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阿斯、路德、拿俄米的合一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那人若不愿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门长老那里,说:‘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兴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给我尽弟兄的本分。’本城的长老就要召那人来问他,他若执意说:‘我不愿意娶她’,他哥哥的妻就要当着长老到那人的跟前,脱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申命记25:5-10和合本)
这段经文是以色列律法上的一个规定。如果一个人没有留下儿子就死了。他死了以后,他的妻子不可以改嫁给外人。而是要嫁给他的弟兄或者至近的亲属为妻,生下儿子来延续死去丈夫的名。为了给死后没有儿子的哥哥传宗接代,另一个兄弟就要和嫂子结婚,结婚以后生下的长子要归死去哥哥的名下。免得哥哥的名在以色列中被涂抹。所生的孩子可以合法的继承那死去哥哥的产业。
在这段经文中,我们发现有一个词叫“脱鞋之家”。脱鞋之家的意思就是,死人的兄弟坚持自己的意思,不娶自己的嫂子为妻,不愿意为死去的哥哥生子立后,不愿意让哥哥的名在以色列这个支派中得以延续。他的嫂子就要当着以色列众长老的面,到那人面前脱掉他的鞋,并且吐唾沫在他脸上。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这个不肯为哥哥生子立后的人就叫“脱鞋之家”。
在以色列,背负“脱鞋之家”之名的人,要一辈子背负这个臭名,这在以色列是一个耻辱。那些不肯为死去的兄弟生子立后的人,是被神所憎恶的。犹大的长子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就叫他死了。犹大对二儿子俄南说:“你当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他进你作为弟弟的本分,为你哥哥生子立后。”俄南知道即使生了儿子也不归自己,但又不能违背父亲,所以在和他嫂子他玛同房的时候,故意的遗在地上,他不愿意给自己的哥哥留后。因为如果他死去的哥哥没有后人,他就要成为长子名分的继承人。这样他父亲犹大的产业,大部分都要归给他。如果他为哥哥生了儿子,这孩子不但不归自己,还要继承哥哥长子的名分,以哥哥的名分得犹大的大部分产业。但俄南的所作所为,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也叫他死了。
在《路得记》中,与路得死去的丈夫玛伦比波阿斯还近的那个亲属,也背负了“脱鞋之家”的臭名。以色列赎地的条例记载说:“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在你们所得为业的全地,也要准人将地赎回。你的弟兄(弟兄是指本国人说;下同)若渐渐穷乏,卖了几分地业,他至近的亲属就要来把弟兄所卖的赎回。若没有能给他赎回的,他自己渐渐富足,能够赎回,就要算出卖地的年数,把余剩年数的价值还那买主,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倘若不能为自己得回所卖的,仍要存在买主的手里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业要出买主的手,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利未记25:23-28和合本)。什么意思呢?神的律法不像外邦人的法则,神为了保护自己的百姓,以色列那些穷困潦倒,无所依靠,不得不卖自己土地的人,他的至亲就要帮他把地赎回来,或者等他自己有能力了再赎回来,实在没有人帮他赎,他自己也一直没有能力赎,到了禧年,土地就要自动脱离买主的手,仍归还给原来的主人。神制定这样的法则,实质是保护神分地时原有的所属权。就是说神赐给以色列每个支派、每个家族、每个人的土地都是属于神的,是神所赐下的产业。无论什么人都不可永远卖他的土地,他的名要和神赐给他的产业连接在一起,一代一代的往下继承延续。所以在以色列,如果有人想卖土地,买那土地的优先权就在于赎回产业者,也就是卖地人的至亲。所以这至亲买地就叫赎买,因为他买了地之后,所买的地还要归还给卖地至亲,前提是这卖地的至亲家族还有人能承受这产业。路得丈夫玛伦的那个比波阿斯还近的亲属知道,拿俄米的两个儿子都死了,并且没有留下孩子。所以如果他买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那块地,那么按照以色列赎地的条例,即使到了禧年,因为没有人继承拿俄米丈夫的土地,他所买的地也还是他自己的产业。所以当波阿斯问他是否愿意买他们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块地时,他很痛快的答应说愿意买。但是当波阿斯说他买地的同时,还要娶路得为妻,为路得死去的丈夫玛伦进自己的本分,为他生子立后,让死人在他产业上存留他的名时,这至近的亲属知道,他如果和路得为以利米勒家生了儿子,按照以色列人赎地的条例,他所买的以利米勒的那块地,最终还是要归回以利米勒家族所有。所以他马上说:“这样我就不能赎了,恐怕与我的产业有碍,你可以赎我当赎的,我不能赎了。”
