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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彼此沟通之时有哪些不可逾越的底线?

2018-01-05 作者:孙宏广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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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上帝曾用祂的话(道、word 、logos)创造天地(【来11:3】我们因着信,就知道诸世界是藉 神的话造成的,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足见语言的功用与魅力。人类语言尽皆都是上帝的恩赐,它作为人类交流的工具,倘若我们运用得当就会荣神益人,倘若运用不当则会害人害己。可以说,世界上,有许多的悲剧都是由言语不当所造成的。正所谓“祸从口出”、“一语成谶”……圣经中关于言语(如何说话)的教导实在不胜枚举,尤其在《箴言》与《传道书》等智慧书信中。这充分说明了言语的重要性(【传12:11】智慧人的言语好像刺棍;会中之师的言语又像钉稳的钉子,都是一个牧者所赐的。【箴25:11】一句话说得合宜,就如金苹果在银网子里)。而基于圣经的原则,各个教会讲台对此项真理的教导也实在是丰富有加,从而,所有受过教训的基督徒都当知道起码的交流之道。但尽管如此,在基督徒彼此交流的过程中,我们还是有太多的时候突破了本来不该突破的底线,任由血气与情绪主导,从而给别人、教会,甚至社会都带来了极大地伤害与隐患。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被无限拉近。这使得各种各样,形形色色在背景、性格与经历等方面都不尽相同的人被挤在极其有限的网络空间当中(比如:在微信群、扣扣群、聊天室与微博中)。既然大家都被先进的科技撮合在了一起,那些拦阻交流的障碍也已被剔除。那么,久而久之,相互间的摩擦是避免不了。可以说,网络为人们的生活着实提供了太多的便利,但它同时也暴露出了个人的许多弱点与不足。

  通过亲历亲闻,我们不难发现,往往即使是所谓的基督徒在交流之时也并不好于非信徒,毕竟,在非信徒群体里也有遵照“罗伯特议事规则”的,而在部分基督徒群体中,无论是写文章亦或是面对面,不管是线上又或是线下,都习惯于口诛笔伐,冷嘲热讽。大家似乎都特别擅长使用语言暴力,为那种一吐为快的快意恩仇而沾沾自喜。殊不知语言暴力有时的危害远胜刀剑。教外有一句话导致他人自杀以证清白之事,教内有一句话绊倒圣徒而终生软弱之事。这都是我们必须深思的鉴戒。比如,有神学班老师曾论断自己所带领的贫困生是为了混口饭吃所以赖在班里,使得此学生彻底沦落;又有某牧者声言本会的某一全职同工就值一千多块的帮补钱而使得弟兄深感耻辱。这都是恶人嘴唇所种下的恶果。说话实在是一门艺术,连圣徒的成圣与其语言息息相关。关于人与人之间该如何交流我在前文已有回答,在此就不再赘述了。那么,对于圣徒间的交往,究竟该留意哪些不能突破的底线呢?为了使问题尽量简单且清晰化,在此,我提出“四个绝不”:

  一、绝对不可揣摩动机。

  俗话说:“人心隔肚皮”、“知人知面不知心” 。作为同样软弱的人,即使是聪明绝顶,但也不可能无所不知。只有上帝是鉴察人心肺腑的(【耶17:10】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徒1:24】众人就祷告说:“主啊,你知道万人的心。求你从这两个人中,指明你所拣选的是谁,叫他得这使徒的位分。这位分犹大已经丢弃,往自己的地方去了。”)。社会上,流行着许多“用人之道”或者“看人看事”的书籍,这些书籍尽皆极其畅销,甚至基督徒有时也仿效其中的方法,以为自己在看人看事上会技高一筹。其实这类书籍大多都充满着背离圣经教导的厚黑与权谋。只能让人学得越发诡诈,绝不能使人越发谦卑。

