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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诫系列9: 不可偷盗

2024-04-16 作者:嘟嘟接力  
来源:雅博网编辑团队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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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偷盗。 (出埃及记 20:15�
 

 
        如果我们仔细读圣经,我们会发现原来圣经对于有关偷盗的经文的记载非常的详细。
 
        「人若偷牛或羊,无论是宰了,是卖了,他就要以五牛赔一牛,四羊赔一羊。 人若遇见贼挖窟窿,把贼打了,以至于死,就不能为他有流血的罪。 若太阳已经出来,就为他有流血的罪。贼若被拿,总要赔还。若他一无所有,就要被卖,顶他所偷的物。 若他所偷的,或牛,或驴,或羊,仍在他手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赔还。 「人若在田间或在葡萄园里放牲畜,任凭牲畜上别人的田里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间上好的和葡萄园上好的赔还。 「若点火焚烧荆棘,以致将别人堆积的禾捆,站着的禾稼,或是田园,都烧尽了,那点火的必要赔还。 「人若将银钱或家具交付邻舍看守,这物从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贼找到了,贼要加倍赔还; 若找不到贼,那家主必就近审判官,要 看看 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没有。 「两个人的案件,无论是为什么过犯,或是为牛,为驴,为羊,为衣裳,或是为什么失掉之物,有一人说:『这是我的』,两造就要将案件禀告审判官,审判官定谁有罪,谁就要加倍赔还。 「人若将驴,或牛,或羊,或别的牲畜,交付邻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伤,或被赶去,无人看见, 那看守的人要凭着耶和华起誓,手里未曾拿邻舍的物,本主就要罢休,看守的人不必赔还。 牲畜若从看守的那里被偷去,他就要赔还本主; 若被 野兽 撕碎,看守的要带来当作证据,所撕的不必赔还。 「人若向邻舍借什么,所借的或受伤,或死,本主没有同在一处,借的人总要赔还; 若本主同在一处,他就不必赔还;若是雇的,也不必赔还,本是为雇价来的。」 (出埃及记 22:1-15
 
        有人偷了一只牛或者羊,如果杀了或者卖了,总之拿不回来了,那就要五牛赔一牛,四羊赔一羊;如果能拿回来,那就不需要五赔一或者四赔一,只要归还再加倍,赔多一只就好。故意偷盗的,原物拿不回来就得四五倍的赔偿,原物可以拿回来就得加倍赔偿。无心之失的话只要照价赔偿;不可抗拒之力的损失则无需赔偿。借来的东西,如果不小心受伤或者死了(坏了),总是要照价赔偿。举一个例子,你问弟兄借车子来开,不小心剐蹭了一下,弟兄说算了,没关系。你该怎么办?按照圣经的教导,自然是你去帮弟兄把剐蹭的地方修好。不要亏欠愿意帮助你,借你东西的弟兄,看似是赔偿实则是维系你们之间的关系。
 
        还记得撒该信主以后说:
 
        「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 (路加福音 19:8
 
        撒该信主悔改,不单单修复了自己与上帝的关系,同时他也决心要修复自己与他人的关系,无论曾经他讹诈了谁,他通过赔偿四倍来修复这种人与人的关系。
 
        同样我们回到出埃及记22章这段有关于偷盗的经文,圣经规定了偷盗的赔偿从100%-500%不等,其真正的目的并不是金钱价值上的赔偿,而是根据犯罪的性质来用不同的赔偿额度去修复人与人因偷盗而破损的关系。不可偷盗表面上看是不要偷盗别人的财物,其实本质是要维护人与人之间和谐友好的关系。
 
        有人会说,好吧,不偷盗别人的钱财或者物品很容易做到的,我不偷盗就好了。等等,还记得我们讲不可杀人的时候说过:你的一句话就可以建立他,造就他,帮助他,你可以安慰他,理解他,鼓励他;同样你也可以挖苦他,嘲笑他,打击他,伤害他,甚至你说的都对,他连反驳你的理由都没有,但是这么慢慢的杀死他甚至比直接一刀杀死他更加残忍。讲不可奸淫的时候我们说过:面对情欲的引诱要第一时间喊停,要第一时间逃避,不要只去坚守最后一道防线。同样,不可偷盗,绝对不单单是不偷东西这么简单。
 