从《路得记》中我们可以看到:拿俄米、路得、波阿斯有一个共同的心愿,就是为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生子立后,使以利米勒的家族在产业上存留他们的名。拿俄米对路得说:“波阿斯是我们本族的人,是一个至近的亲属,我不当为你找个安身之处使你享福吗?”(路得记2:20、3:1)路得找到波阿斯对他说:“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路得记3:9)至近的亲属,原文意思就是做男性家属当做的,做近亲当做的,娶已故弟兄之妻,为其生子赎回土地。拿俄米和路得的意图非常明显,按照我们前面介绍的那两条以色列的律法,她们找到波阿斯。她们看中的不是波阿斯是财主身份,不是波阿斯在地上的势力。她们看中的是波阿斯至近的亲属身份,这身份可以使路得不嫁给外人,可以为以利米勒家族生子立后,能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他的名。这样的意图完全符合神的旨意,这在神的面前是极其宝贵的。所以波阿斯以路得心中的义为她成就这件事情。按照律法的次序,波阿斯首先为路德找到比他更近的至亲,去征求他的意见。当波阿斯知道以利米勒最近的亲属不愿意为以利米勒生子立后,害怕自己的产业有损失的时候。波阿斯明知道自己和路得结婚,为以利米勒进本分生子立后,他的财产会受到损失,因为他不但要把买地的钱给拿俄米,和路得结婚生了儿子后,还要把买来的地还给拿俄米。从属世界的角度来看,波阿斯做的是赔本的买卖。在这种的情况下,波阿斯还是对长老和众民说:“你们今日作见证,凡属以利米勒和基连、玛伦的,我都从拿俄米手中置买了;又取了玛伦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为妻,好在死人的产业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乡灭没。你们今日可以做见证。”(路得记4:9-10)拿俄米、路得、波阿斯共同的心愿,就是按照神的律法、按照神的旨意,为以利米勒家族生出一个儿子,来继承以利米勒家族的产业,使以利米勒家族的名在以色列得以延续。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他们没有一个人考虑到自己的得失。他们考虑的都是努力完成神的旨意和使肢体得益处。他们做到了尽心、尽力、尽意爱自己的神,也做到了不求自己的益处,他们是活在神爱里的人,也是把神的爱彰显出来的人。他们是真正的义人。这里面神的旨意,就是为以色列将要灭没的家族生一个可以继承产业。并使产业以这个家族的名得以延续的人。拿俄米的义在于使自己死去丈夫的名不至于被涂抹,并给儿媳妇路得找到一个合神心意的归宿;,路得的义,在于她没有离弃自己的婆婆,作为一个摩押的外邦女子,在人看来,她还没有从婆婆的神那里得到好处,丈夫死了,她和婆婆也没有得儿子的指望了,但她仍对自己的婆婆和婆婆的神不离不弃。这使伯利恒整座城都知道她是一个贤德的女子。她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她首先想到的是顺从神的旨意,按照律法为死去的丈夫生子立后,使丈夫的名不至于灭没。来到伯利恒以后,路得没看地上的条件,她没有看外人的穷或富,而是按神的旨意嫁给波阿斯这个至近的亲属,可以为死去丈夫的家族生一个儿子,可以使自己家族的名在以色列不被涂抹,可以使自己年老无依靠的婆婆有人供养;波阿斯的义,在于他明明知道娶了路得,会使他损失地上的财产,他所赎买的拿阿米丈夫以利米勒的地仍归以利米勒家,他和路得所生的第一个儿子也不归自己,但他还是按照神的心意尽了自己一个至近的亲属的本分,使拿俄米丈夫以利米勒的家族有儿子生出,使这个家族的名得以在以色列延续。
在这个故事中,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都是合神心意的人。因为他们做事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顺服神的旨意,使神的旨意得以成就。他们三人中没有一个人求自己的益处。反观今天的教会,有许多所谓的牧者,为了壮大自己所在教会在地上的势力,发明了一个新名词:属灵的遮盖。他们用这个所谓的“属灵遮盖”,到别的教会四处拉人,拆毁别的教会。他们所做的没有增加以色列的人数;他们所谓的传福音,只不过是把别的教会的人拉到了自己的教会;他们说自己有能力去遮盖别人,无非是想高抬自己,这听起来更像是天主教的神父。在人和神中间,人要求神什么事得先通过神父。好像只有通过他们才能得到圣灵的恩赐,好像只有通过他们才能得到神的同在。但这和圣经是相违背的。这么做只能让人把眼光定睛在那个“神父”身上,只能高举那个“神父”的名,而不是基督的名。学生不能高过先生;凡学成了的不过和先生一样。(路加福音6:40和合本)以利没有把撒母耳遮盖在自己之下,而是引导撒母耳,让他亲自和神建立关系;以利沙是被神命定的让以利亚去膏他。如果以利沙没有看到以利亚里面的神,他怎么会得到以利亚双倍的恩膏?以人为师傅,你永远不会高过他;以圣灵为师傅,你才能得到源源不断的活水,涛涛不绝的江河!
