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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的中心性

2014-03-17 作者:大牛  
来源:《教会》杂志第46期我也要投稿

  伽芬的这篇文章,不是要反对代赎作为救赎的中心性。他所要反对的,乃是将代赎作为救赎的唯一中心。对于他而言,从神的特殊启示中,复活并非只是作为代赎的证明或护教的作用(虽然,无疑有这样的作用,参林前15:16-19;3-8[16])。复活,在保罗的神学中,包括与之不可分割的基督的死,乃是救赎的中心。[17]基督的复活,对于救赎而言,有着不同于基督的死的中心性地位和作用。[18]

  二、对伽芬文章的解读

  整篇文章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简单呈现其思想的方法论问题,特别是圣经神学的研究方法和成果,可以如何有效地“让系统神学具有新的活力”,而这正是笔者在此前所重点讨论的。

  第二部分:伽芬在分析保罗有关“复活”的教导中,展现出圣经神学基本的三个要素

  第二部分主要关注于保罗书信(特别是林前15章)有关复活的教导。伽芬在这一部分充分使用圣经神学的方法,重点讨论了三点。不过,在进入讨论之前,我们要记得霍志恒对“圣经神学”的定义,尤其是其中所强调的三个要素:1)启示历史的连续性;2)启示历史的多样性;3)启示作为有机过程的呈现。我们会看到,伽芬在其讨论中,虽然很简洁(考虑到文章的篇幅)但却充分展现了这三个要素。

  第一,保罗在启示的连续性中,如何强调出基督的复活与信徒的复活不可分割的关系。由于在旧约中,“初熟的果子是作为全体不可分割的最初的一部分而献上的,在这个意义下,初熟的果子代表着全体。”初熟的果子作为全体丰收的代表,而与全体的丰收所具有的这种不可分割的联系,应当帮助新约信徒理解基督的复活与信徒的复活的关系,以至于“这两个复活,虽然在时间上是分开的,但却不是彼此独立的事件,而是同一时间的两个片段,是一个相同的丰收的开始和结束。”正如当旧约的信徒看到初熟的果子时,他们同时也很清楚地看到在自己的田地里,那全体的丰收已经近在咫尺了;当他们收获初熟的果子时,他们也初步品尝到遥遥在望的更大的丰收的满足和喜乐。新约的信徒也应当从基督的复活(作为全体复活初熟的果子)那里,真实地看到自己的复活。

  第二,保罗在启示的多样性中,如何表现出自己所特别强调的基督救赎的一面,即基督特别作为与我们一样的人,特别藉着自己的复活,从而确保与他联合的信徒的复活。如此,保罗对基督的复活,特别强调其被动性(作为人被神所复活)。而约翰对基督的复活,则特别强调其主动性(作为太初就有的道,作为与父同为一的子)。这种启示的多样性,而非启示的矛盾性,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去观看、理解和欣赏神的启示,显示出神启示的何等丰富。

  第三,保罗如何呈现出启示的有机过程。霍志恒对于圣经神学的另一重大贡献,就是他认识到神渐进性的启示是一个有机的过程。[19]对于霍志恒而言,神的启示——因为其来自于完美的神,因为其必须确保所有时代的选民的救赎——在其所处的救赎历史和启示历史阶段就是完美的。[20]所有与救赎有关的基本要素,都包含在最初的启示中。这些基本要素随着启示历史的渐进发展,而演变得更加丰富、更加显明、更加具有属灵的效力,直到在基督里得到最终的成全。然而,这些基本要素,在不同的启示历史阶段却表现出不同的形式特征,从外形来看,似乎根本不同。这就好比一粒种子,从种子长出一棵幼苗,从这棵幼苗发育成参天的大树。表面上看,种子、幼苗、大树,彼此的形态和内部构造完全不同,其复杂程度更是千差万别(想想种子和大树,其复杂度的差别)。然而,种子、幼苗、大树,究其基本要素而言,却是一致的,并且存在着一一对应的紧密联系。这是一种内在生命的联系。种子的胚芽一定是发育成幼苗的嫩茎和嫩叶,而不会发育成幼根;幼苗的嫩茎和嫩叶一定是发育成庞大的树干、枝条和繁密的树叶,而不会发育成地下的庞大树根体系。外形截然不同,复杂度不可同日而语的种子、幼苗、大树,其最基本的要素却一直保留,并在其有机发育的过程中具有生命的、紧密的联系。而这也正是神渐进性启示的特征。亚当、夏娃的皮衣,后来的献祭礼仪,与基督的献祭、披戴基督之间存在这种有机发展的过程;挪亚的大洪水,埃及击杀长子,灭尽迦南人,主后70年的圣殿被毁,基督末日的大审判,也存在这种有机发展的过程;亚当最初作为神的形像所具有的道德法则,摩西在西奈山所颁布的律法(包括民事律),新约下基督的律法,同样存在这种有机发展的过程。[21]具体到这篇文章,旧约初熟的果子,基督的复活,信徒末日的身体复活,同样也具有这种有机发展的过程。以至于伽芬在文章中明确表明:“这段经文表达出基督的复活,与将来所有信徒身体复活的联系。”而这一联系的实质,虽然没有在文章中明确说明,但伽芬在其著作中强调,乃是“有机的联系”。[22]

  这种基督的复活与信徒的复活的“有机联系”,在“已经实现,但尚未完全”的末世结构特征下,其表现就是:信徒如今已经真实地与基督一同复活,虽然尚未完全经历复活(指未来的身体复活)。因为基督既然已经复活,与基督现在联合的信徒也自然现在就分享了基督的复活。信徒如今在基督里的复活,与信徒将来身体的复活,“不应该理解为两个分离的实体”,乃是同一复活在救赎历史不同阶段的呈现。或者更准确地说,基督过去的、历史性的复活,在救赎历史的最后阶段(末世)有机地呈现于信徒的生命中。[23]这也是伽芬为何强调,信徒如今所经历的复活,“不仅仅是比喻性的,保罗有意如此写,是要表达现实的、字面的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信徒如今在基督里的复活,并非等同于传统改革宗神学所理解的“重生”,而是指向信徒所分享的复活的基督的益处的所有层面,包括称义、得儿子名分、成圣、得荣耀(林前1:30;6:11)。正如伽芬在其著作中所明确指出的:“正如前者(基督)的称义、得儿子的名分、成圣和得荣耀,藉着他的复活,也在他复活时发生,因此,后者(信徒)的称义、得儿子的名分、成圣和得荣耀也在他已经与基督一同复活时发生,即在他与复活的基督联合时发生。”[24]因为,对于伽芬而言(更准确地说,对于保罗而言),传统系统神学所理解的“救赎次序”,不能理解为彼此独立的作为,沿着一个逻辑或时间顺序发生,而是应当理解为基督所成就的单一作为(基督的复活及其救赎历史的或末世性的意义)的有所分别但却不可分割的各个层面。[25]所有这些救赎层面都是基督复活所呈现的层面。基督复活,就救赎历史而言,就是他称义(提前3:16)、得儿子名分(罗1:4)、成圣(罗6:9)[26]、得荣耀(林前15:47-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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