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从圣灵,遵行律法要求的公义圣洁标准
加拉太书是讨论律法在今日教会地位最多的一卷书。保罗写这本书的目的是在谴责加拉太教会中的割礼派,想把律法的轭强加在外邦人身上。他警告加拉太信徒,不要回到律法的轭之下。什么是律法的轭?就是割礼派的人想加在外邦信徒身上的限制,要求他们除了因信称义之外,还要顺从旧约犹太人那套律法制度,才有资格成为神的子民。如此基督的救恩成了不完全,额外加上的律法要求,成了称义的另一个条件。这是保罗坚决反对,极力抵抗的想法。
然而,加拉太书常被人脱离情境来解释,用来支持律法中一切要求全都是辖制人的、都是必须废弃不用的,连新约中主耶稣重申的十诫,都被列入抛弃不用的行列。这是不按照经文原来针对的问题解经,矫枉过正。这种现象必须导正过来,每一段经文都有针对性,尤其是新约书信,针对当时教会所有的问题,提出纠正的警告。加拉太书就是驳斥割礼派想要用外在的律法,侵害因信称义的唯独性。基督成就的赎罪救恩,是完全有效,不可被取代,也不可加添其他的任何额外条件。所以加拉太书针对的是救恩唯独靠因信称义的问题,不是讨论十诫内容还有没有用,今日还需不需遵行?任何解经一定要针对当时的情境,对症下药,一针见血,这是引用加拉太书经文来支持自己理论的最基本认识。
律法被基督成全,不是废弃
加拉太书中有段经文:「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加3:23)其中说明基督还没有来临之前,神的子民是被看管在律法之下。这律法之下显然就是指律法制度的管辖之下。这是个外在约束人的制度,被辖制在律法底下的人必须顺从律法的规定,不遵守的要接受处罚。这是律法外在制度的管辖、与约束。犹太人领受神颁布的律法,就是暂时保护他们不被外邦邪 恶的风俗同化,同时让他们因着律法,知道神公义圣洁的标准,一旦犯了律法,知道凭信心回到神面前献祭求赦免。这是基督没有来之前,必须要有的做法。因为没有其他的做法可以让他们得到救恩。无论旧约新约,任何时代的人都是因着基督的赎罪而得赦免,也都是因着信而得到的。旧约时代的人虽然不知道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但是他们也盼望神的救赎,在献祭中表达对弥赛亚的盼望。这就是基督救恩的影子。
影子最终的实体是基督,当基督来临了,救恩成全了。人们可以来到基督面前得救恩。凡是因信接受基督赎罪的人,罪都得赦免,被称为义,不再灭亡的命运中。所以救恩成全在基督身上。所有旧约时代预表基督的影子,都成全在基督身上。包括律法也是一样。所以今天我们对于律法的态度是,律法的宗旨在基督里得成全。基督来了,不是废弃律法,而是成全律法。有的人说:成全就是废弃了。这是矛盾的想法。耶稣说律法一点一画也不废弃。保罗说因信称义更是坚固了律法。这些都是正面肯定。律法是被基督成全、坚固的。不是废弃不顾的。也就是说律法中包含了神公义圣洁属性的启示,这些神对人公义、圣洁的要求,是因着基督救恩的来临,得以实现。实现与废弃是两种完全相反的观念,圣经中对律法的态度是:律法的要求在基督里得到实现,不是被基督废弃。这是最基本需要清楚的观念。
不在律法之下是何义?
