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戒个人主义
第12篇:警戒个人主义
文:吴建梅
经文:雅4:13-17
个人主义是一种强调个人自由、个人利益,强调自我支配,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从个人至上出发,以个人为中心来看待世界、看待社会和人际关系的世界观。这根本原因是一种骄傲的表现,因为是一种高度主张个人自信的一种生活态度。基督徒要警戒个人主义给自己生命带来的影响。
一、不可自信张狂
在当时的时代,正是罗马帝国的各大城市商业繁荣时期,这也吸引了许多犹太商人向地中海沿岸各城迁徙。这些商人们对自己商业计划的精心筹划胸有成竹,把自己当作人生的主宰,他们已经忘记一切的主权在神手中,也就不会思想神对自己有什么旨意。在11节有"嗐"字,意思就是"听着",含有警告之意。
二、要明白世事无常
"今天、明天我们要往某城里去,在那里住一年,作买卖得利。"这是指一个自信的商人所说的话。他们要到外地经营,何时去,何时回,连时间都已经作了精密的计划,并且相信一定会赚钱。这些商人可能是雅各谴责这些富人的罪恶,因为他们高傲自持。这些可能是富商级别的基督徒,他们不仅高傲自持,还抢夺穷人的财物。因为在下文中就会发现,雅各在勉励受苦的基督徒要忍耐。
这些商人自以为胜券在握,可以高枕无忧,却没有觉察到上帝掌管祸福,也没有意识到生命是短暂的。雅各警告他们,这些都是过眼云烟,一会儿就会消失,就像"云雾"无常。"无知的人啊,今夜必要你的灵魂,你所预备的要归给谁呢?"(路12:20)这是耶稣所讲的无知财主的比喻。雅各问他们:"你们的生命是什么呢?"意思是说,你们对自己明日是否存活都一无所知。并且告诉他们,上帝必定以他的主权阻挡他们高傲自持地筹谋计划。
二、当以神为生活的中心
这里的经文讲到的主题是富人容易陷入的试探。当财富成为一个人生活的重心时,就会带来试探:1.张狂自信,2.为富不仁。要知道,人是没有权柄为自己的前途作任何肯定的计划。"主若愿意,我们就可以活着,也可以做这事,或做那事",意思是要以神为自己生活的中心。违背神的旨意,行不当行的是罪,忽略神的旨意,不行该行的也是罪。神是维系天地万物的造物主,照着自己的旨意掌管万事。一切经营决策都必须以顺服上帝的旨意为基础。在上帝看来,人做了什么固然重要,但人明知是善却无动于衷,也难卸其责。
人踌躇满志地计划未来的时候本身就是一种骄傲,这张狂的态度就是罪。所以,我们要在神面前自卑,无论做什么,先从"我要作这事,我要作那事"变成"主若愿意,我就可以活着,也可以做这事,或做那事。"如今,我们不再是雅各,而是叫以色列,我们要明白他对我们生命有绝对的主权。
结语:
基督徒计划和投资都没有错,错的是高傲自信和自吹自擂。"作买卖得利"表面上这是良好的经商意识,但背后所隐藏的却是无视上帝的世俗世界观。人的生命短暂、脆弱,我们连明天将会发生任何事都无从知晓,更何况虚无的财富。因此,基督徒要学会把自己的计划和努力放在神的手中、顺从神的带领过以神为中心的属灵生活。
【作者简介】 小方舟:原名吴建梅,雅博网编辑。江苏省连云港灌南人,江苏神学院本科毕业。自幼爱好文学、写作,信主前曾在电台、报刊等发表过文章。1999年8月31日信主加入教会并参与事奉至今。信主后立志为主写作,希望通过文字来牧养,使更多人得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