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寻常的爱
2021-05-18
作者:米甸旷野
来源:圣经我也要投稿
太5:38—48
这里,我们在登山宝训中第一次碰到总结整段经文的字眼--"爱"。爱,被不折不扣地定义为对仇敌的爱。如果耶稣只告诉我们爱我们的弟兄,我们也许会误解他说的爱是什么意思,但是现在,他的意思是毋庸置疑的。
一、旧约的律例——以眼还眼 太5:38
旧约的律法称之为复仇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讯息似乎在说,“主阿,你看见我的仇敌对我所做的一切。现在,请你追赶它。”旧约似乎提供我们一种暗中的盼望,即神将审判我们的仇敌。
当我们对以色列人的邪恶仇敌有更多的认识,我们才能较容易了解这种态度。埃及人战争叫道,“我要追赶,我要追上,我将分掳物;我要在他们身上称我的心愿,我要拔出刀来,亲手杀灭他们。”神很信实地为以色列人复仇,对付他们的仇敌。参出15:9—12
有些基督徒也正在说,“那正是我希望神对付我仇敌的方式。让他压倒、吞契他们。他们对我所做的正如埃及人对以色列人所行的。他们追赶我,欺瞒我,击败我。我已有清楚的圣经根据可要求神将我的仇敌赶走。”
然而,如果我们想用旧约的方式来处理我们的仇敌,甚至包括那些尚未得救的敌人,那我们就陷入“律法”的辖制中了。
难道耶稣在此反对律法吗?不是的!他是反对律法上属肉体的灵。当时,犹太人只爱其它的犹太人,犹太人是不和外邦人握手的。或者甚至不容他的衣服碰到这些非犹太人的衣服。然而,这并不是律法的灵,律法是圣洁的,教化人的, “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饭吃;若渴了,就给他水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耶和华也必赏赐你。”(箴言25:21-22)
耶稣也提到旧约的律法是有关诸多的伤害。他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马太5:38-39)
在摩西之律法之下,人所作的任何伤害都要照他所行得到报应─因受伤而受伤,责备再责备,这并不是在基督的恩典中。耶稣命令我们要彼此相爱,事实上,包括爱我们的敌人。
二、不要与恶人作对 太5:39—42
大卫仇敌中的一个例子:诗55:12-14 是他的一位密友,是属神的子民,是一位大卫肯为他牺牲生命的人。可是,大卫却为这位朋友大大所伤。此人正是大卫的祷告同伴,一位互相分享神的爱的好友。但这位知己却出卖大卫,使得大卫受伤,愤怒、疑惑。
这位背叛大卫的密友是亚希多弗,是他的指导老师,也曾一度为他的心腹朋友。这两人交换彼此对人生的看法,每次大卫到神的殿中敬拜,亚希多弗都在他身旁,对他扮演如神谕的角色,大卫也对亚希多弗剖心置腹,认为他是一位属灵的知己。然而正是这位亚希多弗---似乎如此有智谋,属灵,又没有任何奸诈,并对大卫及其事业的帮助是如此地忠诚,却突然变成大卫的敌人。事实上,亚希多弗对大卫渐渐变得苦毒,并鼓动人们反对大卫。他甚至徵召大卫的儿子,押沙龙服兵役,想藉机策划阴谋杀掉他。
大卫报怨道,诗55:21 “我视亚希多弗为挚友,他话说得如此真诚,告诉我凡事都是为我好。可是,他却在我背后捅我一刀。”
这种令人寒心的出卖,使得大卫变得经常疑神疑鬼。他说,“他们终日颠倒我的话,他们一切的心思,都是要害我。他们聚集埋伏,窥探我的脚踪,等候要害我的命。”(诗56:5-6)大卫呻吟道:“他们正看着我的每一个动作,等着欺骗我。”
从他所受的严重的伤害,低潮和愤怒,大卫痛哭道:“愿死亡忽然临到他们,愿他们活活的下入阴间,因为他们的住处,他们的心中,都是邪恶。”(诗55:15)换句话说,他是在说:“主啊!杀了这位叛徒。别让他继续活下去。因他对我所做之一切不义,让他下地狱去吧。”然而,当大卫如此说时,其实他是在描绘自己的无辜。他见证道:“至于我,我要求告 神。耶和华必拯救我。我要晚上、早晨、晌午,哀声悲叹。他也必听我的声音。”(诗55:16-17)大卫意指:“主啊!你知道我已做每一件事来取悦你。我甚至尚未接触过这人---然而他却反击我与我为敌。”
这正是出自同一位敬虔的王,当他为其仇敌,扫罗,在战场上被杀时感到悲哀所说的话。大卫因悲痛而撕裂衣服,并为他的朋友们禁食祷告道: “以色列的巨人倒了。扫罗是一位俊美的神人。” 而现在大卫同样地提到他以前的密友亚希多弗: “神啊!杀了他,让他下地狱去,快点!” 然后他修正他的态度道:“我是一位祷告的人,我总是跪下祷告。”
我们基督徒常常像大卫般地用我们律法及沮丧的心,自以为义地对抗我们的敌人,哭求道:主啊!别让他们活下去。”
不错,《旧约》从来没有明确地让我们恨我们的仇敌。相反,它不止一次地告诉我们必须爱他们(出23:4以下;箴25:21以下;创45:1以下;撒上24:7;王下6:22,等)。但是,耶稣所说的不是平常的仇恨,而是存在于上帝子民与世人之间的仇恨。以色列战争是历史上唯一的"圣战",因为这些战争是上帝反对偶像世界的战争。耶稣所责备的不是这种仇恨,因为,如果是这样他就是责备上帝和他的子民打交道的全部历史了。相反,他肯定了《旧约》,他象《旧约》一样关心敌人的失败和上帝子民的胜利。不,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耶稣又一次使他摆脱旧以色列的政zh i联盟。从今以后,不可能再有信仰大战了。战胜仇敌的唯一方法是爱仇敌。
耶稣说:“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 -/迫你们的祷告。”照这道理,如果有敌人进攻我们的国土,是否应当"献关投降"以表示爱心呢?
