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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以信实保存蒙羞家族

2021-01-14 作者:阿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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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阅读创世记38章时,一般会有个问题,37章叙述约瑟被卖到波提乏家,本可以无缝接轨到39章,开始在波提乏家作仆人。为何在38章加入犹大的故事?可能的因素是,本段是从37-50章,整个「雅各的记略」的大段落。雅各子孙中最重要的二个人就是约瑟与犹大。在约瑟身上我们看到了神如何借着一个被弟兄出卖的儿子,来拯救以色列一家人。从犹大的身上,我们看到神怎么怜悯一个被罪牵连的家族,仍然信守对他们祖先亚伯拉罕所立之约。在以色列家族中,兴起拯救的君王,来应验将要借祂赐下临到万民的福分。


       神与亚伯拉罕立约、以撒、雅各继承长子权。雅各之后,因流便、西缅、利未都犯罪,不够资格得长子权。从这章发生的故事中,我们看到就连犹大,在神眼中仍然是不义。最终雅各将长子权赐给他最爱的儿子约瑟,使他得双份产业。约瑟的两个儿子,算为雅各的儿子。虽然约瑟得长子权,但是神应许亚伯拉罕:「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你而立,君王从你而出。」(创17:6)这应许也传承给雅各:「神又对他说,我是全能的神。你要生养众多,将来有一族和多国的民从你而生,又有君王从你而出。 」(创35:11)雅各的后代必出君王,这应许就在犹大身上应验。


      因此,王权的应许是给犹大的。从雅各对犹大的祝福,就可以看出来与其他弟兄不同的地方:「圭必不离犹大,杖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就是赐平安者)来到,万民都必归顺。」(创49:10)这也与历代志中的话语相合:「以色列的长子原是流便。因他污秽了父亲的床,他长子的名分就归了约瑟。只是按家谱他不算长子。2犹大胜过一切弟兄,君王也是从他而出。长子的名分却归约瑟。」(代下5:1-2)神之所以让犹大后裔实现必出君王的应许,从后来的经文中我们可以看出来,因为神喜爱大卫,看重与大卫所立之约:「耶和华却因自己与大卫所立的约,不肯灭大卫的家,照他所应许的,永远赐灯光与大卫和他的子孙。」(代下21: 7)祂要在大卫的子孙中兴起弥赛亚,实现让万民因亚伯拉罕后裔得福的应许。

       犹大的两个作恶的儿子
   

    「那时,犹大离开他弟兄下去,到一个亚杜兰人名叫希拉的家里去。2犹大在那里看见一个迦南人名叫书亚的女儿,就娶她为妻,与她同房,3她就怀孕生了儿子,犹大给他起名叫珥。4她又怀孕生了儿子,母亲给他起名叫俄南。5她复又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示拉。她生示拉的时候,犹大正在基悉。6犹大为长子珥娶妻,名叫他玛。7犹大的长子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就叫他死了。8犹大对俄南说,你当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尽你为弟的本分,为你哥哥生子立后。」(创38:1-8)


      整段经文用「那时」开始了一段新的场景,相当于古典中文的「话说」。这不见得是紧跟着约瑟被卖到埃及之后而发生的。因为约瑟被卖到埃及是十七岁,见法老而被拔擢为宰相是三十岁,七年丰年之后出现大饥荒,以色列才可能来买粮。以色列全家进埃及应该是约瑟进埃及之后二十年左右。犹大如果在约瑟被卖到埃及之后才结婚,生下三个孩子,老大老二可以结婚,但还有一位最小的没长大。至少要20年。犹大等最小的长大了,却不给他玛,差不多也要5年左右。最后因被骗让他玛怀孕生下两个孩子,等到这两个孩子长大结婚,生下的雅各的孙子,最后带他们进埃及,最少要20年。按照犹大结婚到进埃及推算,这时间少说要45年,远大过于按照约瑟推算的时间。所以,犹大很可能在出卖约瑟时已经结婚了。创世记中的「那时」不是按照时间顺序的叙事,而是变换场景的词句。


       犹大「离开他弟兄」去了外邦人家。与外邦人结交本身就是个可能陷入堕落的行为。亚杜兰约在伯利恒西南19公里,当地是迦南人居住之地。他在那里娶了一位迦南女子书亚的女儿为妻。与迦南人结亲在当时是不合先祖亚伯拉罕、以撒所期望的作为。可见犹大并不是一个依照传统想法的人。他在与迦南人书亚女儿的婚姻中,得了三个儿子,珥、俄南、示拉。


