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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称义的福音

2014-10-22 作者:骆颂恩  
来源:原创投稿本网站我也要投稿

   经文:罗1章16-17节

  细读《罗马书》,使人深知神救恩的奇妙而伟大。保罗在本书中精辟地论述了因信称义的福音,给黑暗中的人带来了曙光,给绝望中的人带来了希望,给坐在死荫之地的人带来了拯救。保罗亲身经历了这一福音的事实;所以,保罗在本书的引言中就明确地表示自己是福音的使者,并愿意为福音完全摆上自己。 

  保罗在阐述因信称义的福音真理时,他首先指出了人的罪;这包括了犹太人和外邦人的罪,全人类都在神的忿怒之下,都要经受神公义的审判;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0-12)。我们在这样败坏的光景中,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神本着他的爱在基督里却早已为我们预备了救赎的恩典,使人因着相信、接受,便得到神的救恩,成为神的儿女。
 
  保罗在《罗马书》1章16-17节中清晰地表达了本书的主题信息——因信称义的福音。使我们明白神的心意,且因信得着他的救赎,作他的子民,以此成就了神永恒的计划。故此,《罗马书》是我们每一位基督徒必读的书,里面有极丰富的属灵意义,使我们欢然走上属天的道路,对神充满着感恩的激情。因信称义的福音,主要需要我们领会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一、什么是称义?
 
  “称义”的第一个意义是“宣告无罪”。就如法官在法庭上宣告被告无罪,就会立刻撤消对被告的所有指控。按法律来说,那个人就完全清白,跟未曾被指控一样。同样,神赦免我们的罪,我们过去的犯罪记录就会被涂抹掉,在他看来我们仿佛未犯过罪一样。因此,神对我们的罪宣告“罪名不成立”而不予定罪。
 
  “称义”的第二个意义是“算为义”。这里强调了“称义”是神的恩典,而不是人的功德。故此,人在神面前没有可夸的了,都是恩典。“算为义”这几个字实际上是表明一种情况;就是按严格的意义上来说,人还是罪人,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义人,是神将义赐给没有义的人,赐给处在罪恶权势下的人类。因此,“称义”的“义”不是律法的义,也不是人自己的义,乃是神的义,是“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而这个福音就是耶稣基督本身;在十字架上为全人类的罪付出了赎罪的代价,又因他从死里复活,成全了神的义,使一切相信基督作救主的人都被称义得新生命。因此,今天我们蒙恩的罪人,应当常常将荣耀、颂赞归于父神,因他为我们预备了救赎的恩典。而这个恩典是透过基督十字架的代赎得以完成的,没有基督十字架上的牺牲,就没有实际意义上称义的可能性。所以,人的称义是基于基督十字架的救赎,而不是人方面的努力所致。
 
  二、如何被称义?
 
  称义既然是神的恩典,那必定是以神的应许作基础,若不是神的应许,人就不可能在神面前称义。所以,保罗指出:“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又说:“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3:19-22;1:16-17)。
 
  我们今天一定要清楚地明白;救恩全然是神的行为,是神白白赐给我们的。但是在人方面他必须要相信与接受这个福音——耶稣基督,因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我们“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来11:6)。福音所赋予我们的责任就是相信;然而,人的信心也有许多的弱点和不完全,需要神的帮助,才能逐渐成熟与完善。在我们整个信仰的过程中,是神先拣选了我们,呼召了我们,而不是我们有了信心,然后,神的救恩才临到我们。因此,神所赐予我们的恩典,在我们的得救并成圣的过程中是关键的因素,如果没有神的恩典,人怎样信也是徒然的。一个人的信乃是福音已经在他身上运用它的大能的明证,并不是人的信给予福音以大能,相反福音的大能使人能信,这就显明神救赎恩典的奇妙之处。
 
  保罗在论述因信称义的福音真理时,他特别强调的是神的恩典,而不是人的信心。因为神的主权永远是大于人意志上的拣择,所以,人对神救赎恩典的回应,是基于神拣选人的恩典,两者之间,神是主动的,而人是被动的。就如保罗自己得救的经历与皈依基督,最初不是因为他的信,而是基督的恩典特别临到了他,使他从律法主义的辖制之中脱离出来。神的恩典再加上保罗凭信心接受了这一事实,而使得保罗进入了基督里面,成为他的仆人。所以,保罗在《以弗所书》2章8-9节中指出:“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然而,“信与福音”两者之间也是无法分割的,但福音是首要的,它在我们里面闪耀着信心的火花。当一个人听见福音并被它征服时那便是信,只有当人遇见了福音,信才会产生功效。
 
  因信称义的“信”字也不是一般的信,乃是一个信仰的过程;是一个认识救恩的过程,蒙恩得救的过程,成圣、成义的过程。所以,保罗说:“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信对于我们整个信仰来说是贯彻始终的。我们的信仰是从信到信的信仰,前一个信是最初的信,而后一个信是更加深化的“信”。因为人的信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藉着人信仰生活的不断深入,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也会随着深化,使人对神的信靠逐步地得到坚固和完善。这样的“信”才能真正地被神称为“义”。
 
