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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基督教预定论」?它合乎《圣经》吗?

2017-05-01 作者:孙宏广  
来源:微信号:孙宏广的后花园 ZCDX1517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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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问:什么是「基督教预定论」,它合乎《圣经》吗?

  解答——

  「基督教预定论」是个很大且很重要的题目。对于任何一位悉心学习真理的基督徒而言都意义非常。但对于此题目,我们切勿过于好奇,因为我们需要承认:事实上我们是决计无法窥透所有触及此题目之真理的,这不仅是由于人作为被造物本来就有限,也是由于人类已然彻底堕落这个事实。因此,对于此题目,我们实在需要长时间耐性且深入地考察。但却要浅尝辄止,高山仰止!不得不说,这是个涉及到上帝旨意核心奥秘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盼望诸位肢体能够阅读专著,比如伯特纳先生的《基督教预定论》,李建安牧师的《简明预定论》,还有史普罗博士的《认识预定论》。

  很遗憾的是,目前,许多人一旦触及这个题目,就肆意地妄论预定论,尤其是在大陆基督教群体中。多数人在根本就没有详读《基督教教义史》或者预定论专著的情况下,竟然开口闭口视预定论为异端道理,这实不应该。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不仅显得武断肤浅,也足证其本质的傲慢。要知道,预定论是基督教思想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全本《圣经》都在讲述的真理。当然,预定论的道理绝不是初信者就应该潜心探究的,其实乃每一娴熟救恩要道之圣徒所须知的。毕竟,如同保罗这般的使徒也只是在《罗马书》第九章详论基本救恩要道之后,才渐次论及此题目。因此,对于真正得救的敬虔者,此题目能给予其极大地安慰,并会剥夺其一切残余的傲慢,使其彻底降服在上帝荣耀的主权之下;而对于那些生性邪恶且不明真理的局外人则仿若绊脚石,使他们被绊跌后就肆意地毁谤。不得不承认,相信并接受预定论是人彻底谦卑的开端,也是成圣的初阶。那么,预定论既然如此重要,又为什么会如此多地人反对它呢?我想,几乎所有对正统《基督教预定论》产生误解和抵挡的人都出自如下这几个原因:

  第一、没有重生。

  人若未重生,对于属灵的事都如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他即使是穷尽自己的智慧也无法了解预定论的真谛。如同其他真理一样,预定论对于非信徒是闭塞的,而对于真信徒则是显明的(《哥林多前书》2:14「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第二、先入为主。

  往往这类人基本都没有一颗谦卑地求真心态。他们既然已经提前认定预定论是错误的,因此,对于他们而言,一切对预定论的正确解读都显得无甚意义。不想理解的无视证据,根深蒂固的观念实难改观。

  第三、骄傲自恃。

  对于全备的《圣经》真理,越是资格老一点的传道越容易傲慢对待。他们往往认为已经获得了绝大多数的《圣经》真理,尤其在人本的思想基础上,构建起来的一切神学体系必然是抵挡上帝主权的,越突出人的自由,越无视上帝的全权,越涉及上帝的全权,人越感愤愤不平(《罗马书》9:19-20「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

  第四、不知全貌。

  话说有一农村大墙径直看写着「认罪悔改是犯罪」几个大字。是的,您看的没错,墙上果然写着「认罪悔改是犯罪」。可是这只是两段墙体的一段而已,当我们只看一面时无论从感官,亦或是从经验而言确实是这样的。其实那边还写着「分子的唯一出路」。连起来就是「认罪悔改是犯罪分子的唯一出路」。只看一半就以为获知了真相是人极其容易犯的错误。一叶障目就是这个意思。预定论是整全性的真理。我们绝不能只对其一知半解就品头论足。那样既不是负责任的态度,也是不诚实的表现。如果在不知道预定论全貌的情况下就冒失开口、心急发言。那么,势必导致自说自话,无的放矢。因此,相当一部分反对预定论的人是由于没有细致听讲的耐性。他们不愿意人解释预定论,只信任自己所理解的预定论。但这样下去,久而久之就必然无法按照《圣经》的原意传达真理,反而会时常不明所以、不负责任、胡乱讲话(《提摩太前书》1:7「想要作教法师,却不明白自己所讲说的、所论定的。」)!那么,关于「预定论」,我们究竟当怎样面对呢?其实我们只需从下面这几个论证入手,在思考清楚之后,其他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首先,我们要思考,我们所信的上帝是不是一位有计划的上帝?难道上帝是随机的上帝?又或者上帝不能计划万事?答案是确定的。上帝既是一位有计划的上帝,其计划又很全备。并且,即使是上帝在万事上都有计划,却仍就无损于其荣耀和属性。我们想啊,对于提前计划,预先筹划,人类尚且如此,那么人类被造的底版上帝本身又会如何呢?我们岂不是还时常未雨绸缪、勾画蓝图吗?那么,上帝呢(《以赛亚书》46:10「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没有预定计划的上帝必然随机而动,见招拆招,那就不是《圣经》中的上帝。

