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雅各书》中的“行为”
【雅2:14-26】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罢!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上帝的朋友。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圣经》中有不少二律相悖真理。它们看似彼此矛盾,实则相辅相成,是同一真理中不能分离、不可偏颇的两个方面,展示了《圣经》的博大精深。其中关于信心与行为的关系的教导,就是一个例子。“因信称义”是《圣经》启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真理,“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28)。使徒保罗强调,人的得救完全依赖信心,行为在得救的过程中没有丝毫地位。然而,主耶稣的兄弟、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雅各在《雅各书》中则声称,“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2:24)。
主后初期几个世纪,有些教会不同意将《雅各书》收入新约圣经;甚至到了宗教改革时期,马丁路德还称《雅各书》为一部“禾秸书信”,认为它与保罗书信所着重的因信称义教导背道而驰。然而,通过圣灵的光照使人们逐渐认识到,这种表面字句的冲突,正是得救真理的两个方面。保罗旨在对非基督徒阐明,人单单因着相信耶稣就能得救,这完全是上帝的恩典。雅各则对信徒而发,若真正相信耶稣,就一定会伴有相应的外在行为,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如果只强调一方面,忽视另一方面,不但容易产生神学上的谬误,更会造成信徒灵命生活的障碍和病态。本文仅根据《雅各书》,谈谈一个基督徒的行为与信心的关系。
用爱心的行为说话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2:15-17)
这种情形也经常发生在我们身上。当主内肢体遇到困难时,我们常常说一些“这一定有上帝的美意”、“上帝会保守你”等空洞的话语,最多再加上一句,“我会为你祷告的,拜拜!”然后就匆匆离去。事后是否祷告、祷告几次就难说了。有时见弟兄姊妹处于逆境或病痛之中,我们也很着急,但苦于没有恰当的话语和解救良策,故怯于去安慰、去探访。后来才知道这种顾虑是不必的。只管去探访。探访时,有感动就说,没感动不强说;与他们一起沉默,一起叹息,一起祷告,一起哭泣。真诚地把自己摆上:“请告诉我,我能为你做点什么?”对他们来说,此时需要的是确信上帝与他们同在,是体察到弟兄、姊妹的关爱。
没有好行为的信心不是真信心
“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雅2:18)
雅各这句话表明,行为与信心是无法分开的。没有好行为,就没有真信心;但有一时的好行为,并不一定源于真信心。那些成心把好事做在人前、专门在大街上祷告的法利赛人曾一再受到主耶稣的严厉批评。所以,如果一个人坚持认为,他虽然没有好行为却仍有真信心的话,这无异是说,好行为一定是出于真信心,两者都是荒谬的。
信心远不只是理性的认知
“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兢。”(雅2:19)
《马太福音》记载,当耶稣到了加大拉人的地方,附在人身上的污鬼见耶稣后便惊慌地喊到:“上帝的儿子,我们与你有甚么相干?时候还没有到,你就上这里来叫我们受苦吗?”(参见太8:28-34)鬼魔虽然明白无误地知道耶稣是真神,但它们并不顺服他,反而千方百计诱骗人相信假神。所以,理性的认知远不是信心的全部内涵。真正的信心必需包含意志的降服和生命的委身,即愿意把生命的主权交给主耶稣掌管,逐渐由以自己为中心转变为以耶稣为中心,并活在他的旨意中。或者说,信心总是包括“信靠”、“信爱”、“信从”三个方面。
悔改的品行与悔改的心相称
“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雅2:20)
雅各的“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这一立论与整本新约所注重的教训是一致的,即基督教必需藉信徒的伦理、道德行为表达其信仰的真实性和可行性。施洗约翰向那些表示愿意悔改的罪人挑战,以行为来证实他们真诚悔改,“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太3:8)耶稣谆谆教导门徒要活出善行、荣耀上帝:“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使徒彼得的信息也是如此,“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上帝。”(彼前2:12)信心必须有相应的行为,使徒保罗也是这样劝勉的。他在被押解至罗马途中,在亚基帕王面前自我申辩时说,“亚基帕王啊,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先在大马士革,后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以及外邦,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上帝,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徒26:19-20)。
