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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立比书查经】第七讲:狱中见证(四)

2023-02-28 作者:恩曦2018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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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文

 
  【腓1:27-30】只要你们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叫我或来见你们,或不在你们那里,可以听见你们的景况,知道你们同有一个心志,站立得稳,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凡事不怕敌人的惊吓。这是证明他们沉沦,你们得救,都是出于神。因为你们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并要为他受苦。你们的争战,就与你们在我身上从前所看见,现在所听见的一样。
 
  六、劝勉肢体同为基督的福音而争战
 
  在上文中保罗已经表示,虽然他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然而他又觉得,他在肉身活着,为信徒更要紧,因为可以与他们同住,使他们在所信的道上又长进又喜乐。所以很自然就引出了保罗对腓立比教会众肢体热切的劝勉,为基督的福音并肩作战。
 
  1、信行合一(V27上)
 
  保罗一开始就说“只要”,这个词十分重要,加强了上下文的意思。使徒指出,信徒们只要“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其余的事神会负责。可见各人行事之见证与福音广传之关系是十分密切的。事实上,在传福音的争战中,最重要的不是我们传福音的方法与技巧、组织与策略,而是我们的行为。保罗的意思是,人所有的义行,固然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断不能靠自己的行为得救;必须藉着神的恩典和基督耶稣的救赎,以及藉着人的信心(罗3:24-25)。原来人根本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所以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1、8-9)。然而人因信接受救恩以后,却必须藉着行为显明出来,叫人看见了,知道他是一个蒙恩得救的人。倘若只有信心而没有行为,这种信心委实是死的(雅2:20-26)。事实上,好行为的见证比一千篇福音讲章更有效果。行为正是我们信仰的表达,是我们的信仰看得见的部分。不信的人怎能知道赦罪的平安、得救的喜乐、生命的改变等都是真的?他们怎能知道信仰基督不但有永生的盼望,而且也是现世生活的力量?讲给人听,不是不要紧,但要人真正的信服,则百闻不如一见。行为的信息总是比言词的信息更有说服力。保罗继续说“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这是他对腓立比人最起码的要求,也是信徒为福音作见证的基本条件。这里的“行事为人”的意思是:活得像一个公民。保罗自己是罗马公民,现在从罗马首都写信给腓立比的教会,腓立比是罗马的殖民地,离罗马虽有相当的距离,但住在腓立比的人从不忘记自己是罗马公民。他们说拉丁语,穿拉丁式的衣服,取拉丁名字,他们守罗马人的节期,活得完全像一个罗马公民。保罗在这里用“行事为人”这个字来提醒我们在传福音的争战中,行事为人当与基督的福音相称。
 
  2、站立得稳(V27中)
 
  为基督的福音站立得稳是保罗对腓立比信徒的第二个劝勉。在保罗的书信中,共有7次吩咐信徒要站立得稳(罗14:4;林前16:13;加5:1;腓1:27,4:1;帖前3:8;帖后2:15)。既然保罗一连7次提及“站立得稳”,其重要性可想而知。“站立得稳”在战斗中是很重要的事,尤其是在中国功夫里,两脚分开一站,由上而下运气,站得那样着实,以致功夫深的连站在泥地上都会有一双脚印。若连站也站不稳,还能争战吗?尤其是属灵的争战,我们更需要站立得稳,不给魔鬼留一点地步。保罗劝勉我们要站立得稳还有一个意思,就是要我们在行事上要小心,我们常常因为行事为人不小心而铸成大错。那么,如何才能站立得稳?保罗说“同有一个心志,站立得稳”。保罗将“同有一个心志”和“站立得稳”联系在一起,暗示信徒若要在试炼和争战中站立得稳,不能单凭个人的力量,也要和别的弟兄姊妹同心,因为我们所面对的争战,乃是一个强大的敌人——魔鬼;而我们所需要的力量不只是个人的力量,乃是教会的力量。所以大家都要同心同德,合而为一,在信仰上没有“别的福音”(加1:6)。
 
  3、齐心努力(V27下)
 
  在这里保罗劝勉腓立比信徒要“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保罗在罗马书里已经清楚告诉我们:因为“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1:16)。然而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的手下(约一5:19),他的势力非常大(弗6:10-12)。我们想要得胜这劲敌,不努力是不行的。这里的“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在原文乃是“为福音的信仰,同一个魂并肩作战”。“并肩作战”(synathlountes)这个字在原文是由“同”与“作战”二字合成的,意思是与别人一起作战,不是独自一人作战,所以可以译作“并肩作战”。福音的争战是团队工作,决不是单独一个人的事,因此在传福音的战争中,魔鬼最喜欢藉着我们意见上的分歧来破坏我们的同心协力,因此我们更需要“站立得稳”,为基督的福音齐心努力。
 
  4、为福音受苦(V28-30)
 