  其次,既然上帝为上帝,就一定有其计划。那么,这一位上帝又有一个怎样的计划呢?「是一个可变的普遍性计划」还是「一个不可变的绝对性计划」呢?答案当然是后者(《诗篇》102:27「惟有你永不改变,你的年数没有穷尽!」)。由于上帝做事既有其明确目的,上帝的自身又是不变的。因此,上帝的预定我们不能否决。上帝的计划就是祂的预定,祂有怎样的计划,就有怎样的预定。上帝使万事互相效力,但必然成全其预定的计划。

        其三,上帝在哪些事上有预定呢?是「部分事」还是「所有事」?结论显而易见,是「所有事」。既然是「所有事」就并非如某些人说得那般,上帝只在部分事上有提前的计划。比如,有人说:「上帝的预定计划只涉及救恩领域,根本无关于其他领域」。那么,如果这个论断是对的,既然我们所信的上帝并非能掌管所有领域,那么这位上帝又怎能是真正的上帝?因此,我们必须免去那些徒劳的猜测,一心归正,当相信:事无巨细,上帝都有预定。因为上帝既「全知」、「全能」又「全在」(《约伯记》42:2「我知道你万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拦阻。」《启示录》21:6「他又对我说:『都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终。我要将生命泉的水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喝。』《诗篇》139:7-10「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我往哪里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在阴间下榻,你也在那里。我若展开清晨的翅膀,飞到海极居住,就是在那里,你的手必引导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那么,这又是不是如某些人所理解的那样,神只掌管罪人,却并不掌管罪?事实不是这样的!当知道:神之所以是神,祂就掌管一切,如果哪样事物是出乎神的意料或者其无权管辖,那么,神的全能和全知就不能成立。因此,神也就不是神了。在《诗篇》一百一十五篇第三节说:「然而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但以理书》四章三十五节又说:「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做什么呢?」《马太福音》十章二十九节也说:「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因此,万事万物没有上帝不曾掌管的,而万事万物不仅包括好事,也包括坏事。包括义事,当然也包括恶事。

  不过,神虽然掌管一切,但并非一切都是出自上帝的推动。罪当然被主掌管,但罪的发生与发展却是出自罪的载体。这载体就是堕落的天使和人。因此,罪只在被造界,并不涉及永恒领域。神不仅保守祂所创造的世界,也保守的他所预定得救的人。因为神在创造之后,依然在持续性地护理着世界……(《使徒行传》17:26「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注:『本』有古卷作『血脉』),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这个护理当然包括所有的人和世界的每一个区域。神因为掌管一切,所以能够运用坏事或者恶事来成全祂的旨意,无论是喇合这种妓女被彻底改观,又或者路得这个外邦女子进入希伯来族谱,甚至大卫的奸淫所导致的所罗门成嗣,那些人从本质上都是罪人,从行为上而言都有可责之处,但神却运用了他(她)们本身的不足和缺点,成就了其不朽的计划。这只能说上帝是全能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确定,上帝实在有一个极其整全、深邃、精准与庞大的预定计划。它涉及万事万物的开始、过程和结局。没有这个预定就没有人类的被造,没有这个预定就没有事物的发展,没有这个预定就没有事物的成因,没有这个预定就没有万事的归宿。是这个计划使得一切秩序井然,是这个计划使得一切意义非常。试问,上帝筹划一切是谁做过祂的谋士呢?我们每一个人的出生、种族、国家、时代、背景、贫富、美丑……有哪一样是自己决定的呢?哪一件不是上帝独自做主的?是上帝决定了我们,还是我们决定了上帝?

