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督而活的意义
2022-08-26
作者:谢继东
来源:道化书斋我也要投稿
经文:腓1:15-26
当一个男孩深爱着一个女孩时,他可以不计任何代价地为对方去付出一切,并能为对方忍受一切艰难和冤屈,因为他所关注的焦点是对方喜欢的是什么。换言之,一个人爱对方的程度有多少,决定了他能为对方付出的代价也有多少。同样,在教会中,我们若爱基督越多,就会为他付出的也越多,目的就是讨他的喜欢。保罗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他的心眼里只有基督)。只要是基督喜欢的事,他就喜欢;基督厌恶的事,他就厌恶。因此,我们会说,他不是为自己活,而是为基督活。他的喜怒哀乐的性情都跟基督有关。只要基督所吩咐的,所喜欢的,他都愿意去付出、去听从、去实行。当保罗说“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21节)的时候,说明他爱基督已经到了一个地步——可以置生死于度外,并竭力活出基督,尊他为大。
弟兄姐妹,换成我们,就很难(或是不敢)说出这样的话了,因为我们还没有爱到这个程度。若想做到,只有效法保罗的榜样行——为基督而活。当时腓立比教会就有许多信徒效法保罗去爱基督——“多半因我受的捆锁,就笃信不疑,越发放胆传神的道,无所惧怕”(1:14)。他们效法保罗信靠基督,并勇敢地见证基督的福音,因为他们知道为基督而活是最有价值和最有意义的事。我们从一章15至26节经文里,可以看到为基督而活能产生四种意义。
一、能超越和解脱嫉妒纷争的困扰
“有的传基督,是出于嫉妒分争;也有的是出于好意;这一等是出于爱心,知道我是为辩明福音设立的;那一等传基督,是出于结党,并不诚实,意思要加增我捆锁的苦楚。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无论怎样,基督究竟被传开了;为此我就欢喜,并且还要欢喜。”(1:15-18)
在15至18节里,我们看到两种截然不同的传道者:一种是出于嫉妒纷争(结党和假意);一种是出于好意(爱心和真心)。我们从第5、14节里可以看到出于好意的占多数(多半),而出于假意的占少数。这些嫉妒纷争的人,是存心要跟保罗作对。他们为了争取自己党派(圈子)的利益而故意挑起争端。他们因着保罗被囚而轻看他。他们认为他若是真使徒便不至于下监受苦,损害福音的形像,而拦阻福音事工的进展。因此,他们趁着保罗在狱中全然无助、不能自卫时,恶意地骚扰他;希望他继续在监狱里受煎熬,受痛苦,失去人身自由。从此处可以看出这些人对使徒没有爱心,相反,他们还想变本加厉地加增他的苦楚。说明他们传福音是出于个人的自私和野心,及虚假空洞的动机,这完全不能带来真正的复兴。
这些人到底是谁呢?是异端,或异教徒吗?从18节里——“无论怎样,基督究竟被传开了”,我们可以推论出,这些人不可能是异端,或异教徒,相反,他们很可能是基督徒。否则保罗是不会容纳他们的(约二10),也不会喜上加喜,乐上加乐的。他们所传的内容是没有问题的。他们只是传福音的动机不纯正而已。就象哥林多教会一样,有分门结党的事(林前1:12),只是比例多和少的问题。我们发现,当保罗面对嫉妒纷争的困扰时,他都要用“基督和十字架”来解决。
也就是说,他都要问,谁为你的罪钉十字架,你就属于谁?你是奉谁的名受了洗,你就属于谁(林前1:13)?他解决的办法是仰望基督、高举基督、活出基督、见证基督(基督是否被传开)。这样才能使他开扩更宽广的心去包容他们,以使他超越和解脱嫉妒纷争的困扰。因此,他能不断地重新得力,力上加力,恩上加恩,乐上加乐。由此可见,保罗传福音并不是为自己的任何利益,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将基督被人传出去。只要基督能被人传出去,他就欢喜。所以不论那些传福音的人存心如何,保罗都因基督被传开而欢喜。
