉罕老仆人的述说后,就认定以撒与利百加的婚姻出于神,他们不能向老仆人说好说歹,允许老仆人将利百加带走,给以撒为妻。拉班和彼土利给利百加一个极大的祝福:“我们的妹子啊,愿你作千万人的母!愿你的后裔得着仇敌的城门!”后来,他们的祝福都落到利百加身上。

 

  2.波阿斯娶路得得到众人祝福:(得4:11-12)在城门坐着的众民和长老都说:“我们作见证。愿耶和华使进你家的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结、利亚二人一样。又愿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恒得名声。愿耶和华从这少年女子赐你后裔,使你的家像他玛从犹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波阿斯决定娶路得为妻时,得到了众民和长老的祝福,他们愿路得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结、利亚二人一样,生养众多。愿波阿斯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恒得名声。使波阿斯的家如同他玛从犹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后来,他们的祝福也都应验在波阿斯和路得身上。

 

  3.参孙不听从父母的劝说:(士14:3)他父母说:“在你弟兄的女儿中,或在本国的民中,岂没有一个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参孙对他父亲说:“愿你给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悦她。”

 

  当参孙把要娶非利士人亭拿女子的决定告诉父母时,遭到他父母的反对,他们要参孙在他弟兄的女儿中或本国民的女子中娶一个女子为妻,不愿儿子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但参孙却不听从父母,以“我喜悦她”为由,执意要父亲给他娶那非利士人的女子。溺爱儿子的父母拗不过儿子,最后还是同意了儿子的决定,但参孙的婚姻失去了父母的同意与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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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美满的婚姻必须合神心意

 

  1.以撒和利百加的婚姻合神心意:以撒娶利百加的爱情故事中,以撒预表新郎基督,利百加预表新妇教会,以撒娶利百加,预表将来基督会迎娶教会。以撒只有一个妻子利百加,基督也只有一个新妇教会。

 

  2.波阿斯娶路得合神律法:(申25:5-6)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

 

  在神的律法中,有一条为丧亡弟兄生子立后的条例。死人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兄弟的妻为妻,妇人所生的长子必归死兄名下。那人若不愿意尽弟兄的本分,则会被称为“脱鞋之家(参申25:7-10)。”正是基于这条规定,大丈夫波阿斯敢作敢当,娶了亡故亲属的妻子路得为妻。因此,波阿斯娶路得不是出于人意,乃是遵守神的律法,合神心意,蒙神赐福。

 

  3.参孙的婚姻不合神心意:(士14:4)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那时,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

 

  (申7:3-4)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侍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地将你们灭绝。

 

  神的律法规定,以色列人不可娶侍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怕的是他们转离不跟从耶和华神,去侍奉别神,惹动神的怒气。但作为以色列人的参孙却将神的律法置若罔闻,坚决要娶非利士人的女子为妻,他的婚姻不合神心意,注定了婚姻的不幸。

 

  四.有男女双方的同意

 

  1.以撒与利百加都同意这桩婚事:(创24:54-58,66-67)仆人和跟从他的人吃了喝了,住了一夜。早晨起来,仆人就说:“请打发我回我主人那里去吧。”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亲说:“让女子同我们再住几天,至少十天,然后她可以去。”仆人说:“耶和华既赐给我通达的道路,你们不要耽误我,请打发我走,回我主人那里去吧。”他们说:“我们把女子叫来问问她,”就叫了利百加来,问她说:“你和这人同去吗?”利百加说:“我去。”……仆人就将所办的一切事都告诉以撒。以撒便领利百加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娶了她为妻,并且爱她。以撒自从他母亲不在了,这才得了安慰。

 

  美少女利百加听了亚伯拉罕老仆人的述说,就凭着信心接受了从未谋面的以撒作未婚夫。而以撒听到仆人述说所办的一切事,知道自己的婚姻出于神,就同意了这桩婚事。以撒领利百加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娶了她为妻,并且爱她。以撒自从他母亲不在了,这才得了安慰。

 

  2.波阿斯与路得互相爱慕:(得3:6-13)路得就下到场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波阿斯吃喝完了,心里欢畅,就去睡在麦堆旁边。路得便悄悄地来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到了夜半,那人忽然惊醒,翻过身来,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脚下。他就说:“你是谁?”回答说:“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波阿斯说:“女儿啊,愿你蒙耶和华赐福。你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因为少年人无论贫富,你都没有跟从。女儿啊,现在不要惧怕,凡你所说的,我必照着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个贤德的女子。我实在是你一个至近的亲属,只是还有一个人比我更近。你今夜在这里住宿,明早他若肯为你尽亲属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我必为你尽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早在路得在波阿斯田间拾取麦穗的时候,他们的田园爱情就产生了,大财主波阿斯佩服路得是个贤德的女子,没有随便跟从其他少年人,而是愿意顺服神的旨意,等候神的预备。而路得也爱上这个善良的财主波阿斯,因此听从婆婆,主动到麦场上去找波阿斯,向他求婚。波阿斯给了路得一个宝贵的应许:“明早那个至近的亲属若肯为你尽亲属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我必为你尽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有情人终成眷属。

 

  3.参孙的爱是一厢情愿的爱:(士14:1-2,20)参孙下到亭拿,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说:“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

 

  很显然,参孙爱非利士人的女儿,她却不爱参孙,参孙的爱是一厢情愿的爱。参孙在怒气中回到父家后,他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参孙所爱的这个非利士人的女儿,对参孙无情无义。这样的婚姻岂能幸福呢?参孙的第一桩婚姻很快就告结束。

 

  愿弟兄姊妹们都有一个美满的婚姻,幸福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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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耶米玛,雅博网作者,河北邯郸人,1999年8月20日受洗归主,2000年开始侍奉到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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