  当然,我想即使是这样清晰的思路,依然会有很多人认为那不过是人的推论,并不合乎《圣经》。那么,既然必须得从《圣经》入手来服众,我们也就再一次诉诸于《圣经》,相信如果它不是出自《圣经》的真理,那么,我们自当弃绝,但如果它是明显地《圣经》真理,而我们抵挡它也就是在抵挡上帝了。其实,在《圣经》中,有关于预定的经文是不胜枚举的,我想对于但凡熟悉《圣经》的人而言,即使不赞成「基督教预定论」,但也绝对不能避开这些经文。在这里,我们只择其有代表性的经文供大家思考,相信只要我们不存偏见,就一定会得到开启:

  《罗马书》8:29「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罗马书》9:11-13「(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 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路加福音》22:22「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

  《使徒行传》2:23「他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藉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

  《使徒行传》4:28「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此包括徒4:28-29)

  《使徒行传》13:48「外邦人听见这话,就欢喜了,赞美神的道;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使徒行传》17:26「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注:『本』有古卷作『血脉』),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

  《哥林多前书》2:7「我们讲的,乃是从前所隐藏、神奥秘的智慧,就是神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

  《加拉太书》4:2「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

  《以弗所书》1:5「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以弗所书》1:9「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

  《以弗所书》1:11「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注:『得』或作『成』),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

  《帖撒罗尼迦前书》5:9「因为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藉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

  《彼得前书》2:8「又说:『作了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他们既不顺从,就在道理上绊跌(注:或作『他们绊跌都因不顺从道理』)。他们这样绊跌,也是预定的。 」

  读毕上面的经文,我想我们就有个大致的了解了。预定论并非由哪些个别的神学家所发明,它乃是实实在在地《圣经》真理。若果我们相信上帝,就必须接受上帝的主权。预定论不是别的,乃是上帝主权充分的体现。没有主权的上帝绝不是基督教所崇拜的上帝。正因为上帝拥有决定一切的权柄,因此,我们所信的上帝才值得我们敬拜。预定论就是「主权预定论」,「主权预定论」才是《圣经》中的预定论。可以说,「主权预定论」是绝对的有神论,是基督教特有的真理,是基督教一切教义和真理的纽带。 「主权预定论」与「双重预定论」这两个词有很深的关联。前者影响后者。当我们强调改革宗根据《圣经》倡导的「主权预定论」时,是因为持守预定论者是有很多派别的,比如:「预知预定论」,又比如:「片面预定论」等,这些都是错误的。上帝的预定建基在祂的全能上,上帝的预知建基在祂的全知上。上帝的属性是和谐的,属性之间相互关联,每一属性都和另一属性都是并存的。上帝之所以为上帝,也在于神的所是。神的所是涉及神的主权,主权的上帝向来都按照自己意旨所喜悦的行事,这个意旨就是上帝的意志、定见和计划。万事万物都与上帝的这个旨意有关系。所以,神是万事万物发生与成全的「第一因」。我们绝不能离开「第一因」和主权等词汇讨论预定论。因为忽略「第一因」,就会导致「宿命论」,又会忽略人的责任和其他次因;然而,要是忽略上帝的主权来讨论所谓的「预定论」,那就不是基督教的预定论,就会变成「人定论」、「后定论」或者「事定论」。其实对于「预定论」而言,最难理解的就在于上帝预定的「第一因」和万事万物存在的「诸次因」之间的关系问题。在这里,「上帝的预定是第一因」,「第一因」是一切「诸次因」的基础。「第一因」与「诸次因」不矛盾。「第一因」常常藉着「诸次因」来成全。站在「次因」上考虑问题的都是人本主义者,而坚决否认有「次因」存在且忽略「次因」作用的是「机械宿命论」者!那么,「诸次因」是不能左右「第一因」?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没有任何次因能够左右「第一因」,所有次因乃是「成全第一因」。但「第一因」却绝不违背「诸次因」。这就是预定论其奥秘之所在。「第一因」是隐秘的,人只能通过已经发生的事实知道上帝「第一因」中的某些计划,「第一因」和「诸次因」的关系有时很吊诡。吊诡不是不合,正因为吊诡,所以就是似不合而实相合。也就是说,吊诡只是看似矛盾,实际不矛盾。因为人的理性有限,所以就是似不合而实相合。