当时可能有些反对保罗的人,趁保罗下监的机会赶快传基督,想要与保罗竞争,以争取更多的工作效果和功劳。他们以为这样便能使保罗感到紧张和困扰,担心他们夺走了名声和地位,他们若这样想就完全错了。哪里知道保罗并不计较他们的竞争,因为他并不像他们存那样的私心去事奉神。这不是说保罗同意和鼓励人存着不纯正的动机去传福音。而是说,面对这样存心的人也是难以避免的。只要他们传的内容是正确的就好了,因为每个人到最后都要向主交帐。
他无论做什么都要带到基督的面前去衡量,因此他们所作的事对他并没有什么妨碍。这完全不能使保罗的工作受到什么损失,更别说神的工作了——因为神的意念高过我们的意念,神是永远的胜利者。他们想利用基督来求自己的荣耀,但最终倒是被神利用,反倒将基督传开了。他们所得到的只不过是一些至暂至轻的虚荣而已。到牧长显现的时候,他们并不能从神那里得着什么,因为他们已经得到人的虚荣了(太6:1-8)。
因此,保罗这里给我们提供了一项原则:对于那些传基督的人(不是传异端或异教),不论他们的动机怎样,我们都应该存着“因着基督被传开而欢喜”的心去对待他们。因为我们主要的使命不是花太多的心思跟这些人计较和作对,而是要尽力地将基督传开。
我们不要一心想揭发和推测别人的存心如何?因为那样只会消耗我们的时间和灵性。更何况我们无论怎样去猜疑也不能百分百的准确,因为这样的判断只有基督才能作到。我们还不如把这样的心思多花在神的事工和荣耀上,因为这样才能集中我们的心力和灵力。当我们看到别人有这样不纯正的动机时,我们就应该省察下自己是否也有这样的存心?或是不是有更大的问题呢?就如基督所说的,看到别人眼中有刺,就要看看自己眼中有没有梁木。那不然你在定别人的罪同时,也是在定自己的罪了。我们还不如将这样的诊断交给我们的主人——基督,因为他来的时候必不会以有罪的为无罪,以无罪的为有罪。
每个人都要到他的面前交帐(罗14:40;林前4:5)。不过,这几节(1:15-18)经文也给我们作主工人的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警告:许多时候,加给传道人难处的,往往不是来自教外,而是来自教内,甚至是来自同作传道的人。因为同工之间也难免会存在着一些私心(只是多和少的问题),常会以工作的表现和功劳来彼此争斗,而逐渐地将属灵的事工沦为满足属肉体欲望的工具。当别人做的事工比你有果效,及有更多的拥护者时,我们就会紧张和苦恼,害怕失去名声和地位。从而生发出苦毒、嫉妒的心,甚至会充满仇恨的心。就如扫罗嫉妒大卫一样,本来是为以色列打了胜仗是一件荣耀神的好事,结果因着扫罗的一人嫉妒而导致整个以色列人充满着嫉妒纷争,甚至彼此残害。
传基督原是一件好事,但若出于结党的心,那就会加增别人的苦楚。因此,我们在作工的时候,不可单问事情本身的好坏,还要问存心如何?我们若有像保罗那样对基督、对福音的委身,就会不在意自己的得失,而会以基督的得失为得失了(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约3:30)。一个真正作主工人的,可以容忍灵命还不成熟的人,或动机不纯正的人所作的事工。因为信徒真正的喜乐,并不是出于自身的处境,和被人怎样的对待,而是出于基督是否能被人高举和传开。
虽然有许多人传福音的动机不纯正,但福音的本身仍然是神的大能(罗1:16),并不会因传福音的动机问题而受到拦阻。因此,我们应该效法保罗,不为自己,而是为着基督,竭尽所能地将福音传出去。这样的原则,不但在教会中可行,而且在社会中也同样可行。因为这样行,就能使我们超越和解脱嫉妒纷争的困扰。
二、能叫基督在我们身上照常显大
“因为我知道这事藉着你们的祈祷,和耶稣基督之灵的帮助,终必叫我得救;照着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没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胆;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1:19-20)