  其实,我们对于任何人事的评论都要有一个基本的界限,知道的要慢慢说,不知的就不要说(【雅1:19】我亲爱的弟兄们,这是你们所知道的。但你们各人要快快地听,慢慢地说,慢慢地动怒。【犹1:10】但这些人毁谤他们所不知道的。他们本性所知道的事与那没有灵性的畜类一样,在这事上竟败坏了自己。)。其实,许多时候,即使是亲眼所见也未必是真正的事实,因为你可能看见一个片段,又或者不明白背景而误解。如同那个著名的“主人错杀大战恶狼之狗”的故事所言那般。不知道节制言语,必然在嘴唇上败坏自己(【太5:37】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雅3:2】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若有人在话语上没有过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雅3:5-6】这样,舌头在百体里也是最小的,却能说大话。看哪,最小的火能点着最大的树林。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舌头是个罪恶的世界,能污秽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并且是从地狱里点着的。)。往往我们对一个人的评价总是基于一些错误的假设,然后再根据这些假设构建起一整套的宏观叙事。只要自己觉得合理,就一个人自主断案了。因此,如固化的影视角色一般,别人若有一点好被我们看在眼里就全都好,而一点恶也就全都恶。这都是有失偏颇的。悄悄地,我们已经替代了上帝的角色,僭越了上帝的位置还并不晓得。许多基督徒特别习惯于揣摩别人的动机,尤其是在与人攀他谈之时,一旦抓不住驳斥对方的根据与理由,就会自作聪明地对别人的动机作一番品评,如同刑事诉讼过程中公诉方在证据不足之情况下所做的有罪推断一般。这些人总以为自己拥有火眼金睛,似乎能看透一切,但逢与人交流就大显身手,然后在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意拼凑与取舍一些看法与观点,最后得出的结论以为是天衣无缝,却不过是一顶顶如同枷锁般的大帽子扣过来。内中的言论,尤其是给别人定罪的语句尽皆都是些诛心之论。这样的态度与方式极其失当!

  我们实在不晓得人心所有的真实想法,我们基本靠推论与猜测。尽管个别时候我们真的猜对过,但这不应该被当做屡试不爽的通则。尤其是将其当做方法就会大错特错!

  二、绝对不可诋毁造谣。

  比揣摩对方动机更过分的则是诋毁造谣。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出于何种动机,许多基督徒在与人交往或者沟通的过程中,只要不顺已心,就会一再恶意中伤,甚至不惜诋毁造谣。这些人明知不是,但却止不住发泄情绪。似乎不把别人抹黑到极致就无法凸显出自己的英明与正确。对他们而言,只有使用“稻草人法则”,才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这种作风甚为可惜。圣经一再提醒我们当慎思明辨且是非分明,在交流过程中我们决计不可肆意毁谤——

  【出20:16】“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诗15:3】他不以舌头谗谤人,不恶待朋友,也不随伙毁谤邻里。

  【徒13:45】但犹太人看见人这样多,就满心嫉妒,硬驳保罗所说的话,并且毁谤。

  【弗4:31】一切苦毒、恼恨、忿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或作“阴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

  【多3:2】不要毁谤,不要争竞,总要和平,向众人大显温柔。

  【彼后2:10-11】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轻慢主治之人的,更是如此。他们胆大任性,毁谤在尊位的也不知惧怕。就是天使,虽然力量权能更大,还不用毁谤的话在主面前告他们。

  【犹1:8-9】这些作梦的人也像他们污秽身体,轻慢主治的,毁谤在尊位的。天使长米迦勒为摩西的尸首与魔鬼争辩的时候,尚且不敢用毁谤的话罪责他,只说:“主责备你吧!”

  不可毁谤,说些自己不知道、不确定的。这是基督徒基本的言语底线,但突破此项之人却数不胜数。不可毁谤任何人,因为那不仅仅是喜好问题,乃是是否犯罪的问题。谤读他人是任凭旧性情发作,尤其是对于那些在教内外都拥有高位之人(这不是官僚主义,乃是次序所需),这些人身居要职,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故而对他们更不该随意论断与批判,当然,这不是说他们就不能被置疑,或者不能被弹劾与审判。这乃是说对他们,任何控告者都应该更加慎重。因为一旦出错就会导致难以估量的后果(【出22:28】“不可毁谤 神,也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提前5:19】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对于牧长的控告,只要不涉及原则,就必须秉持《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的四步原则(【太18:15-17】“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而即使是原则问题也需要通过教会处理,而不是个人性的定夺。归纳《马太福音》十八章的原则,那就是:第一、先私人化的劝勉;第二、再其不肯接受的情况下再领两三个人去沟通;第三,如果还是没有改观,那么可以通告教会。最后如果其选择刚硬到底也就将其视为路人。正因为这些原则,许多教会建立起了各种有益的教会法规。法规所及之处,理当规规矩矩按照次序行。我们绝对不能越俎代庖,要习惯顺服制度,顺服牧长。反之则会导致个人主义与暴民思想盛行。而今,可以说在基督徒之间的各种骂战基本都在背离此项精神。隔空喊话,恶意抹黑,大肆贬损之事层出不穷!