       珥娶了迦南女子他玛为妻。因为他「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这个句子曾经被用来描述士师时期或王国时期,以色列民离弃神、拜偶像的行为,结果是神的惩罚临到那群人。于是神惩罚珥,让他死亡。圣经中并未说明他所做的恶事,我们知道经常出现这样的事情,神会惩罚恶人,使他们死亡。按照当时风俗,哥哥没有后代,弟弟当与寡嫂同房,为哥哥生子立后。因为犹太人重视产业的继承,如果没有子嗣,原本该承受的产业就从此断掉。因此,弟弟理当帮助哥哥延续后代。这中国传统中延续香火的观念类似。


       申命记中记载为兄弟留后的律法:「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那人若不愿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门长老那里,说: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兴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给我尽弟兄的本分。本城的长老就要召那人来问他,他若执意说:我不愿意娶她。他哥哥的妻就当着长老到那人的眼前,脱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申25:5-9) 帮助兄长延续后代是手足当尽的本分,如果拒绝帮助是羞耻的行为。犹太宗族会公然羞辱这样的人,脱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称他为脱鞋之人。

       犹大拖延不让小儿子为媳妇生子立后


     「9俄南知道生子不归自己,所以同房的时候便遗在地,免得给他哥哥留后。10俄南所作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也就叫他死了。11犹大心里说,恐怕示拉也死,像他两个哥哥一样,就对他儿妇他玛说,你去,在你父亲家里守寡,等我儿子示拉长大。他玛就回去,住在她父亲家里。 」(创38:1-11)


       珥的弟弟俄南心态自私,表面上与嫂子同房,未违反律法规定,但满足了欲望后,却因为不想让哥哥留后嗣,遗精在地。这种为了自私,想要自己多分产业,不为哥哥留后代的作为,等于是玩弄了寡嫂,与他哥哥一样,「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神也让他受惩罚而死亡。


       犹大本该让小儿子再与媳妇同房,但是连续死掉两个儿子,让他担忧是否因媳妇引起,类似中国迷信中的「克夫」观念。他怕若是将小儿子给了他玛,也可能会被「克死」,故留住小儿子,宣称等他长大,再来尽为兄留后的义务。还打发守寡的媳妇回娘家等待,答应等小儿子长大之后,再让他为他玛留后。一个寡妇没有后代,被夫家打发回家,在当时是件羞耻的事。守寡身份的他玛要等待小叔长大,不能再嫁。但多年过去,小叔已经长大了,犹却大迟迟没有按照应许的去作。这让他玛感到犹大故意耽延,似乎不想实现诺言,这让她感到受忽视而失望。

       他玛蒙骗犹大以致怀孕
 

     「12过了许久,犹大的妻子书亚的女儿死了。犹大得了安慰,就和他朋友亚杜兰人希拉上亭拿去,到他剪羊毛的人那里。13有人告诉他玛说,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14他玛见示拉已经长大,还没有娶她为妻,就脱了她作寡妇的衣裳,用帕子蒙着脸,又遮住身体,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门口。15犹大看见她,以为是妓女,因为她蒙着脸。16犹大就转到她那里去,说,来吧。让我与你同寝。他原不知道是他的儿妇。他玛说,你要与我同寝,把什么给我呢?17犹大说,我从羊群里取一只山羊羔,打发人送来给你。他玛说,在未送以先,你愿意给我一个当头吗?18他说,我给你什么当头呢?他玛说,你的印,你的带子,和你手里的杖。犹大就给了她,与她同寝,她就从犹大怀了孕。19他玛起来走了,除去帕子,仍旧穿上作寡妇的衣裳。20犹大托他朋友亚杜兰人送一只山羊羔去,要从那女人手里取回当头来,却找不着她。21就问那地方的人说,伊拿印路旁的妓女在哪里,他们说,这里并没有妓女。22他回去见犹大说,我没有找着她,并且那地方的人说,这里没有妓女。23犹大说,我把这山羊羔送去了,你竟找不着她。任凭她拿去吧,免得我们被羞辱。」(创38: 12-26)


       犹大的妻子去世,他从哀伤的过程中得安慰。想去迦南朋友希拉那里,这就是他当年遇见妻子书亚的女儿的地方。他与朋友到亭拿剪羊毛的人那里去,这城市位于亚杜兰南面不远之处。


