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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时代”与“光的时代”

2018-03-19 作者:谢华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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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狄德罗所处的启蒙时代(SiècledesLumières),从字面上讲即“光的世纪”,这个称号恰与被黑格尔贬称为“黑暗时代”(DarkAges)的中世纪相对立。[1]

 
  在西方思想史上,光明一直是智慧和知识的代表,而黑暗则是无知与愚昧的象征,这至少从柏拉图的“洞穴比喻”开始就一直流传下来。对光与暗的体验,也与人的生存经验相符:特别对于原始人来说,黑夜不仅遮蔽了世界,也充满危险;没有人会认为在黑暗中隐藏着什么好东西,而只有野兽与鬼怪,威胁着人的生命。
 
  同样,在圣经中,上帝在物质世界中的的第一个创造,就是“要有光”(创1:3)。
 
  “上帝看光是好的,就将光与黑暗分开”(创1:4)。
 
  黑暗是无光的状态,如同恶是善的缺乏;而那“出自光明的光明”的基督降生,使得“光在黑暗中照耀,黑暗不能胜过他”(约1:5)。正是在这一点上基督信仰与希腊哲学传统接洽了起来。
 
  光明本身,之所以首先受造——甚至于在一切可以发光的星体之前——因为光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存在,它是一切存在能够被人认识的前提条件:“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明”(诗36:10)。
 
  正是在此意义上,上帝的启示是光,而人的认识能力也是光,经院哲学中称之为“自然(本性)之光”与“超自然(超性)之光”。启示之光在神学中有着首要的地位,但并不为启蒙哲学所认可,因此中世纪在后者眼中也就成了黑暗的时代。
 
  诚然,中世纪神学首先关注的是认识造物主,而不是认识受造界,或者说,对受造界的知识,只有作为认识上帝的桥梁时,才值得追求。人的理性并非被否定,而是被划定了清楚的界限:理智之知即使能领会上帝的存在,也不可能深入上帝的奥秘。
 
  要认识上帝,启示之光必不可少。从这里更进一步,我们就会走到十架约翰的光与夜的反转之中;但在此之前,我们需要知道,这一辩证的反转在教父时代就已经建立,而且是微妙地从圣经中发出,在对上帝之光、基督之光的赞颂中,已经隐隐铺设了一条通向上帝的“黑夜之路”。
 
  [1]黑格尔笼统地把整个中世纪称为黑暗的时代;不过,早在十四世纪,在文艺复兴时代,就有一味向往古希腊罗马的意大利知识分子把中世纪称为了黑暗时代;现在史学中,一般把罗马帝国崩溃、蛮族入侵之后直到欧洲基本稳定下来的这段时间,也就是在基督教化的兴盛之前,约四至十世纪,称为“黑暗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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