  再怎么讨厌对方,作为诚实人也不能诋毁。根据旧约律法,对于见证人有极其严格的要求。作见证人容易,但想不负责任却并不容易,因为一来见证不能单凭一人之口,而一旦被证为污告则要负上生命的代价(【申19:15-19】“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若有凶恶的见证人起来,见证某人作恶,这两个争讼的人就要站在耶和华面前,和当时的祭司,并审判官面前,审判官要细细地查究,若见证人果然是作假见证的,以假见证陷害弟兄,你们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而今,律松法疏。人甚至可以肆意诋毁,对于别人的声誉甚至性命不负责任如同《十二怒汉》前半段一般。着实叫亲者痛、仇者快!

  以我个人的经历而言(不是要特别突显什么,实乃因为这个见证本人可以保证真确),这些年,有我根本不认识的人竟然会来势汹汹,言之凿凿地毁谤我。他们给我列出了一系列的审判清单,比如说我是:假师傅、××××的改革宗、与某些人有染、大肆敛财、撒旦的代言人、异端分子等。总之,说什么的都有了。可以说内中的任何一条都是我个人所担当不起的。当然,我曾一再声明,与大家一样,我也实在是个软弱的罪人,无论是为人还是作牧者都不甚完全。但上帝在上,祂会鉴察,以上任何一点都实在是我无法承受的判断。这个论断充满敌意,我在社会上没被此般对待,在主内却享受了如此殊荣。其实,我可以忍让所有人,也可以为了和睦作出牺牲。但却不能承认自己没有做过的,不然就有违圣训。可想而知,这些人对我尚且如此,对待那些更为软弱与贫寒的肢体呢?你能想象如果那些人落在这些人手里会怎样吗?我想绝无活路!

  正常人就不该信口开河,但不知何故,基督徒往往也随伙毁谤。我听过许多人一本正经地说谎,或者得意忘形的在表演着道听途说。而一旦较真的去问他们,你们怎么知道的?他们无一能直面回答。而回答者基本都几尽强辩,说什么“无风不起浪”!何等荒谬?如果按照这个逻辑,那么主耶稣与保罗使徒等人被妖魔化的传闻岂不也是真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是亲历者就不该下结论。这都是基本的规则。但似乎基督徒一概不知,当然,也许是知而不顾!当初,正因为对权力的嫉妒,连摩西的兄姐都曾恶意毁谤他(【民12:1】摩西娶了古实女子为妻。米利暗和亚伦因他所娶的古实女子,就毁谤他,说……),甚至连主耶稣都被假见证坑害不浅(【太26:59】祭司长和全公会寻找假见证控告耶稣,要治死他。),这实在使人甚为伤心。可见,即使是这般伟大的圣徒都无法逃离此罪,我们又怎能例外呢?

  基督徒啊,我们与人说话或者交往理应彼此谦让,哪怕产生争执也当就事论事。过度延伸与打击一大片都是不当的做法。是的,造谣能为那些诋毁之人的证据与说服力增分,使得一些不明就里的百姓偏听偏信,报团害人,如“拿伯的葡萄园事件”一般,但绝对不会为自己在上帝面前的圣洁带来丝毫助益!

  三、绝对不可没完没了。

  我们还当注意,任何事都不能没完没了。正所谓“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能“得理不饶人”。而今,许多基督徒惯用那种死缠烂打的方式,对异己穷追猛打,这实不应该。主教导我们要甘于饶恕,操练接纳(【可11:26】你们若不饶恕人,你们在天上的父,也不饶恕你们的过犯。”【路17:3】你们要谨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我们则务必学会这门功课。我想,只有心中充满苦毒的人才会无休无止地宣泄仇恨,而蒙上帝饶恕的人理当选择与人和解。因此,不是我们够度量,实乃上帝够仁慈。

  你对,不证明你全对;你现在对,不证明你永远对;你在此事上对,不证明你事事都对;你对这个人对,不证明你对所有人都对。因此,罪人理当自我省察,然后再以圣道衡量一切人事。对于那些已经处理之事,绝不能老调重弹,因为无论哪些事,都仿若陈芝麻、烂谷子,一倒腾一大堆。实在没必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纠缠下去。许多事,表明立场就任由人抉择吧,许多人不能帮助他就远离吧。上帝如果要纠察我们的罪孽,试问,谁能够站立得住呢?我们当效法上帝!