我们都知道保罗在加拉太书说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这是何义? 「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加4:21)罗马书也说了:「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6:14)在律法之下的意思,是活在旧约那套律法的管辖之下。那是个管辖人的制度,不是律法中神公义圣洁的标准。保罗不会说:「基督徒,你们不可孝敬父母,不可敬拜独一真神。凡是这样做的人都在律法之下。」绝对不会如此的。保罗反对的不是律法中公义的要求,而是把律法当成辖制人的轭。他说:「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5:1)显然保罗极力反对的是把律法当成一种外在约束人的制度而言。与律法中公义圣洁的标准毫无相关。很多人误解「不在律法之下」这个字的意思,以为废掉律法制度,就连其中公义圣洁的标准也抛弃了。那是过分的引申,甚至矫枉过正了。
顺服圣灵与律法的宗旨一致
基督徒不靠着律法外在的约束来管制,那怎么克制肉体的情欲呢?保罗在加拉太书、罗马书都提到,基督徒不在律法下,不是无法无天、放纵情欲。而是有从神来的力量,活出律法中公义的标准。这力量就是从主耶稣赐下的新生命来的。主耶稣重生了我们,赐我们一个爱慕真理、爱慕圣洁的生命。与以前不信时那种贪爱罪恶、沉溺于情欲的生命是截然相反的。这新生命同时也愿意顺服圣灵的管制。顺从圣灵不是个口号,正是新约时代基督徒克制肉体情欲的最有效途径。随从圣灵不是更简易的成圣捷径,有人以为律法太难守,顺从圣灵就容易了。不要误会,以为圣灵的标准更容易,相反的,圣灵的标准更高。律法是会管住外在的行动,管不住心中的动机。圣灵是鉴察内心,让人的罪无所遁形。顺从圣灵不是随心所欲。顺从圣灵是对三一神的顺服,不但顺从圣灵的管制,同时也顺服耶稣的命令,也会顺从三一神启示祂圣洁属性的律法。
一个顺从圣灵的人必然会顺服基督爱神、爱人的命令。保罗也说了:「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加5:14)这里的「包」是什么意思?就是实现、成全(fulfilled)的意思,不是终结、废止的意思。有人认为圣灵赐下是来取消律法,废弃不用,不是!是成全,也就是达到律法要求的公义圣洁标准。成全与废止两者是完全相反的,千万不要搞错。爱人如己不是随着感觉走,而是成全律法公义的要求。只要愿意以爱心去遵行圣灵的引导,就有能力活出律法中公义的要求来。
所以顺从圣灵是与律法要求的公义、圣洁原则相符合的,不是抵触的。这就是为什么加拉太书说圣灵的果子「没有律法禁止」(加5:23)。这是什么意思?英文是 against such things there is no law. 就是没有律法会和灵的果子抵触。我们心中因着主耶稣赐下的新生命,顺从圣灵在我们心中动工,引导我们活出律法的公义标准。就会结出圣灵的果子,果子是新生命结出的,不是靠自己努力做出来的。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顺服。顺服圣灵的引导,顺服主耶稣的命令,顺服神整本圣经的启示。这三者全然不抵触,不是圣灵取代了圣经,不是圣灵引导取代了圣经中神公义圣洁的标准,或耶稣的命令,前面这三者都是相合的。圣灵引导的生命,自然活出神在律法中启示的公义圣洁标准,也自然愿意顺服耶稣的命令。圣灵的工作是成全,不是取代律法中的公义标准,更不是废止。
新约成全旧约,是满足旧约中神赐下的应许,亚伯拉罕之约应许亚伯拉罕的后裔会使万民得福,成全在基督里。西乃之约对神子民要求的圣洁公义标准,在基督里得能力去实现。大卫之约中永远坐宝座,统管神子民的弥赛亚,应验在基督身上。耶利米新约的律法写在神子民心上,是基督赐下圣灵才成就的。以西结应许的的新心、新灵,应验在基督赐下新生命,让神子民能遵从律法的要求。一切都是成全在基督里,新约成全旧约,不是废止,抛弃。而是一步一步实现、达到原来立约的目的,让神赐给他子民的救恩更丰富成全。这是新约时代神子民,看待旧约的观念。
结论
愿我们正确的看待律法,对于旧约那套靠着守住才得成为神子民的律法制度而言,因着基督来临,带来因信称义的救恩而更新。基督更赐下对律法真意的阐释,基督的律法阐释了旧约律法的宗旨,不是负面的废弃,而是让我们知道怎么做,才达到律法原来的真意。基督徒事实上就是服在基督的律法之下。对于律法的公义标准而言,基督更是赐下能力,赐下圣灵,让我们活出神所要求的圣洁公义的标准来,这就是成圣过程中的,顺服圣灵治死肉体的私欲所要求我们活出来的。不是仅仅停留在因信称义,而是靠着圣灵,继续走成圣的道路,是律法公义圣洁标准的实现,不是抛弃。愿弟兄姊妹靠着主赐的能力,极力追求圣洁。
【作者简介】 阿斗:雅博网作者,电机专业,罗格斯大学毕业。原为信号处理高级工程师,现已退休,全心服侍主。20岁读本科时在团契信主,一直在团契及教会带职侍奉。八年前接受神学装备,之后一直参与圣经教导的工作、担任华神地区联络人、并在多家教会讲道。作品发表于网上博客《阿斗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