在一章18节下半部分讲到,“为此,我就欢喜,并且还要欢喜”。他这样欢喜不单是基督能被传开,而且还包括许多弟兄姐妹在背后为他的遭遇而祷告(人的帮助),及圣灵的帮助(神的帮助);以使他有足够的力量和恩典去面对他的挑战和事奉。最终能照着他热切所期待的,使基督在他的身上得到荣耀、被人尊重、被人高举和被尊为大。因此,当保罗遇到一些挑战而力不能胜的时候,都会不断地请求弟兄姐妹为他代祷(罗15:30;林后1:11;西4:3;帖前5:25)。同时,也会更专心依靠圣灵的帮助(徒16:7),而使他个人最终获得拯救(也可能使他在法庭中能够获胜,重新获得自由)。
不管这种得救是暂时的获释,还是获得最后的救赎。保罗始终相信,不管目前的处境如何困难,他都会坚持到底,在基督再来的日子至终会被神显为公义和正直。就如保罗所说:“主必救我脱离诸般的凶恶,也必救我进他的天国。”(提后4:18)。从而使那些因他受苦而轻视他、诽谤他的人无话可说,并自觉羞愧。
从此,我们可以看到神的帮助和人的祈求是紧密相连的;这种信念使他不仅常常为信徒祷告,也多次请求教会为他祷告(罗15:30-31;帖前5:25;帖后3:1-2)。在保罗的帮助中,他提到“耶稣基督的灵”,为什么不直接说圣灵呢?很可能是因为他刻意要见证耶稣是基督——神的儿子降世为人(耶稣),成就救赎后从死人中复活,显明他是神所设立的救主(基督),这总结了保罗所传的福音的内涵(提后2:8;罗1:2-4)。因为他将要在凯撒面前作“辩护和证实”的,就是这个福音。因此,他需要“耶稣基督的灵”的帮助。
无论外面的环境是好,是坏;是安定或动荡,基督的工作在保罗的身上照常进行,并能显出基督的荣美。 “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罗8:38)保罗总是让基督在他身上照常显大。
他之所以能这样,是因为他为基督已经将生死于度外——“不以性命为念”。因此,他能在患难、贫穷、痛苦,及人的反对中,而不灰心、不丧胆、不退后和不羞愧。
弟兄姐妹,我们若要勇敢地见证基督的福音,就要认识和相信我们的生死、荣辱,不是操纵在地上政权的手中,而是操纵在神的手中。当我们缺乏力量、信心和斗志的时候,我们千万别忘了请求别人的代祷(当然自己也要为此祷告),及依靠圣灵的帮助。否则,我们所切慕,所盼望的,就不能讨神的喜悦;而且难免会常常落空而感到羞愧。相反,如果我们所做的,都是神所喜悦的,就一定不会落空和羞愧。当我们能在平凡的生活中表现出基督超越的生命时,就能够让人看出基督在我们身上的伟大之处。
从世人交往的眼光来看,是按照“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也就是说,人要是得罪我、或侵犯我,我就应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辱骂还辱骂、以苦毒还苦毒、以毁谤还毁谤,甚至还要变本加厉地攻击对方。但是我们这样做就不能显示出基督的超越性和良善性。我们应该遵行恩典伦理的原则——以善胜恶——灵巧象蛇、训良象鸽子;以祝福还辱骂、以饶恕还苦毒、以帮助还伤害(彼前2:19-23;路6:27-28)。有些事我们可以用智慧和法律的手段去解决,如果实在无法解决,就只能将这事放在祷告中,将此事交给神来处理——“宁可让步,听凭主怒”(罗12:17-21)。若是能这样行,就能让人从我们的生活中看见神的荣耀,基督的名就能被人尊重、被人高举和被尊为大。就如保罗的受苦给他机会,来彰显基督那无限量的大。因此,任何境遇,都应是基督徒显大基督的机会。或生、或死,都是神赏赐我们的机会,叫我们能彰显基督的荣耀。
三、能使我们坦然无惧地朝见主面
“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但我在肉身活着,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我就不知道该挑选甚么。23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1:21-23)