A、注意在太5:39~44中,每节都用"有人…",这些话的语气,显明主在这里所讲的是假设之例子。对任何假设的例子,应当留意它所要阐释的真理原则,而不是这些例子本身,我们是要按其中的属灵教训遵守,却不一定要按其中字面意思。
B、注意太5:39上半“不要与恶人作对”,下文40至44节多次提及"我们"及"你",可见主所讲的是关乎基督徒个人怎样应付人的问题,绝不是国家 与 国 家 之 间 的 问 题。 将 适 用 于 个 人 原 则 用 于 国 家 是 不 合 理 的, 国 家 是 全 体人民,不是个人 的。 圣 经 绝 无 禁 止 人 民 为 保 卫 国 家 而 起 来 抵 抗 外 敌 的 教 训。 至 于 各 国 之 兴 亡 存 废, 全 在 乎 神 对 它 们 所 定 旨 意 如 何 (诗 22: 28; 但 4: 17; 太 6: 13)。 旧 约 历 史 和 先 知 书 中 有 许 多 这 类 的 例 子, 如: 申 28: 63 ~ 64、王 上 11: 9 ~ 13; 耶 25: 7 ~ 11; 但 2: 31 ~ 45 ……。
C、 用爱心容忍恶人是否吃 呢?不 亏!
①.我们有一位信而公义的主。罗 12: 19
我们为主的缘故而情愿吃亏,主必记念。
②基督徒既按神的正道行事为人, 若与恶人作对必难免要吃 "眼 前 亏", "不与恶人作对", 纵使照人的一般常理来说, 也是聪明的。
③用爱心对待那些恶待我们的人, 虽然按表面看来似乎是消极的, 退让的, 其实是十分积极的; 因为我们的目的并非无意义地退让,乃是: a、要 表 现 基 督 的 爱 之 特 点。 b、要 为 基 督 得 着 那 个 人 的 灵 魂。 我 们 所 失 去 的 只 不 过 是 一 些 物 质 方 面 的 利 益, 但 我 们 却 可 能 因 此 得 着 那 个 人 整 个 的 心。
三、爱仇敌——不同寻常的爱
在世人看来,爱仇敌是一种不可容忍的错误,也是他力所不及的:这样做恰恰颠倒了善恶的观念。更重要的是,在服从律法的人看来,爱仇敌的观念与上帝的律法背道而驰,因为上帝的律法要求人们断绝与仇敌的一切联系,并审判他们。但是,耶稣接受了上帝的律法,并阐述了律法的真正含义。律法所表达的上帝的意志,就是人应当用爱仇敌的办法来战胜仇敌。
在《新约》中,我们的仇敌是那些仇恨我们的人,而不是我们所仇恨的人,因为耶稣拒绝考虑这种可能性。基督徒必须把仇敌看作兄弟,而且要以爱对待他的敌意。基督徒的行为不应由别人对待自己的方式来决定,而是以耶稣对待自己的方式来对待别人;这种行为只有一个来源,那就是耶稣的意志。
耶稣所说的仇敌,是指那些倔强的、对于我们的爱表示冷淡的人,即使我们完全饶恕了他们,他们也不会饶恕我们,反而以怨报德,以嘲笑报答我们的款待,"他们与我为敌以报我爱,但我专心祈祷"(诗109:4)。爱不求回报,只求那需要爱的人。
"要为那逼 -/迫你们的祝福。"罗12:20
什么是“不同寻常的爱”?就是我们爱人,不因别人报答我们而特别偏爱他们。如果我们爱那些爱我们的人,如我们的兄弟、国家、朋友,甚至我们的教会,那么,我们就和异教徒与税吏没什么两样。这样的爱是平常而自然的,但却不是基督教的特殊的爱。我们可以爱我们的亲属、同胞和朋友,不管我们是否基督徒,这不需要耶稣教导我们。但他认为那种爱是理所当然的,与那种爱相反,他坚持认为,我们必须爱仇敌。这样他就向我们表明,他所说的爱是什么意思,以及我们对此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
作基督徒到底意味着什么呢?这里,我们碰到支配整节的词语,它把到目前为止我们所听到的加以概括。使基督徒区别于其他人的,就是"特殊的"(περισσóυ)、"不寻常的"、"不平凡的"特性,而不是"理所当然的事"。这就是更好的义超过文人和法利赛人的义的特性。这就是"更加"、"超过一切"。自然的事对于异教徒和基督徒来说都是一样的,基督徒生活明显不同的特性是从"超越"开始的。正是这种特性使我们首先看到自然的真实情况。哪里缺乏这种特性,哪里就没有基督教的特殊恩典。
