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祭坛
经文:来13:10-13
我们有一祭坛,在耶路撒冷城外的各各他山之上。主耶稣基督曾在这祭坛上受苦,又将他自己的血带进圣所(来13:10-13)。正是靠着他的血,我们这些包括北美人和中国人在内的“外邦人”,我们这些与基督无关的“局外人”,已经得以与神亲近了(弗2:11-13)。他又是我们的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当年,拆毁了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隔断的墙,今天,也连结了太平洋的东岸和西岸(2:14-15)。也正是藉着他,我们两下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的面前(弗2:18)。因而,这座坛乃是人与上帝相遇的所在,也是人与人重逢的所在。
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祭牲,是耶和华神亲自宰杀的。创造之主用这祭牲的皮,遮盖了坠落之后亚当的赤身露体(创3:21)。伊甸园已经失落,生命树的道路已被把守(创3:22-24,但耶和华神亲自用祭牲之皮作的那件衣服,却始终穿在亚当身上。以致在亚当的子孙中,仍然有人求告耶和华,并且在亚当还活着的时侯,出现了个与神同行,后来未尝死味的以诺。亚伯献上的供物,是人类向耶和华神献上的第一只头生的羔羊(创4:4)。圣经没有记载曾有一座坛,因为,与祭坛相比,与后来的会幕乃至圣殿相比,祭牲毕竟更为重要(太23:19)。耶和华神所看中的,首先是祭牲和献上祭牲的亚伯,而不是亚伯曾否建过一座坛。
圣经记载的第一座坛,筑于洪水之后。挪亚作为幸存的人类的代表,在坛上向神献上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燔祭”(创8:20)。尽管人从小时仍然心里怀着恶念,但因祭牲被焚的馨香之气,神将不再咒诅大地,也不再毁灭地上的活物。地还存留的时候,稼穑、寒暑、冬夏、昼夜,就永不停息了创821-2)。烈怒之中涵藏恩慈,审判之中包蕴拯救。因那祭牲被焚的馨香之气,他手所造的日头,至今仍然“照好人,也照歹人”(太5:45)。他的慈爱与眷顾,至今仍如“欢然奔路的勇士,从天这边出来,绕至天那边,没有一物被隐藏不得他的热气。”(诗19:5-6)
信心之祖亚伯拉罕的一生,是筑坛的一生。从故乡迦勒底的吾珥出发,到迦南应许之地之后,亚伯拉罕至少为耶和华筑过四座坛,求告耶和华的名。其中之一是在摩利亚山上。正是在摩利亚山这一座最高的祭坛那里,人类第一次看到了那只耶和华所预备的“代替的羊”(创22:914)。也正是在手里拿着火与刀的亚伯拉罕和背着燔祭的柴的童子以撒一同走上摩利亚山的路上,人类第次看到一个十字架的影子:圣父为救赎世界,将背着十字架的他的独生爱子,送上了耶路撒冷城外的各各他山(创2:4-8;约19:16-18)。
雅各筑过两座坛,一座在示剑城东创331820),一座在伯特利(创35:1-3)。伯特利是雅各在遭难之日蒙神应允的地方。举目无亲茕子一身,夕阳西下,倚石为枕。雅各万万没有想到,护佑他终生,总不离弃他的永爱之父,此时、此地,仍然与他同在;从而知道“这是神的殿,也是天的门(创28:16-17)。正是在伯特利的祭坛那里,人类第一次梦见神的使者藉以上去下来的“天梯”(创281012)。这“天梯”,乃是那将要来的道成肉身的“人子”—我主耶稣基督(约149-51)。
旧约苗圃中有两朵“至美之花”《以赛亚书》第53章和《利未记》第16章。前者是“先知型的预言”,后者是“摩西型的预表”但二者又都是指向基督。在《以赛亚书》第53章那里,我们看见一头默默无声被牵到宰杀之地的羔羊(赛53:7-8)。而“宰杀之地”,正是希伯来文“祭坛”的原义。在《利未记》第16章那里,我们看到两只准备用作赎罪祭的羊(利165,被安置在会幕门口的祭坛之侧(利165、7-10)
拈阄之后,为百姓作赎罪祭的那只公山羊被宰杀之后,亚伦要将羊的血带人幔内,弹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因百姓诸般的污秽、过犯,就是他们一切的罪愆,在圣所行“赎罪之礼”(利16516)。而后,亚伦出来到耶和华面前的坛那里,因百姓诸般的污秽在坛上再行“赎罪之礼”(利1618-19)。两次“赎罪之礼”,先是行在施恩座前,后是行在祭坛之上。这是神舍去他的独生爱子,藉他爱子的血,寻找,拯救失丧之人的过程。
百姓藉祭司与大祭司,并藉祭牲之血寻求、就近神的过程,恰恰与此反向:从会幕门口的祭坛开始,最后才进入幔内,这就是为我们作“先锋”的耶稣,用自己的血为我们打开的一条又新又活的道路(来6:20,10:920)。
西乃山下的帐幕之所以被称为“会幕”,被称为神、人相会之处,是因会幕门口有一祭坛,坛上有一祭牲,因舍自己作了万人的赎价,便成了神与人之间更美之约的中保(提前2:5;来8:6)。