  在人类的得救一事上,我们不仅持守「主权预定论」,也持守「双重预定论」。「双重预定论」 是指:「无论得救者亦或是灭亡者都是神的预定」,没有人例外。但「双重预定论」却有两种基本不同的观点:

  1、相等原则的双重预定论。

  这种观点与「堕落前拣选说」有关。此观点认为:「神如何介入那些蒙拣选者的生命,在他们心中创造信心,促使他们相信得救,照样神也介入那些被神遗弃者的生命中,在他们心中工作,使他们产生刚硬不信之心而下地狱。」但这种观点是有明显错误的。此观点正是误会《罗马书》9:18和《出埃及记》7:2-5的经文所导致的。其实,在经文中「神使法老的心刚硬」一句的意思不外乎就是「神任凭法老的心刚硬」而已。神绝对没有直接介入法老的内心深处,然后在他心中创造新的罪恶,使他的心刚硬起来。神乃是被动地,没有强行改变法老内在已经存在的刚硬之心,从而任凭他那个刚硬的心去犯罪,敌挡上帝,结果使神的权能、荣耀得到彰显。

  「堕落前拣选说」与「堕落后拣选说」都有人所支持,正如《威斯敏斯德大会》在考虑这项教理时实际上是有两派意见的,但除了会长之外几尽的所有人都持「堕落后拣选说」。这个「前与后」并非时间观念,乃是逻辑次序。上帝的拣选从时间上来看是先于万事万物的,是上帝在永恒中的计划。这毋庸置疑!但上帝基于什么拣选呢?是根据「视人堕落这个事实」呢?还是「无视这个事实呢」?前者就是说「上帝在罪人中拣选」,后者则是说「上帝在人类中拣选(无论其是否有罪)」。那么,结论显然是前者。上帝的拣选是基于人类堕落的事实。因此是:上帝根据-人类堕落-而拣选。所有人都有罪,都应该灭亡。灭亡是人在亚当里的常态,而得救则是上帝施恩的特例,上帝的拣选是一个外在恩典,是人不配得的(《罗马书》9:15-16  24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 神。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倘若 神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这器皿就是我们被 神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这有什么不可呢?)没有人生下来如同同磅的天平两端一般,可以自由选择。人乃是处在只偏一面的处境中。因此,本来无法抉择什么,只能等候审判。

  2、不等原则的双重预定论。

  这种思想是改革宗正统的思想,与「堕落后拣选说有关」。这是《威斯敏斯德大会》的结论。此观点认为:「一切蒙拣选的人都是神积极的拣选,而一切被被遗弃的人则是神消极的弃绝」。也就是说:神曾积极或主动地介入那些蒙拣选的人生命作工,促使他产生信心选择基督而蒙恩得救。而对那些未蒙拣选的人,神并没有介入他们心中创造不信,不信是他(她)们原已存在的,神只不过任凭他们自己在罪恶中继续选择犯罪,从而至终受审判灭亡罢了。

  虽然神任凭那些被遗弃者在原罪恶状态中犯罪作恶,但神有普通恩典对世上邪恶以控制和阻止。如国法、法官、民意、权力、灾难、疾病等。虽然这个世界充满了罪恶,但尚不至于达到完全失控的状态,因为神已经使用了上述的方法给于调控。假如邪恶完全不受牵阻,那么人类要在这个星球上存在下去几乎是不可能的。但人仍然随内在的欲望行事,因此,神就任凭他们而行

  (《罗马书》1:24-26所以, 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因此, 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 神, 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上帝没有义务要救任何一个亚当的后裔,有罪的是人,人应当为自己的犯罪负责。上帝只不过借助人类的犯罪,使其荣耀的旨意达成而已。上帝不犯罪,也不促成任何人犯罪,但上帝却实在运用了自己无穷的智慧借着人类的罪来成全祂一切的旨意,比如:犹大自己犯罪与儿妇他玛雅同房一事被上帝使用从而使其留后;比如:约瑟众兄长一心犯罪卖了约瑟一事被上帝使用从而使得以色列全家得保性命……这只能说人是虚妄的,上帝是智慧的!