  四、绝对不可咒诅谩骂。

  恶人:说脏话,说谎话,总之都是废话;义人:说美言,说恩言,总之都是箴言……在交流的底线中,咒骂是最让人忍无可忍的。这是底线中的底线。咒骂是人一种顽劣的心性,是一种未被救赎的生命所发出来的污气。我发觉,即使是基督徒,甚至是个别当代名牧,中英文那些F、C打头的字母都不绝于口,他们动辄就夹杂着生殖器说话,而情绪一上来干脆问候人十八辈祖宗!何必呢?《罗马书》十二章十四节教导我们:“逼 -/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彼得使徒又教导我们:“不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倒要祝福,因你们是为此蒙召,好叫你们承受福气(彼前3:9)。”故而,基督徒绝对不能以骂人为乐。试问,照比外邦人,我们的长处究竟表现在哪几点上呢?身为基督徒,咒骂实在是一种恶疾。我们决对不能充满着污言秽语还自以为卫道护教,上帝是不缺一些善于骂人的帮手的。圣经一再提醒我们言语纯洁的必要(【弗4:29】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弗5:4】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雅3:7-12】各类的走兽、飞禽、昆虫、水族,本来都可以制伏,也已经被人制伏了;惟独舌头没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恶物,满了害死人的毒气。我们用舌头颂赞那为主、为父的,又用舌头咒诅那照着 神形像被造的人。颂赞和咒诅从一个口里出来,我的弟兄们,这是不应当的。泉源从一个眼里能发出甜苦两样的水吗?我的弟兄们,无花果树能生橄榄吗?葡萄树能结无花果吗?咸水里也不能发出甜水来。)。甚至,圣经都明言辱骂的人不能够承受神的国(【林前6:10】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国。),毕竟,惯常辱骂的人无法证明其真被重生。那么,我们还为什么频于辱骂呢?甚至有些人明明骂人成瘾却一再为自己的恶行辩护,说什么骂异端是可以的,是圣经所支持的。其实,全本圣经没有一句教导我们是可以咒骂异端的。因为对待异端,我们可以绝交,可以根据事实定罪(就是宣告异端必然遭受的咒诅),但绝对不可咒骂。而异端人士自召咒诅则是他们的咎由自取。我们无法凭添任何其他的后果给他们。曾经,奥古斯丁与伯拉纠在论战高峰都未曾彼此谩骂,只不过据理力争,引经据典。而路德与加尔文等改教家虽然文笔犀利,但却无一不是根据事实发声,为正统信仰正名。而今则不然,基督徒之交流充满着各种咒骂。在行文措辞中,我们甚至不惜用上“地狱”、“灭亡”与“永火”等词汇。唯恐对方不是死而又死,大有将对方挫骨扬灰之势。这是何等的心境?试问,我们真的那么忍心吗?不见得吧?难道不与我相和的都是分散的?我们是谁呢?

  老实讲,与人交往是一门繁重的作业,无论我们怎么做,都会有亲疏与远近之别。没有谁能够满足所有人的想法,也没有谁能够左右一切事态的发展。意图解决所有的纠纷与争执,只能徒增烦恼;任何冲突,如果不从自己入手,只会眼睁睁看着事态恶化。我想,理解的无需解释,误解的不听解释。解释只对治疗自己内心的困扰有效,而对于改观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印象则无甚意义。面对诋毁我们不必反唇相讥,因为他们远比我们可怜。他们被罪捆绑,如入囹圄;身旁没有旅伴,是为凄绝!人生之路,难免磕磕绊绊。人人又如模特,会被他人品鉴。或好或坏别太在意,毕竟那总不是定论。每一次受屈都是成长的良机,但凡大德之人都是走过是非而直面真理的。与其在讥讽中沉沦,莫如在风雨中昂首。尤其是身为基督徒,只当与罪断绝,与人为善。此爱无疆、没有憾恨;此心光明、春暖花开。

  ——摘自《基督徒信仰问题解答》第八十问。

 

(本文转自作者微信公众号:孙宏广的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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