        我们再次打开利未记19章,我不知道你的圣经是怎样,反正我的利未记19章这几页纸特别破旧,翻了不知道多少遍了(笑)。
 
        「你们不可偷盗,不可欺骗,也不可彼此说谎。 「不可欺压你的邻舍,也不可抢夺他的物。雇工人的工价,不可在你那里过夜,留到早晨。 (利未记 19:11,13
 
        原来不可偷盗不单单是不偷东西这么简单。我们欺骗弟兄牟利,我们欺压我们身边的人,拖欠工资这些行为都属于偷盗。
 
        按照这个思路,我们再读另一段圣经。
 
        耶和华如此说: 以色列 人三番四次地犯罪, 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 因他们为银子卖了义人, 为一双鞋卖了穷人。 他们见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 阻碍谦卑人的道路。 父子同一个女子行淫, 亵渎我的圣名。 他们在各坛旁铺人所当的衣服,卧在其上, 又在他们神的庙中喝受罚之人的酒。 (阿摩司书 2:6-8
 
        这段经文我要给大家解释,这里说的是以色列人,信上帝的一群人,他们竟然三番四次的犯罪。因他们为银子卖了义人, 为一双鞋卖了穷人。其实他们所做的表面上都是符合摩西律法的。以色列的工钱都是日结的,但是很多穷人太穷了,没饭吃,一天做工挨不下来,于是早上去有钱人那里借钱,买食物顶住饥饿,晚上开了工资再还钱。摩西律法规定不可收利息,但是债主也不傻,借钱不还怎么办?白天天热,穷人不需要外衣,那么就留下外衣当作抵押。申命记24章17节说“不可拿寡妇的衣物做抵押”,怎么办?那就用鞋子呗。摩西律法保护寡妇,怕她们衣不蔽体,债主们就抵押她们的鞋子,她们就只能赤脚走在路上,其痛苦可想而知。他们拿了别人抵押的衣服就垫在身子底下,丝毫不介意是否弄脏损坏。他们神的庙这里是指耶和华上帝的殿,因为他们是以色列人。受罚之人就是指那些穷人,他们如果抵押了衣物、鞋子借了钱买了饭吃,当天找不到工作的话就无法赎回所抵押之物,固然摩西规定不可以留抵押之物过夜,但是无法还钱的话就得卖身,不想卖身的话,就得拿物抵债了,债主们就从中得利了。
 
        这段经文中最难解释的一句是父子同一个女子行淫, 亵渎我的圣名。整本阿摩司书没有提到任何不当的男女关系,这里的行淫其实是翻译上的误会。圣经原文是“对付”,就是父子两个人合起伙来,两个大男人欺压一个弱女子。我们读不到或者读不懂圣经原文,怎么办?我建议参考ESV的英文版本,那里的翻译是“go to the same girl”,去到同一个女人那里。
 
        所以这段经文所要表达的意思就是看似我们遵守了摩西律法的每一条,但是我们却仗着自己的财力和权势欺压那些无奈的穷人,从他们身上牟利,这也是偷盗,上帝必要审判,不免去这样做的刑罚。
 
        其实类似的事情今天依然在发生。很多人受生活所迫,不得不打工赚钱,有些工厂压榨工人的工资从中赚取巨大的利润。这种“血汗工厂”在今天依然存在,穷人为了生活糊口,不得不选择接受压榨和欺压。上帝吩咐我们:不可偷盗。欺压穷人也算是偷盗。
 
        有人说:我不是资本家,我不会欺压穷人;我也绝不会偷别人的东西,所以我一定守得住这条律法。且慢,我们再读一句圣经:
 
        从前偷盗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就可有 余 分给那缺少的人。 (以弗所书 4:28
 
        圣经所我们之前犯了偷盗的,不要再偷,这还不够,我们总要勤奋劳力,亲手做正经事。当我们有余了就分给那缺乏的人。什么叫有余?我的衣柜里全是衣服,那些好几年都没穿过的我就拿出来捐给慈善组织?不是的,施洗约翰说:
 
        「有两件衣裳的,就分给那没有的;有食物的,也当这样行。」 (路加福音 3:11
 
        你有两件衣服,就算是有余了。愿上帝的话进入我们的心。
 
 
        总结:
 
        不可偷盗就如同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一样,绝不局限于字面上的意思。上帝劝我们不单单不能偷盗,也不能欺压那些弱势群体,甚至我们有两件衣服就当分给有需要的人,有两份食物就可以分给饥饿的人。不可偷盗的本质是我们从心而发,从内而外的那种怜悯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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