  三、因信称义的榜样——亚伯拉罕
 
  保罗在《罗马书》中论述因信称义的福音真理时,以旧约一个伟大的人物——亚伯拉罕为例证,来论证因信称义的真谛;亚伯拉罕称义是在他受割礼之前,而不是因为他受了割礼之后才被称为义的。割礼原是神与人立约的记号,割礼也代表律法和人的行为。亚伯拉罕得称为义的途径——“信”可以得到神救恩的福份。因此,保罗指出:“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罗4:1-3)。
 
  保罗让我们知道,人的行为本身在称义这件事上是毫无功劳的,因为人凭着自己的力量不可能完全地遵守神的律法,只有在律法中看到自己的软弱和亏欠,连亚伯拉罕也不例外。亚伯拉罕的称义,在神方面是他拣选的恩典,而在人方面是他对神恩典的一个回应——相信,即赖恩得救。因为“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罗4:4-5)。在这里保罗把人的称义依然归功于神的恩典,而不是人的信心,更不是人的行为。所以,今天我们称义,恩典是主因,没有恩典,我们的信也是没有意义和价值的,不能产生救恩的果效。
 
  亚伯拉罕的信心使他获得称义的唯一途径,因为他相信了神的应许,凭着神的应许走前面的道路,这样的信使他得到了神的恩典。同样的,今天我们得了神的救恩,也是因着信,而不是靠自己的行为。亚伯拉罕对神的信心,足以使他成为承受神应许的人,领受了神丰富的恩典。使神所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福,在往后的日子里,以及在他的子孙中一一得到了应验。我们今天那以信为本的人也与亚伯拉罕一同得福;亚伯拉罕成了我们信心之父,作我们因信称义的榜样。
 
  显然,神所指定称义的方法乃是凭恩、藉信、在行为以外。“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27-28)。
 
  四、称义的结果——与神和好
 
  我们原本都是在亚当里的罪人,因着自己的罪,与神隔绝,心里与他为敌。如今,藉着基督的救赎,因着人的信,使人与神和好。使徒保罗说:“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罗5:1;9-10)。所以,因信称义的福音其正确的意义就是使人在基督里与神建立合宜的关系,使人重新回到神起初的创造之中——伊甸乐园,享受神的祝福。
 
  “与神和好”;它包括罪得赦免,免去神的忿怒,且成为神的儿女,有永生的盼望,以及承受神的基业等福分。使人从此站在称义的地位上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并享受神永远同在的祝福。活在神的恩典之中,追求公义、圣洁、敬虔的属灵生活。在患难中追求长进,在盼望中获得喜乐。在日常的生活中接受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又藉基督过着以神为乐的生活。
 
  “与神和好”;它不仅建立人与神之间合宜的关系;也使人在基督里与人建立和睦的关系。正如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2章13-15节中的教导:“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因他使我们和睦,将两下(犹太人与外邦人)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藉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故此,“与神和好”;也必然会带来与人和睦的结果。所以,保罗在《罗马书》的后半部分中论因信称义的生活实践时指出:“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罗14:19)在属灵生命的长进中要顺从圣灵的引导:“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罗8:5-6)。一个活在圣灵中的基督徒,才能体认到神的公义与和平所带来的祝福。
 
  结语:《罗马书》是神在整部圣经关于福音真理的启示中最核心的内容,其重要性可想而知;它论述了人类自古以来,不能靠自身的力量获取神的救恩。只有凭着简单的信心便可获得,而这简单的信心也是基于神真理的启示;若没有神主动的启示,人也不可能明白神的心意而产生真实的信心。人得到神的救恩,必须在神的启示中认识、明白;然后,作出积极的回应——悔改与相信。如此,便能真正得着因信称义的福音,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神的恩典,藉着耶稣基督十字架的救赎,永远是我们得称义的基石。
 

【作者简介】 骆颂恩:雅博网作者。上海松江人,生于一九六一年,籍贯浙江诸暨。自幼受父亲的影响,蒙恩成为基督的跟随者。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福音广播”成了我学习圣经的启蒙老师……八十年代末,参加过上海华东神学院(一年制)的培训学习,九0年八月回到本区教会作义工传道,直至二00一年三月被按立为该区教会长老,并作专职传道至今。于二00五年九月返校,再就读一年神学,获取了神学专科学历。二00八年至二0一0年,就读于上海电视大学的“行政管理”专科,并获得大专学历。不惑之年的学习生活,使我惊喜地经历到与童年时代不一样的人生体验,让我更珍惜自己的学习成果,为主所用。笔者比较倾注于“归正神学”,因它给了我更坚定的信心和勇气,走侍奉神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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