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冲突的三种模式
2019-09-13
作者:倪宏恩
来源:雅博网作者我也要投稿
在人类的生活中常常会遭遇各式各样的冲突,如果这些冲突不能及时处理,有可能带来更大伤害,也有可能带来灭顶之灾。在《圣经》中,其中很多人物也因着信仰不同、生命不同、观点不同产生了不同的冲突。例如:该隐和亚伯、雅各和以扫、扫罗与大卫、约瑟和哥哥等等。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的处理冲突呢?在面对冲突时,常有不同的解决方式。大致包括:极端的,消极的,积极的三种模式。
1、敌对
面对冲突和矛盾,极端者会采取敌对态势,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首先,原则。极端者不顾道德、情面,他们抱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你不仁我不义”,“宁可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什么爱心、情义、信仰,都摆在一边,非争个你死我活不可。
其次,理念。极端者认为“胜者王侯败者贼”,所以,他们处处都想占上风。
还有,危害。极端的方式往往会使冲突加剧,有时外面虽然能够得一时安宁,里面却暗流涌动。在《创世记》13章讲到了亚伯拉罕的牧人和罗得的牧人相争。相争是一种敌对方式的一种表现。他们各不相让,唯利是图,都不想使自己主人的利益受损失。他们对主人的忠心使冲突加剧,最终使叔侄二人到了必须分离的地步。可见敌对并不是解决冲突的良谋,只是激化冲突的下策。
2、躲避
面对冲突和矛盾,消极者会采取逃避状态,避开话题,逃避事实。
首先,原则。他们宁愿牺牲利益,也要保守良好的关系。他们认为“亲情无价”。其次,理念,重情重义的人常常会舍身取义。
他们一般会采取三种做事的模式:
A,逃避。有些人试图通过逃避问题的方式来平息冲突,免得使冲突进一步激化。
B,迁就。有些人为了保持和睦,不破坏关系,宁愿吃亏,宁愿放弃自己的观点而屈就那些生命幼稚的人。
C、让步。有些人在解决冲突时会采取让步的原则,也有为了保守团体的和睦自己选择忍让。
D,躲避。这种解决冲突的方式只是权宜之计,暂缓之计。冲突的实际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有可能时间会冲淡一切,例如:保罗与巴拿巴为小马可的缘故彼此分开。但也有可能冲突会越攒越多,令对方得寸进尺。
3、化解
面对冲突和矛盾,积极者会采取化解模式,以善胜恶,以爱胜恨。
首先,原则。他们不但会直面冲突,还会寻找解决冲突的最佳方案,直到冲突得到解决为止。其次,理念,在处理冲突时候,从根本来解决问题,绝不作难,绝不勉强。
一般正确解决冲突有三种模式:
A、包容的原则,这是教导双方都要彼此包容,彼此饶恕,但不是强迫,乃是先让他们认识主的慈爱和恩典,以至于双方都能活出信仰的实质。冲突就自然消失,不解自破。正如《歌罗西书》3章13-14节所说:“倘若这人与那人有嫌隙,总要彼此包容,彼此饶恕。主怎样饶恕了你们,你们也要怎样饶恕人。在这一切之外,要存着爱心。爱心就是联络全德的”。
B、折中的原则,这是探讨一个折中的方式,使各自在利益上达到合宜的地步。例如:在《使徒行传》15章记录的大公会议在处理外邦人是否要遵守律法时,当面对“律法主义”和“反律主义”时所采用的方式。最后经过同工的商议和圣灵的带下做出决定:“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徒15:19-20)。
C、沟通的原则,这是探讨一个双赢的方式,使各自的利益得失相当,这是解决冲突的最佳方法。还有,价值,化解冲突是以积极的态度消除因冲突所带来的潜在危机,化危机为转机,化转机为生机。
当面对牧人之间的冲突时,亚伯拉罕所采用的解决方式并不是第三个化解的模式,这是什么原因呢?我想亚伯拉罕也一定会采用化解的模式,但因人员与处境的诸多因素不能成行。所以只能二害取其轻。事已至此,也只能采取权宜之计。
【作者简介】 倪宏恩,雅博网作者:男,汉族,1974年生于辽宁海城,1996年蒙恩,同年奉献传道。2007年授受牧师圣职。自从服事至今,渴慕圣道,喜爱文学解经,并开创《整全式研经法》。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编著,和培训门徒事工。主要编著有《实用祈祷学》、《实用研经法》、《实用解经集》等40余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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