保罗在一章21节说:“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也可以理解为:“我活着是要荣耀基督;因此,倘若我死了也能荣耀他,对我就有益处,我乐见这事,因为它能使我服事他的一生宣告结束”。从而可见,这个“益处”包括两种含义:
一是指他随时可以坦然无惧地朝见主面——与基督永远同在(1:23)。当他面对主时,可以问心无愧;并得到基督的称赞、荣耀、尊贵和冠冕(彼前1:7;提后4:8)。二是指他为基督殉道的见证,能促进福音更快地传开(1:14)。当他面对生与死的抉择时,他心里左右为难。因为他不仅可以透过死进入与主更深的相交之中。同时,他活着可以成就更多的福音事工。他的意思是说,他自己虽然不怕死,但若是主要他继续地活着,以完成他传福音的使命的话,他就无法清楚地告诉别人该如何选择。因此,对于每一个为基督而活的信徒来说,他随时都可以存着信心安然见主。因为死亡可以护送他直接面对主的面。
就如主耶稣曾对强盗说的那样:“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另外,保罗在一章23节里说的“离世”,还可看作是解开停泊船只的绳子,把铁锚拉起和扬帆启程之意。死亡就是启航,进入一个新的旅程,引至一个永恒的海港与神相会。
我们可以从以上看到保罗的生死观——生和死都是好的,都是有意义的。也就是说,他对生和死都没有惧怕,都能坦然面对——死是为自己的益处,活着是为别人的益处。因为信徒活着是常受肉体的束缚和限制;死了就解开捆绑,灵魂得以离开身体而与基督永远同在。信徒活在世上,虽然也有与主同在的感觉,但因受到世事和世物的缠累和困扰,难免会影响到我们与主之间的亲密关系。
这种情况是远远不如离世之后的情况(我在这里不是要大家有轻生的念头)。保罗的意思是说,他活着是基督,死了就是一种得着。一般人害怕死亡,但保罗认为死亡不是终极的失去,而是一种永恒的得着。这种得着,不但是指死后要得天上的赏赐(腓3:14),而且更是指与众圣徒在光明中同得基业——基督自己(西1:12;弗1:11、14),这是最高层次和程度地与基督同在。一个真正活着就是基督的人,他的生活就是他的工作。因为基督不仅是信徒的生命,也是信徒的生活。信徒凭着他里面基督的生命而活,自然地就能在外面活出基督。
一个为基督而活的基督徒,才能将生死置之度外。因为他们活着的意义乃是为了基督。若不能彰显基督的人生,活着就没有益处,死了恐怕要遭亏损(彼前4:17)。一个活着就是基督的人,不只是他的人生是为基督而活,并且他的人生完全被基督占有和管理。基督就是他人生中的指引、意义和一切。果子是由生命而来的;更丰盛的生命,才能结出更多的果子。如果一个信徒的生死存亡都是为着基督,也就不必有所挑选了(顺服神的旨意和安排);因为我们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葛蒂说:“死亡的瞬间,是信心最终的考验”。
弟兄姐妹,我们今天面对主的再来,或自己的离世,是出于盼望?还是出于担心和害怕呢?若是盼望,说明我们里面有一颗无伪的信心和无亏的良心。若是担心和害怕,说明我们里面还有疑惑和亏欠。愿我们能现在就悔改归正,效法保罗的榜样——不要为金钱、情欲、名利,虚荣而活,而要为基督而活。
我们若要随时坦然无惧地朝见主面,就要在活着时候荣耀他。对于不信神的人来说,地上的生活就是他们的一切。所以他们很自然地会去追求世人看为宝贵的金钱、名气、权力、享乐、声望。但我们却不是这样,我们活着是要建立永恒的价值和跟人分享基督。惟有神能帮助我们从永恒的角度去看人的生命价值和意义。我们整个生命的目标,应该是放胆传讲基督,并要活出他的生命,直到完全像他。因为这样,才能使我们充满信心地说,死去比活着更有益处,因为若是死了,就摆脱了世间的困扰,就可以坦然见主的面(约一3:2-3)。要是你还没有为死作好准备,说明你还没有为活着作好准备。只要你一旦确定自己永恒的目标,你就会自由地服事神——献身在具有永恒价值的事情上,而从此不怕死亡。
四、能促进肢体灵性的喜乐
“然而我在肉身活着,为你们更是要紧的。我既然这样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间,且与你们众人同住,使你们在所信的道上,又长进、又喜乐;26叫你们在基督耶稣里的欢乐,因我再到你们那里去,就越发加增。”(1:24-26)
