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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下五种人

2013-03-25 作者:夏新穗  
来源:中国基督教网站我也要投稿

   经文:太27:32-44

  耶稣钉十字架,是神在创世之先已经定准的救赎计划,按着神所预定的救赎计划,救主耶稣毅然决然地走向各各他,成就了神的旨意。但是当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时候,经历此事的许多人,各持不同的态度,他们的态度也折射出了整个人类信仰的状况和灵性的情形,值得我们好好思想。

西门——勉强背十字架的人

  当时的情况是惨绝人寰令人发指的,耶稣因受鞭刑过重,无力背负他所要钉的十字架,这个名叫西门的古利奈人,是适逢路过被兵丁们抓了个正着,“就勉强他同去,好背着耶稣的十字架”。古利奈人西门与耶稣素昧平生,可谓是萍水相逢,因此让他去为耶稣背十字架,他心里是十分不情愿的,是在罗马兵丁刀枪逼 -/迫之下的“勉强”之举。主耶稣在世传福音时,曾对那些跟随他的人说过一句话:“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太10∶38,路14∶27)当他的门徒雅各和约翰弟兄二人,向耶稣求让他们弟兄二人在主的荣耀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时,耶稣责问他们:“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吗?我所受的洗你们能受吗?”(可10∶35-38)这里耶稣所说的“杯”和“洗”,指的都是他所要经历的“钉十字架”的苦难(太26∶39,路12∶50)。跟随耶稣,作耶稣门徒的人,必须要效法救主耶稣的榜样,走十字架的道路,为真道的实行付出代价。然而,许多时候我们都像那个“古利奈人西门”一样,是被“勉强”来背十字架的,我们不情愿走这条充满荆棘、坎坷的十字架道路,不愿为真理做出一点点的舍己和牺牲,我们过惯了那种平安舒适的生活,贪图“罪中之乐”(来11∶25),但是神的旨意,却是叫我们作他的儿女,并且效法他儿子耶稣基督的模样(罗8∶29)。这是神的恩典,而且“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1∶9)。神的旨意,是无法更改的,既是如此,神所命定的儿女,走十字架的道路,便成为不可避免的必然命运。使徒保罗在谈到他自己的事奉经历时,不无感慨地说:“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我若甘心作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林前9∶16-17)在这里,保罗说自己当初走上这条道路时,“是不得已的”,因为按照保罗自己的意思,他是喜欢作一个有名望的法利赛人,既不用像基督徒那样受逼 -/迫被人追杀,还被犹太民众所尊崇;既没有来自于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又满足了自己那种喜欢虚名的欲望,保罗的这种想法代表了今世人们普遍的人生追求,“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加1∶15-17)保罗十分偏执地走自己的人生道路,却不料神在“大马色的路上”,按着自己的旨意,“从天上发光,四面照着他”,“他就仆倒在地”(徒9∶3-4)。这是神的能力之彰显,保罗是无可奈何的,他只有顺服神这一条路,别无他路选择。但保罗在清楚了神的旨意后,便甘心乐意义无返顾地走这条事奉的道路,并且为福音的缘故“心甚迫切”,“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为主耶稣的名,不但被人捆绑,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愿意的”(徒20∶22,24,21∶13)。我们当初走这条“十字架道路”时,有可能像古利奈人西门一样,是被“勉强”来的,也可能有种种自己“不得已”的苦衷,然我们最终要像使徒保罗一样,对自己的信仰有清楚的看见,为耶稣基督的真道刚强壮胆无所畏惧,甘心乐意走事奉的道路。