行为不是得救的条件,却是必然结果
有人信主后会有疑问:“不是说只要相信耶稣,就可以成为基督徒,就可以得救了吗?为什么信主以后,又对我们的行为提出这么多严格的要求?这不是有点像分期付款卖东西了吗?”脸上露出似乎上当受骗了的困惑。这是一个合乎情理的误解。因为他们虽然已懂得在得救真理中关于“因信称义”这一方面的道理,却还不明白得救真理中关于“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的另一方面的道理。是的,人得救完全因着相信耶稣,不靠任何行为。然而,一个悔改信主的人,是一个已被圣灵重生、得到上帝所赐的新生命的人。“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应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等到上帝之民被赎,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弗1:13-14)。信徒在永住心中的圣灵的感动、引导下,灵命不断长进,言行举止就会有新生的式样。不是刻意做出来的,是生命的自然流露。
《路加福音》第十九章生动地描述了耶利哥城里一名叫撒该的税吏长信主的情景。他因身量矮小,在拥挤的人群之中无法看到耶稣,于是往前跑,爬到耶稣必经路旁的一棵桑树上等着。其急切之情,跃然于纸上。“耶稣到了那里,抬头一看,对他说:‘撒该,快下来!今天我必住在你家里。’他就急忙下来,欢欢喜喜地接待耶稣。”(路19:5-6)没有经任何人要求或催逼,撒该心甘情愿地、主动地用实际行动悔改:“撒该站着,对主说:‘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路19:8)
所以,一个人的好行为,不是得救的先决条件,却是得救的必然结果。有人说得好:信仰、盼望是信徒的特质,行为、见证是信徒的标志。
义人与义行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上帝的朋友。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2:21-24)
这段经文说道,亚伯拉罕献以撒是因行为称义。雅各这里讲的因行为称义的“称义”与保罗讲的因信称义的“称义”显然不是一个意思。亚伯拉罕因信称义是在他七十五岁的时候,“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创世记15:6)。亚伯拉罕一百岁生以撒,献以撒已是十几年以后的事情了。也就是说,在献以撒以前二、三十年,亚伯拉罕就因信称义了。可见,保罗说的“称义”是指人在上帝面前罪得赦免、由罪人变成义人;雅各讲的“称义”是指人以他的行为在众人面前见证自己是一个已经得蒙救恩的义人。妓女喇合也是这样。她因信“耶和华你们的上帝,本是天上地下的上帝”(书2:11)而得救、称义;她用“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的勇敢行为(参见约书亚记第2章)向世人表明她已是一个在上帝的眼中看为义的人了。
凭信心住在主里面,结出行为的果子
可见,保罗强调的是,一个人得救必须凭信心、靠恩典;雅各则强调,一个人信主后,应该用德行来证明自己是真正得蒙救恩的人。因为,上帝的救恩通过信心的渠道,浇灌到人的生命中,使之成为新人。“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中,将这两层意思都包括进去了:“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8-10)。
基督教信仰不是一种理论,也不是一套伦理、逻辑或哲学体系,而是生命之道。有人把信耶稣称之为“信教”或“入教”,这是不恰当的。因为信耶稣乃是信宇宙的创造主,生命万物的主宰,并与之建立生命关系,而不是理性地接受一套教义或参加一个组织。当一个人认罪、悔改,真心接受耶稣为自己的救主,并立志跟随耶稣时,就会因圣灵的进驻而获得上帝所赐的新生命。随着这新生命的成长,它就要彰显在一个人的生活中。他的善行,即对上帝的敬畏,对人的爱心,以及谦卑、圣洁的品德,就有强烈的吸引力,吸引他人认识上帝、归向上帝,让别人也得到上帝所赐的生命。基督徒的这种善行,无法凭自身的努力达成,全靠圣灵的感动、引领。基督教所信的上帝不仅劝勉信徒行善,而且赋予他们行善的能力。这是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一个重要区别。所以,基督徒生命的幡然更新,乃是真神的信实和荣耀的直接见证。以生命影响生命,以生命见证生命,我们就能逐步完成上帝交托的大使命。
关于基督徒的行为,主耶稣有一个很形象的比喻。“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甚么。”(约15:4-5)只要我们住在主里,就像枝子在葡萄树上,我们毋须刻意挣扎,就能按时结出圣灵的果子(见加5:22 -23)和领人归主的果子。
如何才能常住在主里呢?使徒约翰说,“遵守上帝命令的,就住在上帝里面;,上帝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上帝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为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约壹 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