       他玛听闻公公来到亭拿,又见他无意让小儿子娶她。于是她想要靠自己的方法,来改变这蒙羞的现况。她设计蒙骗公公,想要因着他而怀孕。她将守寡的衣服脱了,脸上蒙着帕子,又遮住身体。这是当时妓女的装束。一个女人独自在路旁,更容易被人以为是妓女。犹大看见了她,误以为是当地的妓女,他受肉体的冲动驱使去嫖妓。可见他也是与他的哥哥一样,有肉体原始的欲望,一旦罪性发动,就可能行出犯罪的事。这是普遍存在人堕落本性中的罪性。他玛做成此事后,就除去帕子,仍旧穿上作寡妇的衣裳,显示她不是为了自己欲望的满足,而是为了争取为丈夫留后。


       犹大嫖妓时说好了代价,就是一只山羊羔,但是当时他手头没有羊。答应回家后送过来,他玛要他留下当头,就是抵押品。犹大留下了个人的印,带子,和手里的杖。这些都是能够辨别身份的个人用品。犹大交给她,表示自己守信用,必会将代价送来。他回家后托人送去山羊羔,作为嫖妓的代价,想要换回当头。竟然在当地询问哪里有妓女,竟然找不到。他知道自己所作的是件羞耻的事,传扬开了让他没脸作人。他不想让丑事宣张出去,就让朋友拿了山羊羔回家,就让此事作罢。

       犹大知道自己更加不义
 

     「24约过了三个月,有人告诉犹大说,你的儿妇他玛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犹大说,拉出她来,把她烧了。25他玛被拉出来的时候便打发人去见她公公,对他说,这些东西是谁的,我就是从谁怀的孕。请你认一认,这印和带子并杖都是谁的,26犹大承认说,她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从此犹大不再与她同寝了。」(创38:20-26)

  
       没想到,三个月后竟然听闻媳妇他玛怀孕了,众人传闻还是在当妓女的时候怀的孕。他心中愤怒不已,以为这个女人不守妇道,明明是守寡身份,还与他人通奸。他想要用当时对淫妇的惩罚来处置,将他玛拉出去,用火烧死。虽然当时还没有律法,但是对于通奸的丑事,造成全家族羞辱,被视为是十分严重的罪恶,刑法的程度与律法一样,就是不管奸夫淫妇都要处死刑。


       但他玛拿出犹大给她的三样当头,让他认一认,看看这是谁的,她就是从谁怀的孕。犹大一看,一切都心知肚明了,这些东西就是他的。当初他嫖妓给出的当头,如今出现在他的面前,是极大的讽刺。原来他怒气填胸地责备儿妇犯奸淫,但是另一位与她一同犯罪的奸夫就是他自己。他们俩的处境基本上是一样的,一个死了丈夫。一个妻子去世。如果犹大因丧妻而嫖妓尚情有可原的话,他玛是为了实现为自己死去的丈夫从本家人中留后嗣,岂不更是名正言顺吗?况且她之所以使用这个错误的手段,是因为犹大失信于先,迟迟不肯让小儿子娶他玛,这是他当初承诺他玛,责无旁贷必要去行的事。


       他想到儿妇做此事的原因,是因自己失信于她,迫使她用非常手段来到达目标。相较之下,他比他玛更为不义。这里的判断「义」与否,并不是用嫖妓,或者奸淫为标准。而是在神面前是否信守与神所立之约。因为犹大说:「她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犹大自认为不义,不是因为自己嫖妓。而是他因着担心小儿子丧命的私心,不守对儿妇的承诺,留住小儿子不给她。这件事呈现出他对从父亲雅各传下来的「亚伯拉罕之约」不重视,神应许亚伯拉罕将使他后裔成为大国,将土地赐给他的后裔,并透过他的后裔使万民蒙福。犹大自从长子、次子死亡后,就一直拖延,不愿执行为长子传后代的重要任务。但是身为儿妇的他玛,对此却十分重视,宁可用蒙骗的手段,也要让这件事情得到成就。相比于犹大来说,他玛虽然手段错误,但是要后代继承亚伯拉罕之约的祝福,这目的是正确的。