  这用些例子来表达也许会更清晰。比如:在中国常见的泡菜,我将其做出来。我刚做完,它是新鲜的,但其本来就有「可变性」,当我做它之前也知道它的「可变性」,但我却仍然将其做出来。它未变时(如同新造的亚当),我可以使用它做成一道菜;而当其果然变酸了(如同亚当堕落后)我依旧可以用它做成另一道菜。它的变化是自己导致的,但它再怎么变,都在我的掌控之内。又比如,一个家主在自己的田地里养了一群鸭子,明知道其会在其中随便排泄,肆意刨挖,但却运用它们的排泄物做自己田地的养料。

  上边这些都是思考和理解「预定论」的总原则,不在这个框架内考虑,就会谬解经文,迎合人类自身那些错谬的想法。那么,这样讲,「预定论」与「宿命论」的区别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有段《系统神学》对此二者的细致分析,现摘录如下:

  A、二者根本之不同。

  a.预定论:认为一切事情的发生,是由这位无限智慧、 能力、圣洁、公义的神所按排掌管的。

  b.宿命论:认为一切事情的发生,是由非位格无智慧,盲目的能力而运行的。

  B、二者终极目的之不同。

  a.预定论:认为神整个预旨是合理的,有目的。也就是神从永远就有了一个统一的计划和旨意,神要藉此世界的事件、秩序,而使其计划完成,而且指定了一个大目标,所有的被造物都要向此目标移动,这个指定的目的,第一是为彰显神的荣耀,第二是为神子民的福祉。

  b.宿命论:排除了终极的原因和目的。把自然的行程与人类的经验归之于未知之数与不可抗拒之势力。

  C、二者对人自由之不同。

  a.预定论:人的自由和责任完全被保留。神虽在确实性中已规定了人的自由,但人的自由并不像机械性被控制,虽然强调神的主权,却也为人的自由意志留了空间,人仍在他的自由中活动。

  b.宿命论:人的自由被无形的势力控制成机械性。宿命论不容许人的选择力和自决,它认为人的行动有如自然律一样,是完全不受他自己的支配,好像大河中的急流冲去一块木板一样。

  D、二者对人带来结果不同。

  a.预定论:使人在人生际遇中有依靠和盼望。因为知道这位神是全智、全能、至圣、至公的神,神既知道一切事情的始终,所以人生的命运宁愿放在神的手中,并有将来最终的结局。

  b.宿命论:将人引至怀疑与绝望之中。因为人的一切都在这种非位格的势力之下受控制,这种非位格的势力控制人,是不存有任何的计划和目的,结果人生的一切所发生都是机遇,是没有原因和目的,这种理论是叫人在绝望之中。

  史密斯先生说:「预定论将荣耀的真理显示给我们,那就是说我们的生命与受感的心情并不像空洞冷酷的铁齿车,也不像疯狂机械的织机受支配,我们的生命乃在无限智慧与善良之神的大能手内。」从基督教信仰来说,采取宿命论来作人生指引的人,他就是误解了神的主权、旨意和人的自由意志,责任与受托的职分。预定论承认第一因是一切事物得以形成的基础,不反对第二因和其它因,乃是坚固之。宿命论则认为一切事物构成都是不可知,不可控的因素导致的!伊斯兰教讲宿命论,中国民间民俗亦不乏许多宿命论色彩,佛教干脆将一切归结于机缘与因果……那些理论都于基督教不同。基督教认为相关一切的是一位有位格的生命,有属性的存在。那就是上帝!