另外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哥林多前书4:7和合本)圣经明明说:祈求就得着,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我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天父,岂不更把圣灵给求他的人吗?(路11:9-13);耶稣求天父,天父就赐给我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我们同在。这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主耶稣不撇下我们为孤儿。所有爱主并遵守主道的人,天父一定会爱他,并且天父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15-23)。圣经的话明明在那里写着,有许多人偏偏为了自己的私欲,为了扩大自己教会在地上的势力,用发明的“属灵的遮盖”这一个词,去拆别的教会,他们说别的教会牧者不属灵,不能给人遮盖,进而使人都到他们那里,让他们去遮盖。他们用“属灵的遮盖”去蒙骗引诱那些无知的百姓。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属灵的遮盖”就成了他们得利的门路,这是不合天父旨意的。波阿斯、路得、拿俄米所做的是建造神的教会,使每一个神的教会都得到建造;但那些高举所谓“属灵遮盖”的人,他们所做的是千方百计的到别的教会拉人,这恰恰是拆毁神的教会!这不是从圣灵来的!波阿斯、路得、拿俄米所做的,是使寡妇得儿子,为弱小的教会培养出传道人,让死人的名在以色列能延续下去;,而那些要遮盖别人的人所做的,是侵吞寡妇的财产。耶稣当年斥责法利赛人,说他们侵吞寡妇的财产,法利赛人想要做的,是使寡妇的财产归到自己的名下,使寡妇死去丈夫的名在以色列被涂抹。现在很多人和当年的法利赛人一样,他们想把自己的家室建立在别人的产业上,他们想涂抹别人的服侍,涂抹别人的名,好让自己的名为大,而不是把所有的服侍都归到耶稣的名下。他们不愿意建立别人,他们希望的是别人被拆毁,人就都到他那里去了。但这恰恰和当年的法利赛人一样,和犹大的二儿子俄南一样,和拿俄米死去丈夫那最近的亲属一样,都是想侵吞寡妇的财产。还有更厉害的亚哈,看中拿伯的葡萄园,不把教会让他遮盖就去杀掉他,“杀掉”别的教会的传道人,再也不让他有作工的机会,达到侵占别的教会的目的。这是神所憎恶的!“属灵的遮盖”就像法利赛人的那个面酵一样,被许多人模仿,给教会带来混乱,把教会带到嫉妒纷争当中,使神的百姓受到亏损,使神的名受到羞辱。
旧约是新约的影儿,旧约以色列百姓在地上的产业,比喻的是我们将来被神所划定在天上的产业。这产业不能被涂抹和侵吞。既为后嗣,就是产业的主人。神的儿女同为产业的主人。所以我们每个人的侍奉都要小心,不要离了神的法则。神的真儿女就一定会保护同为儿女的产业不被侵吞,也不去侵吞别人的产业。今天这两段经文的灵意好比属灵的经营。在属灵领域里经营的,就要保守建立别人的经营,而不是侵吞、败坏别人的经营。那些使别人失去产业的人是照着外邦人的样子行,是“脱鞋之家”(本应该被吐唾沫在脸上),但却以羞辱为自己的荣耀。法利赛人做事的目的,是为侵吞寡妇和别人的产业,连园主的葡萄园他们都想侵吞,所以在天上没有他们的名和产业。耶稣说,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假先知,顾名思义,是不按神的心意谬讲圣经的人;是按自己的私欲分解圣经的人;是为利混乱神道的人;是自高自大,不服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与那合乎敬虔的道理的人;是坏了心术,失丧真理的人;是嫉妒纷争,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的人。
奉主的名做事的人有很多,有的人奉主的名传道,有的人奉主的名赶鬼,有的人奉主的名行许多的异能。但只有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到天国。那些奉着主名作恶的人,主再来的时候是不认识他的。万物的结局近了,所以我们真的要谨慎自守,警醒祷告。最要紧的是我们在基督里彼此切实的相爱,在神的爱里面彼此建造。路得、波阿斯、拿俄米在神的事工上是合一的,他们做事有着共同的目的,他们的目的遵行就是神的旨意。他们完成神旨意的时候,没有个人的利益和目的在里面掺杂,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使神的国得以壮大,为神的国培养传道人,使神的教会得以建立。我们做个假设,如果波阿斯看中的是拿俄米死去丈夫的产业,如果路得想依靠的是波阿斯的势力,那他们的结合是神所憎恶的,他们所谓的合一也是假的,不过是想侵吞寡妇的财产而已,不过是为了地上的利益而已。真正的合一,是放弃个人的偏见和喜好,不计较个人属世的得失,尽心、尽意、尽力把人的心灵都带到神的面前,真正的使神的国扩张和肢体教会共同发展壮大,带下神的国,使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这么做的人才是真正的合一,才是真正的波阿斯、路得和拿俄米。我们现在所想望的应该是让神的义成就在我们心里,,让每一个来到神面前的人都有波阿斯、路得和拿俄米的信仰,在神的旨意里面合一,把人带到神的面前,高举的是基督的名,让神的名得到应得的荣耀。阿们!
【作者简介】 恩言教会:47岁,1992年信耶稣,1999年就有呼召带领,2006年开始全职侍奉至今。虽然学了很多神学,但凭着圣灵的感动讲道。分享神的带领和启示,帮助主内肢体理解圣经的本意,传讲神的心意,消除主内肢体按私意对圣经的理解。愿神带领本人做他自己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