另一只归与“阿撒泻勒”的羊,经亚伦按手,承认百姓诸般的罪孽过犯,就是他们的一切罪愆之后,这羊要担当百姓一切的罪孽,被送到旷野无人之地(利16:20-22)。“阿撒泻勒”希伯来文的词根是“阿撒勒”azal),意为“除去”、“挪开”或“移走”。这只被送到旷野无人之地的“代罪羊”,使我们想起主耶稣受洗时,约翰所见证的:“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背负世人罪孽的”(约1:29)。这也使我们想起诗人所写的诗句:
天离地何等的高,
他的慈爱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
东离西有多远,
他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
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
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他的人。(诗103:8)
我们有一祭坛,这坛乃是我们灵魂的安息之所。诗人之所以羡慕渴想耶和华的院字,是因在耶和华神的祭坛那里,麻雀可以为自已找着房屋,燕子可以为自己找着抱维之窝诗841-4)。
《爱不弃我歌》是我最喜爱的圣诗之作者苏格兰人马提逊牧师(Rev。 George Matheson1842-1906),18岁起双目失明,却以惊人的毅力在格拉斯哥(Gaow)读完了大学,并于毕业后承担了牧职。《爱不弃我歌》写于1882年,马提逊40岁时。关于这首诗产生的经过,有两种不同的传说。一说是因目盲而失去年轻时的爱情,在妹妹的婚礼上有感而作;一说是因一位亲人去世时,成诗于默想的刹那之间。
五十年代初,我曾是金陵协和神学院的一个学生。当时的许多照片都已经丢失了,但有一张在南京雨花台烈士墓前的,却意外地保存至今。在那张照片的背后,我曾写下马提逊的诗句:
使我抬头的十字架,
不皈依你,我复何往?
生世荣华,终归尘土
埋葬了让红花开遍,
生命永不止息。
“五经”是基督教基本信仰和神儿女属灵追求道路的基础,《利末记》则是“五经”的“心脏”。《利未记》前17章所启示的,是基督的“代赎”,后10章所启示的,是神儿女在基督里的“圣化”。这正是新约许多封书信的结构,而全部救恩或成圣,又都围绕着会幕门口的那一座祭坛。在祭坛那里,既有神的爱,神的怜悯和神的舍弃;又有人的奉献,人的自洁和人的浇奠。
在《利未记》中,耶和华神对他儿女的这一命令反复出现:“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利19:2,20:25等等)。一方面,“耶稣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圣,也就在城外受苦”(来13:12),另一方面,“我们也当出到营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来13:13)。这就是“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腓2:12-13),“将肢体献给神以至于成圣”(罗6:19);“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后1:1)
神儿女的救恩与成圣,是三位一体神的共同工作。正象当年使徒彼得致书的那些“寄居的人”所说的,是出于父神的“先见与拣选”、基督的“血洒”和圣灵的“圣化”或“净化”(彼前1:1-2)。因而,在接近父神的漫长人生旅途上,我们既离不开在祭坛上藉他自己的血而成为“中保”的“圣者”(路1:35;徒2:27;启16:5);也离不开另一位“中保”(约壹21;约14:16、26),即用膏膏我们的“圣者”(约壹2:20)。主耶稣基督是“真理之主”(约14:6,18:37),保惠师圣灵是“真理之灵”(约“14:16—17,15:26,16:13)。基督和圣灵藉以使我们成圣的,乃是真理,也就是神的道约17:7—19)
主耶稣基督在他那“大祭司的祷告”(约17章)里,并没有求父我们离开世界,而只是求父保守我们脱离那恶者(约17:15),并求父用真理(也就是父的道使我们成圣(约17:17)。神的家是一个“大户人家”,既有金器和银器,也有木器和瓦器(提后2:20)。贵重与卑贱之分,不在金银与木瓦之间,而在一个人能否“自洁,脱离卑贱的事”。这就是“作贵重的器皿,成为圣洁,合乎主用,预备行各样善事”的惟一依据(提后2:21)。
“出到营外,就了他去”(来13:13),将自己也献为燔祭,得以“在各处显扬那因认识基督而有的香气”(林后2:14)也正就是这样一条跟随基督的道路。不如此,我们就难以列身于宝座前的来自国、各族、各民、各方的千万圣徒之中(犹14;启7:9—17)。
人类分散在全地之后,耶和华神在闪的后裔中,拣选了一个被称为“信心之祖”的亚伯位罕,并要藉亚伯拉罕造就出一个使地上万族得福的大国创(12:1—3)。这就是亚伯拉罕来到迦南之后,先在示剑,后在伯特利与艾之间为耶和华筑坛的原则。前一座是“感恩之坛”,后一座是“求告之坛”(创12:5—9)。