  可是,通过「预定论」的结论,我们发现「一切都是神所预定的」。那么,比如:「我今天要去买件衣服」,对于这类琐碎的小事,难道也是被上帝所预定的吗?是的,没错!根据《基督教预定论》,上文已说,上帝的预定有两大方面,那就是:「积极促成和消极许可」。此两大方面构成了神永恒且整全的旨意。你买衣服这件事看似仅仅是关乎自己的小事,但没有上帝的许可就不会发生。正如《马太福音》十章二十九到三十节所说:「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使徒行传》十七章二十六节又讲:「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知道,任何事不分大小都关乎上帝整全的计划。小事往往是大事之前提和肇因。事无巨细都奇妙的联系在一起。 因此,没有一件事上帝不掌管,没有一件事和神最终的旨意无关,没有一件事是偶然发生地,也没有一件事是神所不知道的。个人的任何私事,自己以为无关紧要的在上帝那里却有其发生的必然性和目的性。比如:

  《士师记》9:53「有一个妇人把一块上磨石抛在亚比米勒的头上,打破了他的脑骨。 」

  《以斯帖记》6:1「那夜,王睡不着觉,就吩咐人取历史来,念给他听。」

  《撒母耳记上》9:3「扫罗的父亲基士丢了几头驴,他就吩咐儿子扫罗说:“你带一个仆人去寻找驴。”」

  《历代志下》18:33「有一人随便开弓,恰巧射入以色列王的甲缝里。王对赶车的说:“我受了重伤,你转过车来,拉我出阵吧!”」

  世上的一切事物都是一个完整的整体,细则影响全局。正如:当年几厘米之差的子弹偏离了华盛顿的头颅,却成就了一个独立的「美利坚合众国」,从而也就影响了整个人类历史进程!这样,世界上是没有实际的小事的。所有事都有其「必然性」,也尤其「价值性」。

  那么,就卖耶稣的使徒犹大而言,他究竟是被预定的灭亡之子、还是自己侍奉失败导致自身的灭亡呢?(也就是说犹大与耶稣同在的时候本来是否有机会悔改呢?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涉及两个命题,而此两个命题表面上来看是违背逻辑学基本定律(矛盾律和同一律)的,但这两个命题却都是真的。也就是说「犹大即是被预定(上帝的消极预定)的灭亡之子」,「也是犹大自己的罪导致其灭亡(《路加福音》 22:22 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用一句话总结就是:「上帝预定了「犹大「因自己的犯罪」而灭亡。在这里,上帝的预定是第一因(外因),但第一因不是上帝介入犹大内心或灵魂使其犯罪,这只是说万事万物都在上帝的全权之内,没有祂的许可,一切都不会发生。犹大的犯罪不肯悔改是其灭亡的内因(自身因),因此,犹大的灭亡实际上是其咎由自取。这两个命题都成立,就叫「二律背反」、「似非而是」。

  那么,如果犹大肯悔改,是不是依旧能得救?关于这个问题。要知道:作为人,我们只可能自发产生「司法性的悔改」,而「福音性(归正)的悔改」则是圣灵做工的结果。犹大悔改是应该的。但犹大不会悔改,并且从历史事实上来看,犹大也没有悔改,哪怕是连基督都说与祂共同蘸手在一个盘子里的人即将卖他,也没有导致其悔改。得救在乎上帝的拣选,并不在乎人的悔改,而一切上帝拣选的人也当悔改,也一定会悔改。这就越发凸显出在圣灵感动下悔改的急迫性。 可是,这么说。在上帝预定下的人类还有「自由意志」吗?对于这个问题得需要理清什么是「自由意志」,且要知道我们所谓的「自由意志」究竟是属于哪一个层次的「自由意志」?其实,中性的「自由意志」是只属于始祖未堕落时所具备的灵魂状态,并非堕落后的人类所有的状态。在人类堕落后,只有意志,却失去了中性的自由。这涉及奥古斯丁所言的「人类意志的四个阶段」。身处在亚当里的所有人类实际上已经没有那种「有所不为」的自由了,只有「为所欲为」的放纵。神学家爱德华兹也认为堕落后的人类即使还留有「天然能力」,能够用此能力过活(在这个意义上而言人有自由意志),但却已经完全失丧了「道德能力(宗教能力)」,因此,人其实仅仅是如同在洋海中飘荡的扁舟一般。预定论确实也涉及「上帝的主权」与「人的意志」之间的关系,但「人的意志」却并非「人的自由意志」。我已经说了,堕落后「人的意志」功能还在,却已经失去了」中性的选择力」。因此,根本没有在善恶之间抉择的「自由意志」,乃是「不自由的意志」。但是人却能够使用这个「不自由的意志」继续选择如何犯罪、何时犯罪与犯怎样的罪!不过,无论各种情况与处境,人类行善离恶的责任都永远不变。因此,人类依旧要为自己的罪负责。为此,马丁路德博士写了《论意志的束缚》来论证这项真理。不过,话又说回来,也正是在第一因的预定之下,人才有选择的自由。人能选择了,也说明其重生了。但上帝的预定与人的选择是相辅相成的,不过无论实在逻辑上,亦或是在时间上,上帝的预定一定在先,而人的选择则紧随其后。人是上帝救赎的亲历者,所以,人的信是经历性的,人信得救与上帝预定人得救两个命题都是真的,这就是二律背反。倘若没有第一因,试问,事物究竟是怎么发生和发展的?在乎人吗?人有限且短暂。在乎机缘吗?那根本是佛教的假说。人的得救实乃在乎上帝和其意愿。