       犹大得双子为后裔


     「27他玛将要生产,不料她腹里是一对双生。28到生产的时候,一个孩子伸出一只手来。收生婆拿红线拴在他手上,说,这是头生的。 29随后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来了。收生婆说,你为什么抢着来呢?因此给他起名叫法勒斯。30后来,他兄弟那手上有红线的也生出来,就给他起名叫谢拉。」(创38:27-30)


       他玛腹中胎儿将要生出来,临产发现是双胞胎,其中有一位先把手伸出来,被绑上红色丝线,后来他又把手缩回去,这位就是后来的谢拉。但是真正头一个生出来的不是谢拉。而是另一位抢着出来。收生婆还埋怨:「你为什么抢着来呢?」这个抢先出来的,名为法勒斯,意思就是冲破界线的意思。创世记中许多儿子继承长子权都是不按照出生顺序。法勒斯也是如此,大卫出自于他,基督是大卫的子孙,也是他后裔。这个血脉正是弥赛亚肉身的血脉。圣经中不管是马太福音也好,路加福音也好,耶稣基督的先祖都可以追溯到犹大。经文是这么说的:「犹大从他玛氏生法勒斯和谢拉。」(太1:3)「法勒斯是犹大的儿子。」(路3:33c)犹大的后裔不是从小儿子示拉而来,而是犹大自己与他玛生的儿子,算成是延续犹大已过世的长子的权利。让后生的幼子取代头生的长子得长子权,这例子在以色列家族中经常出现。


       这个血脉之所以可以延续,正是因为神保护亚伯拉罕的后裔,让这应许代代相传,没有绝后。肉身的血脉传承尚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信心的传承。蒙神拣选承受立约应许的人,必须要凭着信心,谨守与神所立之约。轻忽与神立约关系,即是对神不信实,也就无法在神眼中被视为义。他玛是个外邦女子,但是因着她重视神与亚伯拉罕立约中的后嗣的应许。她即使用错误的手段,也要让从犹大而出的后裔留下来。我们不赞成她在达成目的上使用的错误手段。但是她有可称许的一点,就是对神的应许十分重视。神会使用人的作为,来达成祂的使命,即使是人的错误,也会被神使用。从此我们看到神信实怜悯的属性,祂施恩给原本堕落的犹大家族,两个儿子因作恶被神灭掉,似乎延续后代的应许,在犹大身上将会断绝。但是神使用他玛,以她错误的方式,达成为犹大延续后裔的目的。


       耶稣的先祖中曾经有四位名声不佳的外邦妇女,他玛假扮妓女而为犹大留后、妓女喇合因信免去灭亡、摩押女子路得丧夫而再嫁波阿斯、拔示巴犯奸淫成为大卫妻子。她们按照外在标准来看都是不被接受的。然而神仍然使用她们成就神要完成的计划,让弥赛亚的肉身出生于这四位女子的血缘之中。从此我们看到,神的旨意高过我们的。我们不能仅按照世俗的观点,来评论人在神面前的地位。

       结论
 

       犹大家族原本逐渐堕落,进入混乱的局面。犹大与外邦人交往,大儿子行神眼中为恶的事,二儿子又贪恋私欲不为哥哥留后,二人都被神惩罚而死。后来,犹大又不愿信守承诺,将成长后的小儿子给大媳妇,为长子留后代,这是对神应许之约中赐后裔的福分不重视的态度。幸好神是信实怜悯的主,祂使用大媳妇他玛设的计策,虽然这事情本身也是欺骗,在神的手中,被使用来成就祂的约。神让他玛从犹大怀了孕,生出了弥赛亚肉身的先祖法勒斯。这在神永恒计划中,是人以信心承受神所立之约的表现。我们常用道德标准来评价人,但是神有更高的心意,祂的旨意高过我们的,会以永恒的眼光让祂更高的旨意成就。这就是本段经文犹大说的话「她比我更有义」的意思。犹大自以为可以用它公义的标准论断他玛,岂不知他自己也是罪人,同样需要神的赦免。他原本认为他玛做的「恶」,正是因为他的「不义」所造成的。义不仅是合乎律法要求的道德规范,更是在神面前对神信实的心。

【作者简介】 阿斗:雅博网作者,电机专业,罗格斯大学毕业。原为信号处理高级工程师,现已退休,全心服侍主。20岁读本科时在团契信主,一直在团契及教会带职侍奉。八年前接受神学装备,之后一直参与圣经教导的工作、担任华神地区联络人、并在多家教会讲道。作品发表于网上博客《阿斗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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