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与行为——“以法莲是没有翻过的饼”(续)
经文:约3:14-21;雅2:14-22
引言:信心,是基督徒信仰生活中的主观经历,它的对象是三位一体的上帝,并基于人对神话语的认知和积极的回应。信心也是存储神丰盛恩典的器皿,信心越大,领受主的恩典也就越多。
行为,是信心的认知所产生的结果;如因认识神是仁慈、善良、圣洁、公义的属性之后,在圣灵的帮助下,作出生命的回应,产生美好的影响力因而结出义果。为此,基督的信仰必须在圣灵的光照与启示下才能完全,方能挥发出生命的光芒。
使徒约翰论基督的福音时讲到:“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他里面得永生)。‘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约3:14-21)
“靠神而行”的“靠”,就是“信靠”,意即离开神,我们什么都不行。圣经这里同样提到信心与行为的关系;真实的信心,必然会产生积极善良的行为见证。接受基督的救恩,定能靠近真理之光,且靠神坚守与实践真理,有着成圣的果子,体现基督信仰的属灵意义。
1、信心的收获
在约翰福音3章14-21节中显明: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全的救恩,是我们信心的落脚点;他是我们惟一获得救恩的门道——“叫一切信的人在他里面得永生”。
永生,它并非指我们那枯燥无味的,必朽坏的生命得以延续,乃是指上帝在基督里所赐予我们的新生命;它是丰盛的、崭新的、充满恩典与活力的生命(约1:16)。说到底“永生”就是神的生命,不仅在时间上是永久的,在性质上更是永远神圣和完美的。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这节金句讲明了基督教福音的基本要道,指出福音是什么?福音就是“神爱、神赐、我信、我得”的好消息。
真正的爱不是狭隘的,而是宽广的,是普及至全人类的;也不是只讲道理而没有行动的。神付出了最大的代价,以他儿子的生命作为我们赦罪的赎价,使我们得到新生命,显明他的爱何等伟大。然而,得着这样的爱,必须藉着人的信心——“信他的人,不被定罪。”这个“信”,不单是理智上承认耶稣是神,并有关他的一些事实,还要与耶稣建立个人的关系,即要信靠他,承认他是我们惟一的拯救。
基督道成肉身来到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拯救罪人,而不是审判。当年,基督没有定行淫时被捉拿的妇人的罪,这一事件也证明了上述观点(参见约8:2-11)。但耶稣再来时,将会作为审判活人死人的“公义审判者”而出现(提后4:1,8)。虽然耶稣并不是为了审判世界而来,但不信他的人已被定罪,这是不变的事实。“被定罪”是完成时态,表示在接受将来的实际审判之前,不信的人在其身份上已被定了罪;但相信基督的人不至于定罪,已出死入生了(约5:24);这就是信心的收获。
约翰所传递的福音,非常强调人的“信”,它有相信、信靠、信从、信赖、接受、接待、承认、交托等丰富的内涵。我们只有在信心中与基督建立蒙救赎的关系,因他已为我们担当罪孽而受死、埋葬,第三天从死人中复活,成全了稳固的信仰根基。
“信”永远是我们蒙恩的惟一途径,正如希伯来书11章6节所说的“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来11:6) 人必须用信心接受这个救恩的事实,而且坚信神必定赏赐迫切寻求他,渴慕他的人。
在约翰福音中反复强调因信基督而得的永生之福:“凡接待他(主耶稣,下同)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信子(主耶稣,下同)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原文作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主耶稣,下同)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
“耶稣说:‘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6:35)“耶稣对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11:25-26)
耶稣基督是生命的创造主(参14:6),掌管生命和死亡,有赦罪的权柄,他就是“生命”,因此必定能够使生命复活。凡相信耶稣的人,都可以得着属灵的生命,是死亡不能胜过的。当我们认识到他的能力和赐给我们的恩典时,我们怎能不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他呢?对于信主的人,耶稣说:“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14:19),我们得到的应许是何等的肯定!
