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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同乐、与人同哭

2012-10-25 作者:阿斗  
来源:旷野论坛我也要投稿

  (罗马书12:15)

  保罗接着教训信徒们:「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这句话使用两个不定词来表示命令的语气。特别是与前面的命令句连在一起用,有加强的意思。这句话与「不可咒诅、只要祝福」有何关系?当我们愿意顺服主的命令去祝福别人时,自然对于别人的喜乐的事,不至于心生嫉妒,对于别人遭受的痛苦,不至于幸灾乐祸。当我们心中存着仇恨,是不可能有这样的同情心。看到自己不喜欢的人快乐,心中就会生出醋意。见到他们遭受不幸,就心中暗喜。有一位布袋戏里的人物叫黑白郎君,此人变化无常、阴阳怪气。他有句有名的口头禅:「别人的痛苦,就是我的快乐啦!」接下来就是一阵狂笑。我们对这种人的评价是什么?可能受了什么刺激,心理变态。如果我们也是与他一样的做法,岂不是成了另一个黑白郎君了吗?

  圣经中对我们的要求,不单要我们消极的作到,对别人的成功不嫉妒,对别人的痛苦不冷漠。更进一步要我们积极的「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保罗这里提到的人并不限于我们的朋友,还包括活在我们周围的一般人。这人与我非亲非故,我怎么可能做得到与他们同乐、与他们同悲呢?这完全要我们有一颗为别人设想的同情心。把发生在别人身上的痛苦,当成感同身受。

  在今天的社会这种同情心已经很少见了,我们被这社会冷酷无情的现实教导成:「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见到别人受害时,千万不要多管闲事,免得好心没好报,被人反咬一口。」这几年,整个社会风气已经渐渐演变成,对受苦者麻木不仁。一年前广东发生了一件小悦悦事件,两岁的小女孩小悦悦被卡车撞倒,过路的人没人伸出援手,不一会儿又被另一部车碾过,在七分钟内18个人经过,竟然都视而不见,没人帮助。直到一位拾荒的阿姨上前伸出援手,才送去医院。但是已经太晚,几天之后就回天乏术了。从这个事件,我们看见了人的冷漠无情。因怕惹麻烦而不敢见义勇为。这种事一再发生,层出不穷。这风气不是一天形成的,已经变成整个社会的共同习惯了。如果我们不纠正这种风气,最后有一天当我们遇到了紧急需要,就会见到大家都袖手旁观、见死不救。

  与此同情心相反的行为是冷眼旁观、甚至幸灾乐祸。当见到人遭灾的时候,我们有时心中暗喜。这种想法是从何而来?因为我们心中都有种与人争竞的心态,总想胜过别人,把别人都比下去。看到别人比自己强,就快乐不起来,看到别人失败了,无形中就自我感觉胜人一筹。这种你输我嬴、你死我活的斗争心态,让我们活在一种自我折磨当中。把自己放在一个永无止境的斗争当中,把自己与人的竞争成败来评价自己的价值,这真是最愚蠢的想法。圣经中的教训就是要打破这种与人斗争的心态,能够从别人的快乐中,为他高兴。在别人的痛苦中,与他同担重担。与人感同身受的同情心就是这段经文所教导的。

【作者简介】 阿斗:雅博网作者,电机专业,罗格斯大学毕业。原为信号处理高级工程师,现已退休,全心服侍主。20岁读本科时在团契信主,一直在团契及教会带职侍奉。八年前接受神学装备,之后一直参与圣经教导的工作、担任华神地区联络人、并在多家教会讲道。作品发表于网上博客《阿斗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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