  A、不怕惊吓
 
  保罗不单劝勉腓立比的信徒要信行合一;要为基督的福音站立得稳,为福音齐心努力的同时他还要求众圣徒在受试炼时不怕惊吓。V28“凡事不怕敌人的惊吓。这是证明他们沉沦,你们得救,都是出于神。”这里的“惊吓”一词是被动语态,在原文是相当强的词,也是希腊文圣经中一个特殊的词,是形容一匹马因过度受惊而失控。明显地,腓立比教会在传福音的争战中,已经受到敌人的惊吓。所以保罗劝勉他们,凡事不怕敌人的惊吓。从使徒时代直到现在,几乎在每一个时代的传福音争战中,作战者没有不遭敌人惊吓的;也没有不遭逼 -/迫、苦待、困锁、甚至是杀身之祸的。保罗在这里说“凡事不怕敌人的惊吓”,那么腓立比信徒的敌人是谁呢?在本书信第三章,保罗阐明真割礼的意义(V1-3)和劝各信徒应慎防十字架的仇敌(V18-19)。保罗劝他们要防备犬类,防备作恶的,防备妄自行割礼的。这种割礼派的异端,是要人守律法,不依靠十字架的救恩,都是从犹太人来的。至于十字架的仇敌,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以地上的事为念。这并非限于割礼派异端,也指许多放纵私欲的罪恶和坏事。所以这些事的范畴很广,当然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包括在内。这样看来,腓立比教会将受犹太人和外邦人的迫害,其艰难的情形可想而知了。然而保罗立即又说“这是证明他们沉沦,你们得救,都是出于神。”“证明”原文是“表记”、“记号”、“凭据”的意思。至于“这”是指什么呢?有人认为“这”是指“凡事不怕敌人的惊吓”说的。信徒无所畏惧、不怕敌人惊吓的精神,是来自他们的神,正如保罗在哥林多后书5:18所说的“都是出于神”。神能叫他们心里的力量刚强起来(弗3:16),能以面对一切的难处。根据上下经文来理解,“这”就是指着上文的整个意思:信徒勇敢地面对逼 -/迫,表明了他们要得救,他们的的人则要灭亡——这整件事都是出于上帝。
 
  B、为基督受苦(V29)
 
  保罗在劝勉腓立比信徒“凡事不要怕敌人的惊吓”后,他深恐腓立比人未明白这样的受苦有何价值,所以他就对他们说:“因为你们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并要为他受苦。”“蒙恩”二字表示一种特别的恩惠。其实,保罗在这里更是让腓立比教会的信徒看到一个信基督的人应有的责任。我们所蒙的恩典不止叫我们得救,也使我们有一种当然的责任,为我们所信服的基督受苦。保罗在此给我们一种很宝贵的观念,是普通人所没有的。普通人将蒙恩典与受苦当作两件事,以为得救或得着什么好处就是蒙恩;反之,受苦或受损就是没有主的施恩——没有蒙恩。这种观念使许多人在受苦中失去得胜的能力,许多人在受苦中失败;因为这种观念的人认为,他们所遭遇的苦境,就是主没有施恩、主不眷顾的表示,因此他们在试炼中信心动摇,以致跌到。本节经文更正了这种错误的观念。保罗不但将蒙恩与受苦相提并论,且认为“受苦”正是神施恩的结果之一。神施恩使我“为祂受苦”,与神施恩使我“得以信服基督”、领受种种属灵的福分和权利,同样是神的恩典。
 
  C、为福音受苦的榜样(V30)
 
  最后,保罗以他自己作为信徒为福音受苦的榜样。V30“你们的争战,就与你们在我身上从前所看见,现在所听见的一样。”保罗在这里说到“你们的争战”,因为他看信徒为基督受苦是一种争战,正如彼得看受苦的心志是一种兵器(彼前4:1)。“争战”原文指运动员在竞赛场上所用的努力、所忍受的艰苦。腓立比人也要经验这些艰苦的过程,正如保罗所经历的。保罗说“就与你们在我身上从前所看见、现在所听见的一样。”“从前”保罗在腓立比传福音时,他们亲眼见过保罗被鞭打坐监(徒16:22-23),保罗所留下的见证,是腓立比信徒知道的。保罗在受苦之中有美好的见证,因此他叫他们回想他为福音争战的情形,以之勉励。“现在”腓立比信徒听见保罗再度下监,等候皇帝的审判,他仍像十多年前那样,忠心为福音受苦。他从前怎样忠心奔走十字架的道路,现今他仍然忠心地行走这条路,没有偏离左右。保罗在此将从前在腓立比和现在于罗马所遇的争战告诉腓立比信徒,是要他们知道,他们现今所遇的争战,正像保罗从前和现在所遇的争战一样。他们要作好准备,努力为基督的福音受苦,去获得将来主赐的奖赏(提后4:7-8)

【作者简介】 作者:陈国平或李佳,为主内夫妇,文笔细腻,引人入胜,循序渐进得到属灵的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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