"要为那凌辱你们的祷告。"这是最高的要求。通过祷告,我们到仇敌的跟前和他肩并肩站在一起,并为他祈求上帝。耶稣并没有应许我们说,当我们为仇敌祝福并为他们行善时他们就不会凌辱和迫害我们了。他们当然会那样做的。但是,只要我们为他们祷告,即使凌辱和迫害也不会伤害和征服我们。因为,如果我们为他们祷告,我们就把他们的痛苦、贫困,他们的罪过与毁灭全部承担下来,并为他们祈求上帝。
我已为你预备某种既有效又属灵的调味油
四、成全律法的要求—拥有崇高的美德 太5:45—48
它不可能在自然的可能性的范围内产生,而只有在超越自然的可能性的时候才能产生。"超越"永远不会被"一样"所埋没。虚假的新教伦理的致命错误,就是把基督教的爱淡化为爱国主义、对朋友的忠诚和殷勤,简而言之,就是把更好的义歪曲为公民的正义(justita civilis)。耶稣没有用这样的字眼讲话。在他看来,基督徒的标志就是"不寻常"。基督徒不能按世人的标准生活,因为他必须永远记住"超越"。
超越的确切性质是什么?它是八福中所描绘的生活,是耶稣的追随者的生活,是照亮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舍己的、完全爱人的、绝对纯洁的、真诚和温顺的道路。它是对我们的仇敌、对那些不爱人的和不可爱的人的毫无保留的爱,甚至爱我们宗教的、政zh i的和个人的敌人。在每--种情况下,都是在基督的十字架中完成的爱。什么是超越的爱?它是耶稣基督自身的爱,他耐心地、顺从地走向十字架--事实上,它就是十字架本身。十字架是基督教区别其他的标志,是使基督徒超越世界并赢得胜利的力量。在被钉十字架者的爱中所遭受的苦难,则是基督徒生活的"不寻常"品质的最高体现。
这种"不寻常"的品质和照耀在世人面前的光无疑是相同的,为此他们使天父得到荣耀。这种品质不能藏在斗下,而应当被世人看到。耶稣追随者的团体,即更好的义的团体,是有形的团体:它已离开世界与社会,为了基督的十字架而丧失一切都在所不惜。
那么,这种品质在实际生活中是如何表现出来的呢?"不寻常"--这是最大的耻辱--是耶稣的追随者们所做的事。它就象更好的义一样,必须被表现出来,以便让所有的人都能看见。这种品质不是严格的清教徒主义,也不是某些古怪模式的基督徒生活,而是单纯而不加思索地顺从基督的意志。如果我们使"不寻常"成为我们的标准,我们将被引入基督的苦难中,在苦难中将表现出其特殊的品质。这种活动本身就是不断地受苦,门徒在其中忍受基督的苦难。如果不是这样,它就不是耶稣所说的那种活动了。
因而,περισσóυ就是成全律法,保持诫命。在被钉十字架的基督及其子民中,"不寻常"得以实现。
这些人是完美的,在他们当中,天父专一的爱得到完善。正是这种爱使天父将他子交给我们,并让他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也正是十字架的团契中的这种苦难,使耶稣的追随者得到完善。这种完善的人正是八福中所说的有福的人。
敌人的仇恨越深,他就越需要爱,除此之外,基督徒的爱并不认为在仇敌之间有什么不同。不管敌人是政zh i上的还是宗教上的,他从耶稣的追随者那里都能得到无条件的爱。在这种爱里,没有私人与公职人员之间的内在差别。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要么是基督的门徒,要么根本不是基督徒。是否有人要问,怎样表现这种爱呢?耶稣回答说:要祝福和善待你的仇敌,并毫无保留地、一视同仁地为他们祈祷。
常常,我们觉得神命令我们爱仇敌就像一帖苦而无味的药。但是,就像是调味油,我必需吞下去,因它是医治的良药。许多基督徒不愿吃这帖药。他们看见经文,但却很少实行出来。他们仍然觉得仇视、不原谅他们的敌人是理所当然且情有可原的。然而耶稣说得很清楚: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 -/迫你们的祷告。”(马太5:43-44)
[ 赞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