兵丁——拈阄分主衣服的人

  这些兵丁是当时罗马帝国驻守犹太的军队中的士兵,对将耶稣钉十字架,他们不承担任何责任,他们只是遵守军人的天职,服从上级的命令执行公务。对他们似乎是无可厚非的。然而,兵丁的冷漠无情,无一丝一毫的人类最起码的恻隐之心,却应受到人们的谴责。现代社会崇尚文明,对死刑犯人还实行必要的人道主义,当他们患病时,监狱还给他们请来医生进行救治,减轻他们疾病的痛苦;临刑时,尊重犯人的人格,不对犯人进行恶意的侮辱。而耶稣钉十字架时的那些兵丁们,不但用严刑鞭打耶稣,以致于耶稣受刑过重无力背负自己的十字架(太27∶26,32),而且无情地戏弄耶稣,“他们给他脱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红袍子;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拿一根苇子放在他右手里,跪在他面前,戏弄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又吐唾沫在他脸上,拿苇子打他的头。戏弄完了,就给他脱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带他出去,要钉十字架”(太27∶28-31)。兵丁的这种行为是十分野蛮也是十分不道德的。不仅如此,他们还逼 -/迫耶稣(路22∶63),拈阄分他的衣服,并且在他已经被钉十字架的情况下,用枪扎耶稣的肋旁(约19∶34)。教会就是主耶稣基督的身体(林前12∶27)。教会是合一的,这个立场必须竭力保守(弗4∶3),我们应当像爱主一样爱教会,保守教会的合一性,不要像哥林多教会一样分门别类结党纷争(林前1∶11——13)。哥林多教会之所以出现了“纷争”,主要是因为人意的成分取代了圣灵的工作,人们没有定睛在主耶稣的身上,而是仰望一些被神使用的人。这些人如果不能真正谦卑在神面前,而是高抬自己,蓄意培植属于自己的亲信人物,教会中出现“纷争”,就是在所难免的事了。哥林多教会很荣幸地遇到了保罗和亚波罗这样的“忠心而有见识”的仆人,他们对哥林多教会那些打着自己的旗号搞“纷争”的人,不是给予称赞,而是严厉地批评(林前3∶3-6),从而有效地制止了哥林多教会中的“纷争”。教会中任何人为的分裂活动,都是对主耶稣身体的巨大伤害,都是有意无意地从事了“兵丁”的工作。但愿我们不要成为“兵丁”式的人。

旁人——讥诮主的人

  耶稣被钉十字架时,有许多站在一边袖手旁观的,也有一些人从现场经过。这些人中,有人曾听过耶稣的讲论,这从他们讥诮耶稣的话中可以得到佐证:“你这拆毁圣殿,三日又建造起来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太27∶40)耶稣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约2∶19)这话是在他传道初期第一次上耶路撒冷守逾越节在圣殿所谈。即是在公开的场所,听见这话的人肯定很多,但他们无法接受耶稣的话,甚至连耶稣的门徒对耶稣的话也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他们都不明白“耶稣这话是以他的身体为殿”,“所以到他从死里复活以后,门徒就想起他说过这话,便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约2∶20-22)。那些不信耶稣之话的人,便有意将耶稣的话存记在心中,要看他的话几日得应验,当耶稣被钉十字架时,这些人一方面弹冠相庆,另一方面讥诮耶稣的话落了空。他们听过耶稣讲道,却没有接受,就像落在“路旁地里”的种子一样:“听见天国的道理不明白”,“那恶者就来,把所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太13∶19)。在今日之信息时代,人们可以通过网络、无线电波、卫星传播等高科技手段获得福音信息,但对这信息究竟持什么态度,就完全因人而异了。有的人则借着这种方式,接受福音蒙恩得救;有的人则心地刚硬,对耶稣基督的福音置若罔闻,甚至像当年十字架下那些“旁观者”一样极尽讥诮之能事,正如使徒彼得所责备的:“第一要紧的,该知道在末世必有好讥诮的人,随从自己的私欲出来讥诮说:‘主要降临的应许在哪里呢?因为从列祖睡了以来,万物与起初创造的时候仍是一样。’”(彼后3∶3-4)这些人和当年十字架下那些“好讥诮者”所讥诮的内容尽管有不同,但都是不信耶稣基督的福音,因此他们的命运也是完全一样的。盼望我们周围有更多的亲朋逃脱这样的命运。

