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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牧人、好牧人、大牧人

2013-10-21 作者:梁朴   
来源:作者空间我也要投稿

  所以,真牧人重在他的身份,好牧人重在他的牺牲,大牧人重在他的超越。

  1、超越藩篱——是普世的大牧者(10:16)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

  犹太人是及其排外的,他们相信惟独他们才是上帝的选民,上帝绝不会以选民的身份来对待其他民族。这是犹太人的“傲慢与偏见”。不仅犹太人,其他的民族与国家也都有排外性。

  但是基督心目中的使命,涵盖了整个世界。主耶稣在这里宣称,他不只是神所应许的那位牧养以色列的好牧人,伟大的弥赛亚,而且是普世人的大牧人。他的羊不是局限于犹太人这个羊圈的范围涵盖了所有的种族和各个时代。他是先知所预言的“外邦人的光”(赛42:6,49:6,56:8)。神爱世人,也为全人类赐下他的爱子;他为全人类而死。他的使命是为了万民,是普世性的。上帝并非是以色列人所独享的财富;就如阳光,不能被任何人所垄断。相反,这些亚伯拉罕的子孙,是要让万民因其得福。

  在当时,主的这一宣告是一个预言,因为但以理书中划给犹太人的“七十个七”尚未完结。所以主把传道的工作集中在犹太人的圈子里。在这一阶段里,为了集中火力,他甚至吩咐门徒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玛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当划给犹太人的日子满了(以司提反百石头打死为标志),道就传给外邦。目前他是以犹太人为工作对象的,但他终极的目标乃是将全人类集中在他的爱中。

  主另外的、不在这羊圈里的羊,指的是外邦蒙恩的人。“所以你们应当记念,你们从前按肉体是外邦人,是称为没受割礼的,这名原是那些凭人手在肉身上称为受割礼之人所起的。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弗2:11-12)这班外邦的迷羊主必寻找回来。主把犹太人和外邦人“合成一群”。正如保罗所说的:“因他使我们和睦,(原文作因他是我们的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借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借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并且来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也给那近处的人。因为我们两下借着他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弗2:14-18)

  这“两下”所造成的“新人”(新族类),就是教会。在神的教会中,“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林前12:13)

  “合成一群”,并非意味着只有一个教会,一种敬拜方式,一种教会行政系统。如同罗马天主教所主张的那样。合一乃是生命的“一”,是所有教会因着对基督的忠心和顺服的“一”。

  主耶稣是群羊唯一的大牧者。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阿门!

  2、超越死亡——是全能的大牧者(10:17-18)

  “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

  当主提到“另外有羊”——外邦人,主的思想立刻想到了他的牺牲;正像外邦人中初熟的果子一到他的眼前,他就想到他的牺牲一样(12:20-25)。他的拯救之到对全世界的关系就是他的牺牲之死(12:32)。

  在这两节经文中,主首先为要将他与父的关系再度启示出来:父爱子,父给子使命;子顺服父的命令。然后是以得胜的口气,将他的死与复活宣告出来。在这里我们看见天父对子至深的爱。“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意思是说,我父深爱我,而因我舍命赎你们,他就更加爱我了。我们也看见父与子对我们至深的爱。我们本不晓得何为爱,“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约壹3:16)这牺牲的爱,是宇宙中永恒的磁场。“基督的门徒跟从他,不是因为惧怕刑罚,也不是因为希望永久的赏赐,而是看到了救主一生经历中所显明的无比大爱,──从伯利恒的马槽、到髑髅地的十字架,人一看见他,就被他吸引,心灵被他感化而驯服。人一看见他,爱就在心中苏醒。他们一听见他的声音,就跟从他。”(《历代愿望》P350)

  爱不失败!他的死不是他的失败,所以他最后的宣告不是用“完了”,乃是用“成了”。死的本身就是一个胜利,就是进到更丰盛里面的必经之路。那更丰盛的生命,是他在世传道期间所不能实现的。所以他说:“我有当受的洗,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地迫切呢?”(路12:50)

  他本来可以抗拒死亡的侵袭,不受死亡权势的支配,但他自愿将命舍去,为要“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

  他舍命出于他的主动,是心中那汹涌澎湃的爱,使他无法不上十字架。“没有人夺我的命去”,也没有人能夺主的命去。假如愿意,他可以求父差遣十二营天使来保护他(太26:53)。他也很清楚地告诉彼拉多,如果不是出于他的意愿,彼拉多根本就无权办他(19:10-11)。这命,是他自己舍的!

  他的受死使他的羊群被赎归回。

  但是他羞辱的死连于他复活的荣耀。当然,他的死是吊诡性的荣耀,是羞辱中透出的荣耀。复活不是除去他死的羞辱,而是像汤朴·威廉所说的那样,复活是基督徒对于死亡得着了一个新的见解。死亡不再是一个不能逃越的关口。不只是舍弃那必坏的身体,而是将损失变成了收获,以舍弃生命为手段,借以取回一个更新的、变化的、完美的生命。

  在这里,他越过他在十字架上的死,注目他的复活。Bernard说:“受难日的目的,不之是要表明他无私的爱,乃是为要叫他可以取回他的生命,但如今却因复活的大能而有了先前未曾有过的丰富。”

  这里不仅注重死里复活的是事实,更注重大牧人的权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他的死和他的复活,都是处于他那人所不能见的干预,他作为是神的权柄。事实上,复活乃是大能的彰显(弗1:19-21;罗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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