我们若从一章23节来看,死对保罗来说,是“好得无比”的,这是他的愿望。但从24节看,活着对他来说“……更是要紧的”;因为服事腓立比人和其他信徒是保罗活着的责任和目的。也就是说,“死”是他自己的喜乐;“生”是他对别人的帮助。保罗的责任感使他深信,他将要从狱中获释,继续为教会服事,帮助信徒灵命的长进,并使他们因更多享受基督而增添喜乐。保罗有这样的信念,不是因为他获得特别的启示,更不是因为他接到了无罪释放的消息;而是因为他深信,教会需要他,他若继续活着也只会叫教会得到益处。换言之,因他深信主还要用他在信徒中工作,所以他便确知这次受审不至被定罪。
另外,他接到有关腓立比教会一些问题的消息,他也相信神会按他们的需要行事,使他们可以在信心(所信的道)和恩典中长进。当他们的信心越长进,喜乐就越加增。相反,信徒若缺乏喜乐,就说明了他们的信心一定是很软弱。保罗说,他若再到他们那里,将使他们的喜乐“越发加增”。他们的喜乐一方面是因看见神的看顾,使他的仆人从监狱中得到释放。另一方面是因为保罗是一位信徒所敬爱的传道人,所以他的释放,会使信徒的喜乐“越发加增”。因此,现今服事主的人也应当知道,如果主所托付的工作我们还没有作完,基本上可以说,主还要让我们继续活在世上使用我们。
无论我们遭遇什么样的患难——软弱、凌辱、急难、逼 -/迫、困苦等等,都不至于使我们离开这个世界,因为我们的生死是掌握在神的手中。最重要的是,当我们还活在世上的时候,我们对于别人是否有益处,还是白占地土?相反,如果我们活着不但不能叫人得到益处,反叫人受亏损,败坏人的信心、羞辱主的圣名。凡我们所到的地方都会令人感到忧愁;这样的灵性状况,就会成为教会的一种累赘。同时,还要主的仆人常常为我们挂心。我们不但不能分担别人的难处,反而增加人的负担,若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活着就没有什么价值了。
当我们认识到活着并不是只为自己,而是为许多人的益处时,就一定更有力量舍弃自己的利益或爱好。当我们想到主在我们身上的托付和应有的见证,以及因我们的见证而能使许多人蒙恩时,就一定更愿意为主舍弃一切,过分别为圣的生活。主的工作应当把服事人的需要,置于个人喜好和愿望之上。
基督徒的生命应当是一段喜乐与长进的旅程。多少信徒没有喜乐,是因为他们停止了长进——有长进就必然会有喜乐。基督徒的信仰是一种使人心里喜乐,脸上发光的信仰。
如果我们的信仰不能叫人喜乐,它对人就一无用处,其责任都在我们身上,因为基督是我们喜乐的源头。我们惟有在基督耶稣里,才能经历真实的喜乐。
主耶稣的工人首要的责任,在于加增信徒在主里的喜乐。你若能在教会中作别人的喜乐,就说明你是为基督而活。许多主的仆人,生前不如死后那么受人的敬重,影响人那么深远。尤其是文字方面的工作,许多主的仆人去世之后,他的著作比生前更受信徒的重视,叫更多人得到益处。当然这里不是要我们只留意主仆离世之后如何得到人的敬重和爱戴,而忽略了他们生前事奉主的忠心。
因此,只要我们是为基督而活的话,我们的生和死就一定能激励更多的弟兄姐妹热心爱主。
结语
亲爱的弟兄姐妹,愿我们都能效法保罗尊主为大,以神为乐——“为基督而活”。因为这样能使我们超越和解脱嫉妒纷争的困扰。因为他不会让我们所切慕和盼望的都落空而蒙羞。我们可以藉着弟兄姐妹的支持和圣灵的帮助,来培育我们爱主的心,使我们能够勇敢地见证基督——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们的身上得到荣耀、被人尊重、被人高举和被尊为大。让我们时刻提醒自己:要常存着一颗清洁的心、无伪的信心和无亏的良心去面对我们的生和死。无论在何时、在何地,愿我们都能成为别人的祝福,并能促进弟兄姐妹的信心和灵命的长进,从而得到满足的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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