伯特利的旷野,雅各梦见“天梯”的地方,耶和华神向雅各所重申的,也仍然是这一藉他后裔使地上万国得福的应许(创28:10—14)。后来,雅各在那里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创35:1—7)。这既是“感恩之坛”,又是“自洁之坛”。
耶和华神藉摩西领以色列人出埃及,过红海,来到西乃山下时,晓谕百姓说:“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们都看见了,且看见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带来归我。如今你们若实在听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子民”(出19:6)。这里有两个“归我”,前者是神对他儿女的拯救和救赎,后者是神对他儿女的要求与期望,其一,“作祭司的国度”,是要他的儿女作为使万族得福的“器皿与渠道”。其二,“为圣洁的子民,是要他的儿女作为万族的“典范与楷模”。尔后,是西山下建造起来的会幕与祭坛以及与之相应的祭司与祭祀(出25章一40章)。所有这一切,都是耶和华神藉以教诲和训练尚处于幼年时期的他的百姓的“小学”(加43:9;西28:20)和“训蒙之师”(加3:24)。
新约时代,耶和华神的这一心愿仍然未变:“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教会被选、蒙召、并成为属神的子民的目的,仍然是在世上作为“典范与楷模”的“圣洁的国度”,并使万民藉以得福的“器皿与渠道”的“有君尊的祭司”。对在座的立志奉献自己,准备在同学中进行个人证道的青年弟兄姊妹来说,也许更是如此。
从旧约时代到新约时代,神的家里总是需要一些“为圣事劳碌”和“伺候祭坛”的人(林前9:13)。这就是利未人、祭司和大祭司。祭司和大祭司都是“从人间挑选”,并且是“奉派替人办理属神的事”。只有这样,他才能“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来5:1—3)。群羊大牧人我主耶稣基督之所以能够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是因他也曾“亲自成了血肉之体”,在凡事上“与他的弟兄相同”并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所以他能体恤我们的软弱,搭救我们这些被试探的人,并施恩惠作我们随时的帮助(来:14:18,4:14—16)。
这正是中国教会所曾走过的道路和历程。我们的汗水和眼泪,曾和我们的人民流在一起;我们曾和自己的骨肉之亲,品过共同的幸福和灾祸,安慰与忧伤,困惑与希望,软弱与刚强。我们曾和自已的民族一道。经受过历史的生产之苦,以及随之而来的新生之儿的欢乐。没有这许多的经历,我们不配成为自己人民的”祭司”。亲爱的弟兄姊妹,永远不要忘记:在你的双肩之上必须有你自己的人民,象当年的亚伦那样。在你的胸怀之间必须有你自己的人民,像当年的亚伦那样(出28:12—29)。然后,你才能在额前系上刻有“归耶和华为圣”的金牌子,使自己的弟兄和百姓在耶和华面前得蒙悦纳(出28:36—38)。
作为新约之中保的耶稣的血所说的,为什么比亚伯的血所说的更美(来12:24因为亚伯之死只是无辜受害创48:10),而耶稣基督之死,则是为万人得赎付出了重价(太20:28,提前2:1—6)。这就是《希伯来书》所说的“他所受的凌辱”(来13:13),也就是使徒保罗所经受的那种“基督的苦楚”(林后1:5)和“基督的患难”(西1:24)
为教会,使徒保罗不只甘愿付出他们的一切所有,也甘愿付出他的自己(林后12:14-15)。主所爱的门徒约翰也有同样的体验“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壹8:16)。这正是中国教会所探索的一条属灵追求的道路,也许可以供在座的青年朋友作为参考。
在祭坛上献上祭牲的时候,有一种“奠祭”,是将酒浇在供物之上(出29:40,利23:13),将血洒在祭坛脚下(出29:16;利1:11)当我们读到“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赛5:3—12)时,我们所看到的,是基督在祭坛上献上“燔祭”的同时所献上的“奠祭”。使徒保罗的一生,也正是献上“奠祭”的追随基督的一生(腓2:17;提后4:6)
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有一祭坛”,要求我们献于祭坛之上的,既是归献全身的“燔祭”,也是归献终生的“奠祭”。
最后,想用我今年写成的一首《主爱深沉歌》,作为送给来自太平洋彼岸的青年朋友的赠礼。为这首圣诗谱曲的,是我五十年代的同学,现在上海沐恩堂为主工作的史奇珪牧师。
最后的副歌是这样几句:
“我本卑微,何堪主爱?
寸草之心难解。
愿为春水,愿作秋雨,
洒向人间都是爱!”
谢谢大家。请将主内的问安,带給北美的青年弟兄姊妹。
【注】此文于1984年夏,讲于在天津举行北美青年“与基督相遇”夏令会
——本文来自《玉解文苑》微信公众号,作者:汪维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