在约翰福音中耶稣也曾再三地讲到:人的信心,并与他建立起来的关系。他说:“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12:36)又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约12:44)“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12:46)“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信神,也当信我。”(约14:1)
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时候近了,他敦促众人趁着还有时间,要“信从这光”,因而成为光明之子。同时指出:信上帝与信耶稣的统一性与完整性,因为他与父原为一。(参见约10:30)
使徒约翰最终指出写福音书的目的:“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1)耶稣那独特的身份,是基督(即弥赛亚),是神的儿子,这是我们信仰的核心内容。我们能够获得他的生命,是因为我们对他的全然信靠。人得着上帝的拯救,是通过相信耶稣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这是神奇妙且丰盛的恩典。
使徒保罗也同样指出:“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既是这样,那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25-28)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这是因信称义的第一个依据。“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是我们得称义的基本条件。在基督里,神称我们为义(加2:17);我们也称神为义。神的义,叫救恩成功在我们身上,使他称我们为义。“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加3:6-11)
因信称义的道,是神藉着使徒保罗所传讲的纯正福音,没有它也就没有真实意义上的基督宗教。“那以信为本的人”,方可称为真基督徒;而耶稣在十字架上的舍身、流血,却是救赎的根基,也是圣餐所表达的意义,这是福音所不可逆转的次序。
2、行为的果子
“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雅2:14-22)
首先,要搞清楚信心与行为的关系;我们不可能靠服事神而赚取救恩,爱心的服事和好行为不能取代我们对基督的信心。好行为是我们在基督里信心的凭据。真正的信心,必然会带来生命的改变,但好行为总不能使我们得以称义,称义是与基督的救赎有着直接的关系,因为除他以外别无拯救。
这里所提及的行为,当然是指着爱心的行动;这是真实的信心所结的仁义的果子(参见加5:6)。约翰说:“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约壹3:17)
有些基督徒按表面看,他们的爱心似乎很大,热心捐助远方素不认识的穷苦大众,但对身边有需要的弟兄姊妹,却又无动于衷,他们这种爱心,和圣经由近而远的先后次序背道而驰,这样的行为也值得我们反思。
圣经中至少有三种不能叫我们得救的信心:(1、战惊而害怕的信心(参见雅2:19);(2、不能在心里生根的信心(参见太13:20-21);(3、崇尚神迹奇事的信心(参见约2:23-25)。真正使人称义、得救的信心,必定会产生信而顺从的行动,与蒙召之恩相称的好行为。
有好行为和靠好行为有着根本上的区别。前者是信心的结果,后者是魔鬼的诡计——否定了基督十架救赎的惟一性;基督才是我们全心的依靠。我们虽然不是靠行为得救,却应该有好行为的信仰见证。我们得救全然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徒15:11;弗2:8-9),这是福音的要旨。
雅各指出: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毫无功效的。基督徒要有好行为,但是却要在基督里的好行为,也就是信心在先,行为在后。信心应有的表现是在行为上,不是单指信基督得救的信心;更是指得救了的信徒应该表现的信德,因为凡是真正有信心的人,都是从神而生的,他们必会爱从神生的人(参见约壹5:1),这种爱心就是有信心的一种外在的凭证,是表现在行为上的。
在保罗书信中经常把信徒的信心与爱心联系在一起:“但提摩太刚才从你们那里回来,将你们信心和爱心的好消息报给我们……。”(帖前3:6)“但我们既然属乎白昼,就应当谨守,把信和爱当作护心镜遮胸,把得救的盼望当作头盔戴上。”(帖前5:8)“弟兄们,我们该为你们常常感谢神,这本是合宜的;因你们的信心格外增长,并且你们众人彼此相爱的心也都充足。”(帖后1:3)“并且我主的恩是格外丰盛,使我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提前1:14)“你从我听的那纯正话语的规模,要用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和爱心,常常守着。”(提后1:13)
可见,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和爱心,是密不可分、互相补充的。满有真实爱心的行为,体现了信心的现实意义,也是基督徒的新生活所要求的;就如彼得所言:“正因这缘故,你们要分外的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彼后1:5)约翰也指出:“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约壹3:23)“信”与“爱”在基督里巧妙地融合在了一起,互为表里,而且爱是永恒不变的。
神拣选我们,就是要我们在基督里藉着爱心的行为得以彰显神的荣耀。保罗在以弗所书中强调了基督徒蒙召的地位与现实的生活表现。他勉励信徒说:“我们原是他的工作(神的杰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
神的工作,表现在他所赐予我们的恩典上,人是借助神所赐的信心,来回应神的爱。整个得救的过程不是人的工作,而是神的作为藉着人的相信来完成。救恩对人的生活至终所产生的影响,在圣灵的引导下使人行出神所要求的善来,而基督正是一切美善的源头,我们在他里面行事为人,必然会讨神的喜悦,也能造福众人。
神将他的生命,在基督耶稣里藉着圣灵分赐到我们里面,使我们有了神的性情,这是神一个全新的创造。“行善”是神对已经得救之人的要求,神对非基督徒只要求他们“信”。
行善不是我们得救的资本,但却是我们得救的结果。善工不是基督徒生活中偶然要作的事情,而是神为他的子民在地上生活所命定的事,是神拯救我们的目的。基督徒的行善,乃是对神所给的恩典所作的一个回应:承认神已经给了我们那上好的生命,所以我们要把这个全新的生命活出来,那就必须藉着行为得以显明。
保罗对年轻的提摩太,论圣经的功用时指出:“凡神所默示的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 圣经是一本全然可靠的书,其中许多的教导在我们的信仰和生活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能缔造一个全新的生命与生活。
小结:对基督那个真实无伪的信心,是一切良好行为的开端和基础。因此,基督徒的信心必须伴随着行为的果子,才能体现出信仰的价值与意义。一个在基督里因信得蒙救赎的儿女,藉着圣灵的重生与更新,他必然会有成圣、称义的果子,可以作为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上帝。愿神祝福他的话语,阿门!
【作者简介】 骆颂恩:雅博网作者。上海松江人,生于一九六一年,籍贯浙江诸暨。自幼受父亲的影响,蒙恩成为基督的跟随者。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福音广播”成了我学习圣经的启蒙老师……八十年代末,参加过上海华东神学院(一年制)的培训学习,九0年八月回到本区教会作义工传道,直至二00一年三月被按立为该区教会长老,并作专职传道至今。于二00五年九月返校,再就读一年神学,获取了神学专科学历。二00八年至二0一0年,就读于上海电视大学的“行政管理”专科,并获得大专学历。不惑之年的学习生活,使我惊喜地经历到与童年时代不一样的人生体验,让我更珍惜自己的学习成果,为主所用。笔者比较倾注于“归正神学”,因它给了我更坚定的信心和勇气,走侍奉神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