  然而,如果关乎我们的一切事都在神的预定里,那么为什么我们还需要传福音和祷告呢? 首先,既然神的预定是一切事物产生的第一因,而人的传道与祷告是许多事物发生的诸次因之一。神的预定不排除人祷告的价值和有效。上帝既预定了结果,也预定了达致此结果的过程与途径。传道与祷告作为一种成全上帝旨意的方法,就是此过程和途径之一。我想没有人傻到做好了建筑计划,画好了施工图纸就搁置任由其发展吧?计划是需要实践的。上帝的预定是个计划,而实践领域有人类的参与,也不排除任何其他因素。只不过这一切都相辅相成而已!当然,人的传道与祷告必须在神的预定旨意里才有价值和果效。你想啊,神预定了包括你我在内的一切人的生和死,那么我们是不是就不需要保护自己的生命了?这本来是两个领域里的事,最后的结局是不变的,但中间的过程人是参与在其中的,是不能割舍的桥段。人即使不能改变神的计划(旨意),但人能成全神的计划(旨意)。比如:上帝预定了撒该或者雅各井旁的女人得救,但也预定了亲自去找寻她(他)们(《路加福音》19:9耶稣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约翰福音》约4:3-4  7他就离了犹太,又往加利利去,必须经过撒玛利亚。有一个撒玛利亚的妇人来打水,耶稣对她说:「请你给我水喝。」);上帝预定了吕底亚得救,却也预定了其靠保罗的传道得救(《使徒行传》16:14有一个卖紫色布匹的妇人,名叫吕底亚,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来敬拜 神。她听见了,主就开导她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没有上帝的预定,就没有任何人能得救,因为人已经死在罪孽过犯中了。人无法自救,又全然败坏。不是信徒拣选了上帝,乃是上帝拣选了信徒。若不是父吸引人,就没有任何人能到主那里去!因此,预定是确定与精准的,但方式也雷同。正是基于这个理念,普世宣教时期,克里威廉、利温斯顿与马礼逊等才远涉重洋,不惜辛苦到处宣教。其无一不是认定世界各处都散住着上帝的选民,因此需要上帝借着他们将其从世人中分别出来(《使徒行传》18:10】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

  再比如:我们都知道以撒作为神救赎线路的一个关键人物,从上帝的预定旨意来开,他必然会有孩子(《创世记》17:1)。但他从结婚到有孩子之间走过了二十年(40结婚,60有孩子。《创世记》25:21)。我们知道他有孩子是通过祷告获得的。因此,他不祷告就不会有孩子,当然神不通过他的祷告也能赐给其孩子,可是根据已经发生的事实我们看到:神通过他祷告的方式赐给其孩子就是神对其定的旨意。因此,我们也一样。

  其次,祷告的目的不是改变神,神是不变的,也不需要改变,要改变的是我们(《希伯来书》1:12「你要将天地卷起来,像一件外衣,天地就都改变了。惟有你永不改变,你的年数没有穷尽。」)。因此,我们需要通过祷告改变自己。

  再者,祷告本身就是一种和上帝之间的交通,它不仅仅是求什么,更不是发泄什么,乃是一种至高的享受。在祷告中的人时常能够及时地调整自己,从而越发合乎神的旨意。

(本文选自作者《基督徒信仰问题解答(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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