公会——置耶稣于死地的人

  耶稣传道的时候,犹太社会有三种人是与耶稣公开为敌的,他们分别是撒都该人、法利赛人、希律党人,这三种人的身份、政zh i见解和个人信仰都是不同的,但在反对耶稣这一点上,他们的观点却是一致的。希腊帝国统治犹太的时候,犹太民间出现了一个由七十余人组成的宗教机构,依据犹太人的律法,处理百姓中的一些纠纷。这个组织机构,就是新约的“福音书”里多次提到的“公会”(太26∶59,可14∶55,15∶1),但“公会”没有行刑的权柄(约18∶31),因此“公会”的人最终把耶稣解到罗马巡抚彼拉多面前,由彼拉多定了耶稣的死罪。耶稣时代的“公会”主要由祭司组成的“撒都该人”把持,这些祭司虽然公开身份是宗教领袖,却并无宗教信仰的实际,“因为撒都该人说,没有复活,也没有天使和鬼魂”(徒23∶8)。他们是当时犹太社会的上层人物,受到罗马帝国的合法保护,享有优厚的待遇,下层民众所经历的亡国之苦对他们来说是没有任何感受的。他们反对耶稣的最直接理由,就是唯恐耶稣的讲论在百姓中煽动起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反抗罗马帝国的殖民统治,从而招致罗马人的血腥镇压,“夺我们的地土和我们的百姓”(约11∶48),打破他们贪图安逸和追求享受的美梦,因此他们丧心病狂地编织种种罪名,不惜收买人作假见证,其目的就是千方百计将耶稣置于死地。他们控告耶稣的罪状有两点:一是干犯犹太人的圣殿崇拜制度;二是与犹太人“一神论”的信仰发生冲突(太26∶60,63,可14∶58,61,路22∶70)。然而这些藉口,在罗马巡抚彼拉多的眼里,都是犹太人因宗教信仰而引发的纠纷,对罗马帝国的统治是不会构成什么威胁的,故是不足以定耶稣死罪的。为了将耶稣钉十字架,受到犹太“公会”挑唆的犹太人竟然无耻地喊着:“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凯撒的忠臣了。凡以自己为王的,就是背叛凯撒了”(约19∶12)。因为一己的私利,这些犹太人可以置民族大义于不顾,公然效忠殖民统治者罗马的“凯撒”皇帝,人性的败坏由此可见一斑。从“公会”和耶稣的斗争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时候两种思想两种信仰之间的争战是你死我活的。愿神借着他的十字架败坏我们天然的成分,使我们的思想和信仰永远顺服在神的旨意里,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要站在耶稣基督真理的对立面。

强盗——生死线上的人

  耶稣被钉十字架时,有两个强盗与耶稣同时被钉在十字架上,他们是罪该如此,而救主耶稣则是无辜的。这两个强盗既已被钉十字架,所面临的都是同样的死亡的命运,但我们这里为什么称他们是“生死线上的人”呢?亚当和夏娃犯罪以后,全人类都陷进了罪恶,而“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因此圣经明确指出:“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但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道成肉身降世为人,并且为我们的罪被钉于十字架,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洗净了我们的罪,使我们脱离罪的辖制,摆脱了死亡的命运。尽管相信耶稣基督的人,有许多人在肉身仍然难免一死,但在耶稣基督再来时,他们却要从死里复活,承受父神借着他儿子主耶稣基督所赐给我们的永生(约3∶16,10∶28)。主耶稣因此宣告:“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这两个强盗虽然已命悬一线必死无疑,然而面对被钉十架的人类救主耶稣基督,他们做出什么样的选择,绝对关乎他们未来的结局,究竟是承受永生,还是遭受永死的命运。在这里,耶稣基督的十字架赫然犹如一道分水岭:是非曲直、永生永死、得救灭亡,十字架前见分晓。使徒保罗因此指出:“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林前1∶18)面对十字架上的耶稣,其中一个强盗随众附和讥诮耶稣:“你不是基督吗?可以救自己和我们吧!”(路23∶39)关键时刻,这个强盗的错误选择,断送了他一生中唯一的也是难得的一次蒙恩得救的机会。当这个机会摆在今日之人们面前时,人们又会做出什么样的抉择呢?“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吗?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就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纪念我!’”(路23∶40-42)这个强盗是蒙恩得救之人。我们说他得救的理由有这样几点:第一,他认罪悔改了,承认自己是罪人。五旬节当日彼得在讲道时指出:“你们各人要悔改……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2∶38)第二,他承认主的名。使徒保罗告诉我们:“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10∶9-10)第三,他求告主的名。圣经明说:“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10∶12-13)。正因为如此,耶稣便即刻告诉这个强盗:“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这位强盗在人生的最后时刻幡然醒悟,做出了一个正确的决定,接受了耶稣为自己的人生救主,尽管他觉醒得有些晚,但仍然是难能可贵的,因他是带着得救的喜乐离开人世的。 十字架本是古代罗马帝国处死犯人的极刑,是羞辱的记号,但却因为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的被钉,成为神救赎的标志。对耶稣基督钉十字架持什么样的态度,是检验一个人信仰的试金石,也是得救和灭亡的分界线。以上所列五种人,有的是得救的,值得我们效法;有的则是灭亡的,要成为我们永远的鉴戒。惟愿我们高举十字架的旗帜,传扬十字架的救恩,挽救更多的人,“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26∶18)。

http://www.ccctspm.org/jiangzhangjingxuan/2008/529/085298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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